特別企劃

李眉蓁「們」的背後靈——教育界虛偽作假何時休?

文︱編輯部

抄襲的本質是什麼?

性格溫和的人會說是「模仿」,捍衛創作的人會說是「剽竊」,研習法律的人會說是「侵權」;所以,不如來說文解字。各大華語辭典,對「抄襲」的解釋不出兩種:

  1. 抄錄他人作品以為己作。
  2. 軍隊繞道前進,由敵軍的側面或背面突襲。(軍事用語)

兩件看起來不相干的事,恰恰反應了「襲」字的要義——偷襲、侵襲、襲擊…無非就是「暗中下手」。

 

抄習 vs. 抄襲

不過,從教育上說,「抄」本是「習」的前置:我們小時抄生字,長大一點抄筆記,進了大學也總會在報告裡抄錄一些前人研究…

即使在大師眼裡,「抄習」也是當然。比如,畢卡索曾說(註一):好的藝術家模仿,偉大的藝術家偷竊(Good artists copy,great artists steal.)。我們都明白,所有創造性工作,一開始不免要抄、要模仿,畢卡索當然——也無可避免地採用了別人創造的技法、概念來成就自己的原創。這句話可以被理解成他的玩笑,用自嘲的方式顯示謙虛。但這個說法,是不是讓人覺得很熟悉?那正是牛頓說的「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看得更遠」!

牛頓等人類史上偉大的心智,都告訴我們:凡是創造性工作,必然受惠於前人。真正的創造者,都不會否認這個事實!

 

論文造假,傷的不只學術圈

既然「抄習」如此理所當然,則「抄襲」的可恥就更明確:沒必要隱瞞的事,卻偏要虛偽作假,唯一的目的,就是掩飾自己的貧乏,或罪行。李眉蓁固然不必說了,她的指導教授林德昌至今躲在不知哪裡,就是代表。

若只是個人品格的事,也還罷了。學術圈之所以無法接受抄襲,是有實際意義的:研究者不掩蓋前人的貢獻,則有心人只要認真研究,便能得知其作品有哪些成分是繼承、有哪些是推進,也才能知道該從哪裡接手發展。李眉蓁「們」的造假行為,毀掉了有志者鑽研的可能,也就毀掉了學術進步的基礎。

造假的負面影響還不只在學術圈。造假一再發生,早帶給社會某些刻板印象——「大學本來就是學店啊!」「在職專班就是在洗學歷啊!」…這會毀掉教育改革的希望,別的不說,光看人們對多元入學的想法就好——

「面試不公平,教授主觀成份太大。」

「備審資料紮實有什麼用?教授只會看做得漂亮的。」

「考試還是最客觀啦,才可以防止走後門!」

表面上看,好像大家是反對改革聯考,但實際上,是社會並不信任教授們為教育把關的能力,甚至直接認定大學只是可以靠關係行走的衙門!

 

當教育界遍佈虛偽造假的風氣…

再說,教育界的虛偽作假,並不只存在高教系統、不只關乎學術資歷。

督學到校視導前,老師要學生們藏起參考書,這是早年台灣人的共同記憶。

近年,藏參考書的傳聞少了,但老師們使用各書商測驗卷的頻率仍然居高不下,公然無視教育部的禁令。

無視政令也還罷了,連法律明定不可的事項,校園裡都很常見——在零體罰立法十多年後,仍有近七成國中生看過或受過體罰(註二)。

老師們公然違法,等於是公然教導小孩作假。

至於不涉及法令的事,學校要求小孩「配合演出」的例子就更多了,諸如:

貴賓蒞校前要學生打掃,說是「表達對客人的敬重」;

演講前後明示暗示學生鼓掌,說是「展現我們的禮貌」;

寫作比賽要寫師長喜愛的價值觀,說是「傳遞正確的觀念」…

尊敬他人、禮節、價值觀…在這些重要的教育主題上,小孩被公開地教導作假、要求配合,終致「虛偽作假、偷偷摸摸」成為他們終生揮之不去的背後靈。

這就是教育界虛偽風氣最惡劣的影響:使我們的下一代認定作假是正常的,所謂法治、學習、價值、道德…通通可以偷來暗去、真假不分。教育界,本該傳遞人類文明的棒子給下一代,如今卻帶頭破壞下一代對人類文明該有的信任!

 

不能只看見李眉蓁、林德昌

可以預期,李眉蓁的政治生命即將完結,但林德昌恐怕還會在所謂學術界繼續行走;但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們的惡行仍會不斷地被教育界以不同或相同的方式反覆演繹。

但這仍然不是重點,重點是,社會能看見李和林,並因為他們的提示,也看見其它的李和林們,但卻看不見整個教育界的虛偽做假,並習以為常。如果說我們都是這樣長大的,那麼,「這樣」也就自然變成我們的一部分。

據說,國王的新衣,要靠一個小孩來拆穿,那如果小孩也把假的看成真的呢? 教育改革,絕不能只是抓出幾篇抄襲的論文,即使把指導教授的責任也追究出來 (看起來不太可能),也是不夠的。

我們如果真的在乎我們的小孩,以及他們的將來,以及將來他們將要如何撐起這個國家,那就不能繼續讓他們在這「說一套、做一套」的環境裡長大。這些年來的教育改革,各方討論爭辯那麼多,那麼久,那麼廣,但有誰認真檢討遍佈在教育各階層裡的謊言呢?

據說,抄而習之,是學習的前置。那麼,我們能不能「抄」到李林事件的教訓,習得看穿虛偽作假的眼光呢?


註一:艾略特、葉慈等文學大師,也說過類似的話。本文所引的版本,來自蘋果電腦創辦人賈伯斯的引述,他以此說明自己的工作。但畢卡索有沒有親口說過此言,則有各種說法。本文引用之,是要討論藝術創作的本質,姑採用其中一種說法,更詳細的考證,當然要留待各方專家了。

註二:請見2019年10月,本會新聞稿〈你,今天被侵權了嗎?2019年校園問卷調查報告〉https://hef.org.tw/20191003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