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的分類帽


什麼是「愛」?這是個複雜的問題,是哲學的思辨,是靈魂的追尋。要教導孩子這個宇宙亙古而永恆的探問,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有太多難以言說的情感,以及許多模糊難辨的陷阱和謬誤。不過幸好,《青春啟航》的課程給了我們簡明易懂、條列分明、並佐以假想情境讓孩子們可以更深入體會「真愛」與「不是真愛」的差異。不知道各位父母看到這裡,有沒有感覺鬆一口氣?想不到這麼艱澀的話題,也可以用條列式的教學加速孩子吸收呢!
才沒有,教材裡面教的分辨方式超難懂的。
《青春啟航》的課程大綱裡面說,第六章〈美的冒泡王國〉的課程目標是要讓學生能夠分辨什麼是真愛,於是在該章節的PPT教材裡面,用大大的字寫了「小心真愛的仿冒品」,接下來是三頁的投影片分別說明(見下圖):激情、迷戀、真愛。雖然每個項目的字數不多,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字太少,反而變得更難理解了,在這裡先簡單整理一下各項目的要點。



※ 什麼是激情?
1. 受到對方外表的吸引
2. 有生理的衝動
3. 強烈渴望跟對方在一起
4. 身體親密接觸的慾望
※ 什麼是迷戀
1.因為對方的外表、名氣、成就而產生,或不正確的動機(但沒有說不正確是什麼意思)
2. 不切實際的感情
3. 情感的投射
4. 如果有經過時間考驗和彼此承諾,有可能發展為成熟的愛
※ 什麼是真愛
1. 有浪漫的感覺
2. 有外表的吸引力
3. 有肢體的親密
4. 有心理層面的溝通交流
5. 有公開的承諾
看完這三張PPT,心中第一個出現的問題是:所以到底是要不要有外表的吸引力啊?受到外表的吸引而想跟對方在一起是激情,但也是迷戀,然後真愛也要有外表的吸引力,那到底是要有外表還是不要有外表?如果因為對方長得很帥或很漂亮想跟對方在一起是激情(或迷戀,隨便啦!)而不是真愛,那我鎖定長得醜的人交往會是真愛嗎?可是真愛又要有外表的吸引力,那我要怎麼知道眼前這個人的外表所產生的吸引力,是迷戀、激情、還是真愛?
有身體親密接觸的慾望是激情,但是有肢體的親密是真愛,所以如果在跟別人有肢體親密的過程中沒有帶著慾望的話,就比較有可能是真愛而非激情嗎?根據真愛的五項要件,其實一夜情說不定反而相當符合真愛的定義,既有浪漫的感覺、外表的吸引力、肢體的親密,約會的過程中多多少少會跟對方聊天(心理層面的溝通交流),只要再講定一個公開透明的期限,例如一個晚上或一個禮拜之類的,就有公開的承諾了。
這聽起來滿性解放的。
說到底,肢體的親密接觸到底是什麼?想跟喜歡的異性牽手之類的算不算?所以有想要跟人牽手的慾望就表示對人懷有激情?不正確的動機跟不切實際的感情又是什麼?公開的承諾是要怎麼個公開法?如果這些詞句有更進一步想要指涉的對象或狀況,那麼就應該更清楚地寫出來,身為一套教材語句卻這麼模糊,很難想像學生們對人與人之間的情感會得到什麼理解。
最後,在讀完激情的定義後,發現最符合這個定義的情況,大概就是在父母面對剛出生的小朋友時。有外表的吸引(白白胖胖超可愛)、生理的衝動(爸爸可能只是會感到想保護嬰兒的本能衝動,母親甚至會不由自主地分泌母乳)、強烈渴望跟對方在一起(跟小嬰兒分開一下都覺得擔心受怕患得患失)、身體親密接觸的慾望(很想捏或很想抱),而且也沒有心理層面的溝通交流(就是個嬰兒是能怎麼交流?),公開的承諾勉強算是有吧(但這種時候也沒辦法問小嬰兒要不要跟你一起有公開承諾,所以這感覺有待商榷)。
這真的滿尷尬的,父母對孩子的愛只是激情而不是真愛,下方的表格還寫說這是成分為荷爾蒙、穩定性差的關係。但顯然許多人的父母在激情消退後,還是持續養著孩子。是不是激情又如何?類似的例外還可以毫無限制地列舉下去,所以學會用這套方法分類激情還是真愛的意義在哪裡?在現實生活中完全不能使用,為什麼要這樣浪費大家時間呢?
☛ 在課堂上,你可以問:
✏ 所以日久生情是要多久?所以我遇到每個人都要先等十年以上才能交往嗎?
李庭芝/《人本教育札記》執行編輯

本文出自人本教育札記345期


2023工作報告_玩的教育學

【專題】雙語 ≠ 全英語!──政策錯在哪;老師如何教?

GiveMe5 我不打小孩 家庭動起來記者會

打造愛的家,我不打小孩。台灣兒權向前行!我們可以!

快樂父母班

社會賢達共同支持教育轉型正義,小英總統蒞臨人本募款餐會
人本教育基金會年度募款餐會「聚賢會」今日(10/19)順利舉行。蔡英文前總統親臨現場,與陳建仁前副總統、立法院多位委員、教育與人權倡議者、藝術家、以及公民團體代表、各界及社會賢達,共同為「教育轉型正義 全民抗網保孩」等工作籌募資金,現場氣氛熱烈,昭示教育改革信念堅定,能量持續。
曲解數據,混淆政策改善,於教育不利。全教總不要只想著廢,總該有調查監督機制吧
每年接受校事會議調查的教師,僅占不到千分之六。這樣的比例在任何工作領域中,都難以被稱為「浮濫」,反而應視為制度運作下的常態監督,是確保專業與倫理的基本機制……

【座談會】血汗訓練是成就競技還是毀掉運動?─從師大事件與運動員田野調查談起
為深入了解台灣體育班制度下學生運動員的真實處境,人本教育基金會邀請16位曾為體育班學生,及一位現職體育班運動防護員進行焦點訪談。受訪者跨足棒球、足球、田徑、籃球等多項運動,年齡層自18歲至39歲,以呈現了體育班制度長年存在的系統性問題⋯⋯

強迫抽血惡師免解聘!?台師大血汗學分,教育部置身事外?
去年 11 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競技系教授周台英被指控於國科會「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研究計畫中,以畢業學分強迫學生擔任受試者進行抽血、試驗,並且將受試者費收走,甚至對不願配合的學生實施精神壓力與排擠行為。現經臺師大校園霸凌調查小組認定成立周師有七項霸凌行為屬實,對三成立,建議應予以解聘,並兩年不得再擔任教師⋯⋯

請新竹、花蓮縣府不要再漠視兒少安全運動教練不適任制度也需立即建立
兒少在運動訓練過程中,遭到身心暴力,性暴力的事件頻傳。人本近期,又接到兩件申訴案。顯示不論學校外聘運動教練還是民間館場,目前教練不適任制度,仍有巨大法規漏洞,也有執行端的怠惰與混亂⋯⋯

你們挺暴力,誰來挺小孩?!校方縣府聯手放水,我們要求依法處理
本會接獲家長投訴,去年(2024年)2月他們向雲林縣西螺國中申訴廖姓專任教師與蔡姓兼任教練嚴重體罰與霸凌羽球隊學生,校方和縣府疑似輕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