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元大鈔的價值


宣揚守貞的團體們,往往把發生過婚前性行為的人比喻成爛蘋果或髒水、噁心的飲料…在多數小孩還來不及面對性的選擇之前,就利用人性對「髒爛噁」的厭惡感,試圖把他們對性的感受加以定型,也就限制了他們對性的思考──受了這種教學,小孩往後還能把「性行為」與「髒爛噁」分開嗎?
其負面影響或許還不用等到往後。可以合理推論,聽到這些說詞的學生當中,極可能有人早已進行過性行為──或許是雙方合意、或許是人們所謂的「半推半就」;也或許,在最糟的情況下,是受到性侵。那麼,當「婚前性行為就是髒爛噁」的符咒一貼上腦袋,這群孩子豈不是無法自處?
這絕不是假想,也無需假想,而是真實發生的。
新北市性平教育議題輔導團某位成員(姑且稱他為A師吧),在他任教的新北市思賢國小裡就觀察到這個現象,並且向該校的「彩虹愛家協會」講師們反映。他說:「我們曾經向講師說,有些孩子就是因為他們傳達的『守貞』觀念,如果有過性行為就覺得自己很糟,而排斥討厭自己。事實上,也有人遭受了身邊朋友的排斥,甚至有人發生自殘的狀況……」
害小孩厭惡自己、排斥他人,絕對不是人們樂見的,就連該校的彩虹講師也試著告訴孩子不可如此,「他就拿出一千元,問學生們要不要。」A師說:「學生當然要啊。然後,把那張鈔票丟在地上踩踩踩,再問大家要不要?還是要。再來,揉一揉,扔在地上,又問要不要;要啊。最後,他問:『如果我把它丟到水溝再撿回來,你們還要不要?』」學生當然還是要,而彩虹講師作結:「我們的生命就像這張鈔票,它有它的價值,不能因為很髒或很皺就不要喔!」你不能不要你或你的同學,因為「生命有價值」──即使你已經發生了婚前性行為,已經變成一張被踩過、揉過、扔在地上、丟進水溝的鈔票…(編按:網路上可找到彩虹講師在另一所國小的該課程錄影,如文末所附)
學生之所以厭惡發生過婚前性行為的自己或他人,是因為這樣的人被打成骯髒的噁心鬼,那麼彩虹愛家的講師把千元鈔變得一樣骯髒,又怎麼能說服學生不要再討厭有過性行為的人?
或許有人會說:「講師是要告訴學生,無論生命是什麼狀態都有價值,都該被接受,不是要強調骯髒。」這也說得有理,要求第一線的教學者不能有語病,卻不看他的本心,確實不好。
然而,教學者要傳授給學生的教材本身不能有內在矛盾,該是基本要求──如果教材的前言打臉後語,學生該學哪一個呢?彩虹愛家的教材就有這個毛病:先是以爛蘋果、髒水來比喻有過婚前性行為的人,學生自然會聯想起「完好的蘋果、乾淨的水」,而一旦起了這個聯想,也自然地會生出「發生性行為,人的價值就低了」的印象;畢竟,爛蘋果的價值客觀上本就比完好的蘋果低。然後,面對質疑,講師用「一千元無論如何也不會貶值」的比喻,來告訴孩子生命的價值不變。請問,生命的價值到底會變,還是不會變?如果會變,一千元的比喻就是胡扯;如果不會變,爛蘋果的引申就是亂講。孩子究竟該學胡扯的,還是亂講的?
然而,再仔細看一下「扯」與「講」的時機,其實會發現他們沒有胡亂來;他們的說詞,恰恰顯出其「本心」──爛蘋果與髒水的用意,是要告訴學生婚前性行為有多麼不好;千元大鈔比喻之所以出現,與其說是要跟學生談一個道理,不如說是要回應校內老師們的質疑。也就是,當彩虹講師們要宣傳自己的理念時,發生性行為的人就沒有太高的價值;而當要為自己辯護時,發生性行為者的生命價值就會被高舉。生命價值的高低,不是取決於生命本身是什麼,或處於怎樣的狀態,而是取決於彩虹講師們想做什麼。他們不只沒有胡亂來,簡直精得很!
前後教案自相矛盾、思想可以隨講者需要而任意解釋,這樣一套教材,怎麼有資格進入校園?
☛ 在課堂上,你可以問 :
老師,我到底什麼時候是爛蘋果,什麼時候是一千元?
王士誠/《人本教育札記》主編

本文出自人本教育札記3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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