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胖太太絮語——肥胖稅、通姦罪,我和國家都傷腦筋!


什麼!!徵肥胖稅!!
好不容易隨著疫情趨緩,我的防疫胖曲線有機會持平甚至下滑,竟然,還來個什麼肥胖稅!害我緊張得又吃將起來。
說什麼是因為健保虧損。據健保署統計,二○一七年起,健保收支連年虧損,二○一九年,健保經費缺口有337億。二○二一年,預估健保安全準備金就會低於1.5個月的健保支出安全水位,達到法定調漲標準。台灣健保,不救不行
但,救就救,為何要找我這胖太太的麻煩呢?
衛福部長陳時中說,疫情過後,將研議如何執行健保保費調漲計畫。立法委員高嘉瑜提出「針對高熱量、高糖分食物課稅來救健保」。
這下子,我可沒法「帝力於我何有哉」地逍遙了。帝力逼迫到眼前。
就在「肥胖稅」新聞佔版的隔天五月二十九日,另一個「帝力」話題也炸開了:大法官釋憲宣告「通姦除罪化」,終結了施行八十五年的通姦罪刑罰。國家司法強制力不再干預個人的婚姻關係,檢警機關不再受理通姦告訴案件。
這不得了,挑戰了許多人的神經線。一時間,嘲諷、政客、謾罵,全盤啟動。感覺這一種疫情才過,另一種疫情,又瀰漫開來。這下子,我的「防疫胖」好像又要看漲。
痛苦是喜悅;詛咒是祝福;黑夜,是太陽?
與其以胖防疫,不如以心智防疫。既然又來另一種疫情,就來研究看看。
關於「肥胖稅」,立委王定宇所講很具代表性,「這個問題問我,是有點針對性吼,我一定會努力瘦下來,不要讓它課到稅…那條線畫下去,會有很多人有受辱的感覺,我覺得肥胖稅再討論一下,但是我鼓勵大家有適當的體重、適合的運動。」
算是幽默以對啊。明明知道這稅徵的不是體重稅,偏偏故意用體重來開玩笑,果然很上版面。
而關於通姦除罪化。
反對的有人說「不要為了謀拼生育率啊」,也有人說「孩子已經生得少了,無異是雪上加霜!」也有人憂心肺炎疫情與社會犯罪率再升高。
胖太太我覺得,把生育率和「通姦」綁在一起,萬萬不可,豈不坐實了一個好藉口。至於疫情跟犯罪率升高,當然是更沒邏輯,但也許他只是想要說,法律再也保護不了「道德良善」的人們。
然而支持的人也提到,在父權體制下,通姦罪壓迫的通常是女性。反而婚外情的男方是最大獲利者。這下子,有保護「道德良善」的人嗎?還有,很多通姦案例都無法成立,浪費太多司法資源。所以,刪掉刑法刑責,保留民法賠償,比較合理。
大家留意到了嗎?這個釋憲結果的公佈,是由司法院院長許宗力,率所有大法官到憲法法庭,公開宣示釋憲結果。這樣的大動作,加上提案釋憲十八位法官,絕不會是為了破壞社會善良風俗。
呼,整理一下。關於「肥胖稅」,有人認為這是針對個人,國家政策不宜如此;但也有人認為,是針對「食物」課稅,那麼,人其實有權選擇,並無不妥。
這話,看起來有道理,只是,如果我們把「肥胖稅」置換成「通姦罪」,是不是也說得通?
您瞧:關於「通姦罪」,有人認為這是針對個人,國家政策不宜如此;但也有人認為,是針對「婚姻出軌者」刑罰,那麼,人其實有權選擇,並無不妥。
哈哈,這個文字遊戲…讓我想到魯迅的鞋:
去年我在青雲閣的一個鋪子裡買過一雙鞋,今年破了,又到原鋪子去照樣的買一雙。
一個胖夥計,拿出一雙鞋來,那鞋頭又尖又淺了。
我將一隻舊式的和一隻新式的都排在柜上,說道:
「這不一樣…」
「一樣,沒有錯。」
「這…」
「一樣,你瞧!」
一樣的,和不一樣的,究竟是什麼呢?哦,我說的不是鞋,是通姦罪和肥胖稅。
說穿了,兩者都是公權力介入了私領域。
想想,要動用到公權力介入的,大概是要涉及公眾利益吧?
