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重大校園性侵事件——南部特教學校集體性侵案事發11年後,那些被彈劾的失職人員去哪裡了? | 人本教育札記
台灣重大校園性侵事件——南部特教學校集體性侵案事發11年後,那些被彈劾的失職人員去哪裡了?


事件懶人包
回顧南部特教學校集體性侵案,九年間該校共發生164件性平事件,共有92名學生身心嚴重受創,當時監察院創當屆新高紀錄一次彈劾16人,同時糾正教育部、內政部、該特教學校與學校所在地地方政府。
調查結果細數學校嚴重缺失:共有70件性平案未依法通報地方主管機關、87件未依法通報教育部;更有44件未調查未處理、2件知悉後未依法召開性平會、17件違法自行處理。監察院報告直接指出教職人員以及主管機關的漠視、消極不作為,才造成性侵害、性騷擾事件不斷發生,實屬重大違失。
整個事件讓當時還是民進黨立委的鄭麗君沉痛說:「我們國家政府對不起孩子。」而負責調查此案監委高鳳仙則說,這是她監委4年期間,「最痛心最難過的案子,覺得相當無助」,而被彈劾的16人是違失較多次、層級較高的人員,但實際上須負起責任的人應該有20多位。
接獲申訴並開始展開調查的張萍主任則說:「他們(失職的教職員)從來不覺得,自己需要道歉,甚至還覺得自己很委屈,這樣有天理嗎!」11年後我們繼續追下去,這些該為整起事件負責的人去哪裡了?
有重大違失而被彈劾的人去哪裡了?
- 有的人退休了
- 羅清雲,原中部辦公室科長,退休
- 林細貞,原校長,2009年8月1日退休
- 黃新發,原中辦副主任,2014年4月16日以國教署副署長身分退休(當時任中部辦公室副主任,特教業務直屬主管,還獲教育部表揚為100年度優良特殊教育人員,成為了追究整起校園性侵事件中最大的漏網之魚)
- 有的人還是在教育圈很活躍
- 藍順德,原中辦主任現為佛光大學副校長
- 周志岳,原該校校長現為中華青少年活動教育協會理事長
- 陳政鈞,原該校訓育組長現轉調高雄鳳林國小輔導組長
- 有的人還繼續待在事發學校
- 陳秀雅:現為該校校長(儘管逼受害學生轉學,但在事發後才成為輔導主任,故不在彈劾名單中)
- 蔡郁真:現為該校學務主任
- 黃法川:現為該校體衛組長
- 李佩芬:現為註冊組長(身為導師無視學生求救訊息,但因無兼任行政職,故不被監察院彈劾)
- 陳文通:仍任教師一職
- 林美慧:仍任教師一職
- 戴千琇:仍任教師一職
*以上,是我們用原名檢索到的資料。若改名(根據人本處理過的申訴案來說,發生事情的老師改名的情況不算少見),就很難追查。
失職的人過得高枕無憂,吹哨者卻被清算、惡整?
犯錯的人能夠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但勇於揭發、追查的人卻成了這個文化下的眼中釘,這正是「保護自己人」的校園文化:
揭露事件的調查人員,一位至今仍需求助心理醫師、另一位「有功獎勵人員」被口頭告知考績丙等,被校方以行政程序「修理」的次數更難以計數。另外,提出國賠的學生被暗示轉學,導致另一位受害家長不敢提出國賠。
──〈學校變虎口 台南啟聰善惡顛倒〉張為竣記者
主要調查人員、X老師,原職是在台南市某私立高中任教,正是教育部專業調查人才庫成員,而當時任職在該校20多年的D老師,則是校內調查人員代表,兩人背負龐大壓力,調查不斷推進,更揭露出意想不到的內幕。
──〈十年之痛 特教學校性侵事件〉華視調查報導
甚至當時人本教育基金會在台南開記者會,有一個人突然用手語發表意見,然後質疑人本不懂手語要怎麼調查?接著又質疑調查內容,還以保護保密為由要人本噤聲,這個人是當時的學校組長陳杉吉(現為該校教務主任)(註1),企圖在記者會上帶風向,不讓人們相信人本所調查出來的結果,可事實上發生的案件比人本的調查的結果還多更多。(當時在媒體上帶風向的不僅有陳杉吉,還有聲暉理事長莫素娟,而這些輿論與質疑造成站出來的受害者與家長莫大的身心壓力…)

