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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英

那天,我們幾人閒談,談起「小孩的同情心」的話題。我們都同意,年紀小的人多半是以自我為中心的,顧自己都來不及了,哪能有什麼大愛?不過,就這樣隨他去好像也不太對,所以就回到那個老問題:到底可以怎麼教呢?

首先被提出來的,好像是「助人為快樂之本」的路線;說是應該讓小孩有機會做點善事,多體會那份快樂。這聽起來很不錯,比起傳統的教訓,或一直去責備他沒同情心,應該要文明得多。但有一個人說了怪話,說「善行會阻礙同情」;他接著解釋:若是太過「享受」助人的快樂,對受苦者的那份「感同身受」的感情,也就是「同情」,反而就淡了。

這話引人深思,有人說:應該是先有同情,感覺到好像是自己在受苦,心裡難受,然後才轉化為善行;反之,如果是跳過同情這個階段,直接努力奉行「助人之樂」,那反而有點矯情。有人說:所以,看到身障者在乞討,不要急著叫小孩丟錢;應該讓他先在一旁站一會兒,試著體會那人的痛苦--同時仔細內省有沒有「還好不是我」那種幸災樂禍的心情。有人說:說起同情,我不能不想起文革中的殘酷行徑--竟然活生生的把人折磨毆打至死;這些年輕人無論怎麼相信共黨的那一套,在下手的當下,難道就沒有一絲一毫的「同情心」嗎?

既然說起文革,話題就轉向了「文化」。一般都認為儒家強調仁愛,共黨則提倡仇恨,事情就是這樣發生的。但反過來想,我們不是也常教小孩「疾惡如仇」嗎?仇恨本是「正義」的根源;然而,仇大恨深而至於泯滅人性,讓人連一絲同情心都不剩,這應該是另一回事了,所以,只靠共黨教條洗腦怕未必就能做到這個地步:這之間,難道沒有某種暗藏的「文化上的無情」嗎?

中華文化首重「道德教訓」,尤其是尊長對後輩的教訓,久而久之,難免只強調「善行」而忽略它的發端,也就是「同情心」。這種欠缺同情心的善行,很容易被轉化為「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一旦敵我的分際被操弄成功,中國人的殘酷和無情,就寫成了血淚斑斑的歷史,倒也不以文革為特例。

有人說:這也不盡然,中華文化不是也強調「人溺己溺」,這不正是一種「視人如己」的同情心嗎?那麼就來看看原文:「禹思天下有溺者,由(猶)己溺之也」(孟子離婁下),所以,這是說「好像自己溺水」、感同身受那種痛苦嗎?其實不然:「溺之」的意思很簡單,無非就是「我去溺他」、「害他溺水」、是在講自己的責任,這和「對他的同情」是不一樣的。

又有人說:那儒家最重視的「推己及人」呢?那不就是一種「同情心」嗎?這就有趣了:在人己之間,在「自己的感受」和「別人的感受」之間要做「推想」的話,是有一個「方向」要選擇的;是從「己」推想到「人」呢?還是反過來,從「人」推想到「己」呢?所謂「同情」,應該是「把別人的感受當成自己的」,所以,大概是屬於「推人及己」之類的吧?

至於「推己及人」,則是在另一個方向上,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從「自己的感受」出發,來決定哪些事是不該做的;它基本上是一個訓條,往好處說,是一個理性思索的原則,但其中「感情」成份甚少,所以和「為他人感到哀傷」的同情,應該是有一些距離的。

又有人說:那孟子說的「惻隱之心」,總要算是同情了吧?然而,「惻隱之心」除了「人皆有之」之外,就只是「仁之端也」:它一則不稀罕(大家都有嘛),二則不完善(還未達到「仁」嘛),所以並沒有受到應得的重視;這就坐實了前述的:儒家恰好就是一直想要跳過「同情」這個最最關鍵的發端,而汲汲於要求「善行」。

又有人說:儒家的孝道,幾乎不談親子之間的感情,或孩子對父母的「孺慕之情」;講來講去都是要報恩,而父母之恩太大,又永世都報答不了。慈母手中線,臨行密密縫,最後也化約成寸草心和三春暉;莫非,這真是一種「無情」的文化…

談到這裡,大家都深深地感覺到,應該要透過文學、戲劇、影視,讓小孩多體會人間的苦難,以增進「同情」,並鞏固「同情」的萌芽;應該要重視其中「感性」的成份,不要急著倡導善行,特別是不要利用苦難來勵志(只要努力就能超越不幸等等)。有人說:帶小孩看「苦兒流浪記」,設法讓他們流淚;有人說:如果因為「太可憐了」而有小孩不敢看,那實在是好事,表示他真的能「感同身受」…

突然有人想起小時候唸過:「天這麼黑,風這麼大,爸爸打漁去,怎麼還不回家?」;大家都說:這好像是課本裡唯一讓人感動的文章…

在無情的文化裡,要進行同情的教育,真的很難;那麼,在無情的疫情中,讓我們好好思索小孩的感情發展,而不要急於發展道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