以公益來看,肥胖稅,和每個人享有的健保制度、國家經濟有關;通姦罪,維護善良風俗、保護「健全家庭」,讓社會更安定?
以個人權益來看,肥胖稅也許要避免歧視,但還有貧富階級文化的問題;而通姦罪,不知道是誰得利了?
我想到,防疫期間,很多家庭很「健全」,家庭暴力卻增加了。哇!先不想它,頭痛,請讀者看倌看上一期專題報導。
尼采說過這樣一段話:「痛苦就是一種喜悅,詛咒也是一種祝福,黑夜也是一個太陽」。說,這是一種融合的嘗試,最終不是要像一般人所說的消滅苦痛與惡運,而是融合它們,超越它們,去熱愛智慧與生命,成為「超人」。
哦,我,從來不想成為超人,只是凡常的一個胖了很久的胖子,我不知道迎來的是黑暗時代,還是光明的未來?在我宣稱「解放了我的肌肉」多年之後,國家,國家,國家來管事了。只能,先唱它一曲「白天不懂夜的黑」…
那麼,來看看故事好了…
* 之一:他山之石
關於肥胖稅,其實是WHO先推出了指導方案,鼓勵各國「用稅收政策和其他財政措施」來促進健康膳食。WHO建議各成員國政府對「垃圾食品」徵稅,鼓勵公民作出更健康的飲食選擇。理由是遏制肥胖給人類帶來的災難。
2011年,丹麥首開全球先例,針對各類肉品、奶製品開徵「脂肪稅」。
2014年,墨西哥課徵汽水稅。
英國醫療協會向政府建議,對餡餅、漢堡、牛油、奶油和肉製品等開徵「肥胖稅」。
澳大利亞醫療協會也建議政府對餅乾、蛋糕和肉製品等高熱量食品徵收「肥胖稅」。
愛爾蘭也提出要對高脂肪食品開徵特別稅。
德國的一項調查顯示,絕大部分德國民眾同意向生活方式不健康的人徵稅。
2013年法國參議院議員提出未來徵稅的對象:以棕櫚油為原料的椰子乾、冰淇淋和巧克力榛子醬等產品因被指導致肥胖及心血管疾病。
美國目前至少有半數以上的州議會正在討論一百四十多項抑制肥胖的法案,還有議員提案「不只是對垃圾食品徵稅,還要對久坐的現代娛樂方式──電影、電子遊戲和DVD等課以重稅。」
原來,這麼多國家都在談肥胖稅;有的已收場,有的正擘畫大局。這稅,看來簡單,但徵不徵收,曲曲折折很多。
至於通姦罪--
日本刑法對通姦者的處罰規定,1947年廢除。
義大利憲法法院分別於1961年、1968年、1969年宣告違憲後而廢止;
德國自1970年4月起,通姦行為已非犯罪行為。
法國刑法的通姦罪於1975年刪除。
中國1979年通過,不處罰通姦行為。
奧地利於1997年3月廢止通姦罪。
羅馬尼亞在2006年也宣告違憲,是最後一個將通姦除罪化的歐洲國家。
韓國大法院於2015年2月以通姦罪過度侵害人民性自主權與隱私權,宣告違憲。
印度最高法院於2018年以「不宜將女性視為男性之財產為由」,宣告通姦罪規定違憲。
英國目前處罰「持續性」通姦,若是一兩次出軌則不處罰,至於持續性的定義則交由法院判斷。
仍維持通姦罪處罰的國家,菲律賓、印尼、柬埔寨、沙烏地阿拉伯、利比亞、阿富汗、巴基斯坦、奈及利亞、伊朗、埃及、蘇丹。
在美國,2019年還有十九個州將通姦視為刑事犯罪。而在愛達荷州、奧克拉荷馬州、密西根州與威斯康辛州,通姦罪則被劃為聯邦重罪,密西根州的通姦罪刑度最高可達四年之久。
伊斯蘭教國家,對待通姦罪極端嚴格,印尼、沙烏地阿拉伯、巴基斯坦、索馬利亞等等,「婚外性行為」等同於通姦,而且是相當嚴重的犯罪之一,刑罰除了罰金、拘役、有期徒刑之外,還包括鞭刑與石刑等酷刑,嚴重者可能因此死亡。
從世界潮流來看,通姦除罪的發展,老早就開始了呢!
