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日她從頂樓跳了下去──崇明國中跳樓事件(上)| 人本教育札記

那一日她從頂樓跳了下去──崇明國中跳樓事件(上)

採訪整理/張萍

--本文刊登於人本教育札記394期

彩虹,一個從小就讀國樂班,甫得全國中阮特優第三名的女孩。

國三上的某天,她氣得大聲在同學面前對導師說了兩次「你不可以侮辱我媽媽!」並拿起午餐的一袋蘋果砸向老師。

那天中午,她留下寫著「請拿給我媽媽看,我對不起我媽媽,她花這麼多錢在我身上,我是個壞女孩,請你用心栽培哥哥,我們下生再見」的自白書(自述書),離開學務處,從五樓墜落。

事後,台南市教育局發布了「針對崇明國中國三學生攻擊老師進而自我傷害事件調查結果說明」。我們從標題中看到,教育局已將此事定調為攻擊老師及自我傷害,學校跟老師彷彿是受害者般,沒有任何責任,只能深表遺憾。

二○一四年十月出事當天,輔導主任受訪時稱該生:「成績優異、自我要求高」。

我們翻閱孩子的AB卡。升國中這兩年,學校的日常生活表現紀錄上,共累積了三大功、無數小功和嘉獎,只因作業遲交被記過一次警告。輔導資料紀錄表並無任何輔導紀錄。自傳欄中則寫著:小學老師和同學常說我是:「班上的開心果」;我最不喜歡的事是:「聽到老師罵人」。導師評語欄則是:國一上:活潑開朗,人際關係佳,好學認真,做事認真負責,擔任自然小老師,領導能力強。國一下:積極爭取為同學服務機會,實屬難得,活潑熱心,聰明可愛,若能把整潔工作做好就更趨完美。國二上:樂觀開朗,幽默風趣,負責認真,領導力強,人際關係佳;國二下:多才多藝,有戲劇天分,學習態度積極,是位難得的好學生。

媽媽則說:孩子很懂事,知道存錢不易,很認真學習樂器,連假日也主動去國樂老師家練習,這樣進度比較快,可以省學費。事發前一天,她用自己存的零用錢幫媽媽訂了生日蛋糕;也買了染髮劑,打算隔天放學回來幫媽媽染髮。

但這位陽光女孩為什麼與導師間有那麼大的衝突?

衝突的原因

一提到康德音這個名字,某畢業生就厭惡的說:「她很機車,愛亂記警告。」不願意再提到她。

原來,這位新手導師帶班的方式,是透過班級生活公約,也就是所謂的「班規」來管制學生;國三時,康老師對全班說:要更嚴格了。而學校對於康老師送來的獎懲單,也直接背書。一○七年七月十二日監察院教正字第九號糾正文指出,其班規「係由幾位同學討論後交導師康德音打字,未經班會通過即於一○四年十月七日實施。該班規訂有十種情形,包括上課或午休鐘響未在一分鐘內回座位、午餐鐘響十分鐘內未搬完餐桶、跟老師頂嘴、被老師點名太吵、導師不在不服班長領導等,不論是否有正當理由,均記違規1支,累計5支記警告1支…」

瑣碎且不問理由的生活公約,已經讓課業繁重的國三生動輒得咎了,導師還從早到晚碎念。曾有學生壓力大到吸不到氧氣,也有學生不想上學。事發前一天,彩虹還幫忙調解導師和其他同學的衝突。沒想到隔天就輪到自己…

5個缺點,1支警告,1份自述書的重量

當天早上,彩虹才知道被記第5次缺點,即將被學校記警告,再加上弄丟了媽媽在出門時因身上沒零錢而給的千元大鈔,心情很差。她在十點傳簡訊給媽媽:「剛剛跟你說完我覺得好多了,因為這次成績很不好加上被記緊(警)告還有錢不見,剛剛兩節國文課完全無法呼吸,頭超痛。晚上回家在(再)和你說。」從不尋常的錯字中,可以猜想她當時的心情一定很紊亂。

到了中午,導師要彩虹處理同學不吃的蘋果,彩虹認為應該是不吃的同學自己收才對,雙方爆發衝突。同學們先聽到導師罵聲,彩虹氣得全身發抖,大聲喊:「你不要侮辱我媽媽!」接著把手中一袋蘋果丟向導師。同學說她瘋了,趕緊出來幫忙勸架。有個男生直接擋在兩人中間、挨了一拳。導師氣憤地叫同學請學務處的人來把彩虹抓下去。但她等不及,便自己帶彩虹下去。

彩虹尾隨著導師下樓。到了學務處,導師雙手不停揮舞,主任安撫導師、請她去房間內談話,同時交代生教副組長拿自述書給彩虹寫。孤單的彩虹邊擦眼淚邊寫自白,身在人來人往的學務處內,卻沒有一個人的眼裡有她的存在。後來,她說想要上廁所,得到生教副組長允許後,就離開學務處。孤獨又自責的彩虹走到五樓,越過欄杆,爬到花台上,面朝外、雙腳懸空,有一年級學生圍觀。一女老師經過,不確定有沒有看到她;另一男老師經過時看到她,靠近花台對她說幾句話後就離開了。十幾秒後,彩虹往下跳。

向下跳之前,她看到糾察隊正在行政大樓前的空地整隊,便對著下方大喊:「下面的小朋友走開!」12:54,彩虹墜下了。

而掛記著上午簡訊的媽媽到了中午終於得空,打了電話給導師,當時是12:59。

沒有誰來接住她

電話中,康老師忙著辯解:「我沒有侮辱你。…你孩子拿蘋果砸我…」媽媽問:「孩子呢?」導師說:「在我身邊。」

但才結束跟導師的電話,媽媽馬上便接到學務主任電話,她以為主任是要說同一件事,直接跟主任說:「我馬上過去。」

沒多久,媽媽再接到學校來電問:「要送哪個醫院?」此時,她才知道孩子跳樓了。

康老師掛了電話後,繼續坐在椅子上,後來趴在桌上一會兒,起來後繼續坐在椅子上,沒有出去看孩子。等到救護車離開後,才走出晤談室,雙手抱胸。隔天,正常上課。之後,沒有探視過孩子,也沒有一句道歉。

如果在這許多的環節中,學校裡能有一個大人意識到孩子不對勁、照顧了孩子的心情、對孩子伸出援手,是不是就可以在五樓的花台前接住她?

對孩子無感的地方,能稱之為學校嗎?

然而這次的跳樓不過是個開始。當孩子躺在醫院意識不清的時刻,許多手向著無助的媽媽伸來,似乎每一隻都是帶著善意來挽救一切,然而事實卻是,每一隻手都各有所圖。

學校不願接的,社會也同樣不接。而這個故事,才剛開始…

採訪整理︱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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