六件國賠,僅一件向失職者求償
國賠的目的是究責國家的責任,學校管理上的疏失以及教職人員的瀆職,才讓傷害一再發生。而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款,賠償機關可以向有嚴重失職人員求償,但六案中僅一案求償成功,其餘五案由全民買單,有一案教育部甚至以「責任不在老師身上」為由,不向失職人求償(註2),這也等於放棄追究老師的責任,完全藐視監察院調查結果。
就算造成學生與家長極大身心上的痛苦,教育部仍只想著保護自己人,如此不公義的做法惹怒社會大眾,當時人本發起求償連署,四個月內連署人數達1萬7千多人,甚至用長長的名單包圍整個教育部,要求教育應落實轉型正義,除了對被彈劾的老師求償外,教育部官員也應承擔起連帶責任!該連署至今已達46049人。


但該承擔的人都承擔了嗎?一起看六案國賠的整理:

六案賠償總金額678萬,其中568萬全民買單,唯一求償成功的第三案卻是失職者提上訴、再審後才確定的,可見該負起責任的人並不那麼同意判決,且學校不積極求償,敗訴也選擇不上訴,可推論當時的求償只是為了安撫民意。

不會忘記的惡行
- 說:「人本亂講,(性平事件)不是128件,只有71件!」以及說身為特教學校的校長不需要特教背景的周志岳校長
- 打電話建議受害者的媽媽把女兒嫁給性侵她的男同學,或在事發後,帶著組長、主任、老師到當事人家裡給紅包,來當作處理方式的林細貞(前)校長
- 對於學校所發生之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長期未依法查核及追蹤列管,任意指派代理校長、怠行職務,督導不周,導致類似案件不斷發生,嚴重影響學生權益的藍順德中部辦公室主任、黃新發副主任、羅清雲科長、王鳳鶯科長、林忠賓督學、洪妙宜視察
- 逼受害女生轉學的輔導主任陳秀雅(現為該校校長)
- 漠視宿舍及校車內發生之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甚至擅自請託調查性平事件以及回報不實企圖意圖掩蓋的陳文通組長
- 於「98及99學年度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案件一覽表」中「是否有組調查小組」一欄填寫「是」,填具不實資料,意圖掩蓋事實的戴千琇主任
- 對受害學生說「如果老師幫你,誰幫老師啊?」的李佩芬老師
- 受害學生求援,卻說加害人是好學生而置之不理的蔡佳伶老師
用不忘記來繼續追究體制的責任
學校曾說:「你們在乎的是小孩,我們在乎的是公務員」、「保證不(向失職的教職員)求償才願意進行協商」。就是因為在乎,儘管調查過程中層層阻撓,仍能步步推進,讓傷害不再擴大,止於陽光之下,讓陽光照進封閉的體制裡,繼續追,讓我們用記得向體制控訴,因為我們不是一群健忘的人。
張萍對此事件的念叨:
周志岳校長失職被教育部調去中辦,在臉書寫下自己在中辦修身養性時,我們正忙著家訪、陪小孩出庭、擔心諮商沒有及時進來協助學生;陳益興次長在公佈懲處時說前校長眼眶泛紅時,被逼退宿的孩子正每天四點半天還沒亮就起床,冒著寒風騎腳踏車換乘各種交通工具,趕著接駁6點40分開車的校車,傍晚回到家已經萬家燈火;學校算計著想以菜市場價終結國賠協議時,孩子正在受著各式體罰、惡整、逼轉學之苦。還記得史英老師在921記者會上一直問:「這些人晚上怎麼睡得著?」我倒覺得:他們不但睡得好、還有力氣攻心計、算計揭發者!
在我們與學校及教育部溝通近一年的時間裡,案件繼續發生,我們擔心得睡不著覺的同時,這些人持續在說謊、卸責、抹黑;我們在2011年揭發此案、促使教育部終於開始依據《特殊教育法》實施特教評鑑,而特教評鑑後,教育部始終不敢公開評鑑結果,然後全教總這幾年一直主張廢除特教評鑑!
在學校的無情與冷酷環境環伺下,這些事實上已經自顧不暇的受害孩子,還是展現了「愛」的能力。孩子說:「有同學轉到國中的聽障班,跟不上進度,他說很怕,你可不可以幫他?」另一個孩子在我們第二次去家訪時說:「你們可不可以去找某某同學,否則他會死!」當我知道他們兩人都是嚴重受害人,都曾想尋死,兩人卻相濡以沫、互相打氣,熬過最艱難的日子時,我看到了最珍貴的人心。
還記得參與調查的人員曾說過:「這些孩子很誠實,一問就都說出來了,反而讓我們很難承受!」我不禁要問:他誠實了,而教育呢?
若想對該起事件有更充分的了解,可以參考陳昭如對該事件調查報導《沉默:台灣某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完整記載事件始末,讓我們繼續做個窮追猛打,不願沉默的人。
註1:陳杉吉工作經歷包括台南市教師會理事長、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特教委員會主委、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在教師會、教師工會、教育產業工會都俱有很大的影響力。
註2:《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款: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第二條第三款: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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