* 之二:通姦罪釋憲,歷經漫漫二十年…
而台灣,早在2002年,由當時擔任高雄地院法官的葉啟洲,首度挑戰通姦罪的合憲性(註)。
他說,2000年時,他剛分發到高雄地方法院擔任候補法官,第一年收到兩個通姦案,一件被告是先生,另一件被告是太太,兩個案件有兩個共同點:第一是都生下小孩,小孩就是犯罪證據,兩個被告也都承認跟別人發生性行為;第二,兩對夫妻已經分居多年,沒有共同生活,也對彼此不聞不問。
本來的婚姻就已經破裂,並沒有因為有固定交往對象或偶然跟別人發生性行為,而變得更糟,只是後來的情感發展,也生了小孩,另一方就提起告訴,檢察官依法起訴。葉啟洲說:「通姦罪的不合理性在這樣的案子裡面更明顯了,婚姻早已名存實亡,也覺得孩子非常無辜,如果這個生命是因為父母的犯罪行為而產生,並且以這個身分成為犯罪證據,這對子女的生命尊嚴會造成滿大的損害。」
他說:「制度變革靠的是少數人在衝擊既有制度,二十年前只有我一個人,衝擊的力道不夠大,沒有產生希望的結果,可是隔了這麼多年,似乎衝擊現有法律規定的能量比以前大,雖沒到主流民意程度,但也大到大法官無法忽視。」
原來,通姦除罪化有這麼長的歷程,這些法官們想堅持的,是什麼樣的價值?
問題--等待解讀、面對、解決
什麼叫做胖呢?和這個比,我是胖些;但,和那個比,我可瘦多了。可別說我是駝鳥心態,王定宇說的「那條線」是關鍵,畫在哪裡呢?
我要勸自己別太敏感,這線,可不只是拿來量我的體重、腰圍,還有其它,例如何認定課稅的對象?含糖食物都劃進來嗎?罐裝飲料已經課徵貨物稅,是否要對含糖食品都再加徵一層稅?還是,對販賣店家課稅?
只是,我也納悶,通姦罪,是不是也有歧視與仇恨的問題?過去通姦罪的施行,是不是成為情感受挫的一方「報復的工具」,是不是讓隱私權受到侵擾?
有人說,通姦罪約束保障了夫妻間關於性的忠誠義務?但,結婚或離婚不都是自己決定,國家沒有介入結婚或離婚的選擇,那為什麼國家要用刑罰恫嚇人民要對婚姻忠誠,不可出軌?
至於善良風俗?妨礙善良風俗,總是見仁見智,各說各話。另一面的解讀是,通姦罪,把道德刑罰化了!
國家刑罰真的不能用來懲罰損害個人感情的婚姻關係嗎?人民的隱私界線在哪裡?性自主權是否是個人自主權的一部份,是人民的基本權力?
對於持續失血的健保來說,高糖稅是不是可行的特效藥?如何補上健保財務缺口?
如果可以穿越時空,我想生活在唐朝,如各位看倌所知,肥胖,在唐朝,吃香;更不用說性開放了…
- 註:請見《報導者》網站:「通姦除罪化」橫跨20年的挑戰,兩代法官接力點燃釋憲引信。
林青蘭/森林小學校務主任

本文出自人本教育札記37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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