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台日對談──現場、現場、現場!與校園性犯罪事件戰鬥的WHY與HOW

整理︱李昀修   圖片︱來源/Flickr Creative Commons、作者/Eric Minbiole
 

在台日交流研討會第三場次的最開頭,人本教育基金會的執行長馮喬蘭講述了兩個案例,而一切的討論將圍繞於此展開。

前導篇:案例──為了保護孩子,所以脫他褲子。

「教練會脫褲子、練習時用手戳學生屁股,也會體罰學生,就是從他自己腳上脫下鞋子,然後打學生的頭。」

最開始,馮喬蘭仍能靜靜地描述著本場次的第一個案例。在遭到人本教育基金會檢舉的前一年,教練就曾經被通報過性騷擾。當時學校的性平會認為學生既然都說了沒有不適感,便予以口頭告誡與八小時性平課程後結案。但這顯然並沒有太大的用處,一年後,這名教練再次遭到申訴。

「後來,由人本當檢舉人,我們對教練提出性騷擾的檢舉,這時就進行調查了,但調查時只問了三位家長。」

「教練的說法是,可能比較大的小孩想跟小孩玩,會拉小小孩褲子,沒有脫可是會拉。有時在練習時為了要保護練習的小孩所以會拉到學生褲子。」

而隨著調查的進展,更多的事實也被披露出來:「教練說:『你如果要調查脫褲子這件事情,都是男生,學長學弟都有,有時真的脫有時是玩。』但教練作什麼呢?他在旁邊看沒有阻止:『如果真的要脫也沒有很嚴重,雖然有小孩被全身脫光光但也沒什麼其他事情啊⋯』」

說到這裡,有人在底下問教練說這話到底什麼意思?馮喬蘭露出苦笑:「我也很想知道是什麼意思。」

2018年的性平會調查報告最終認定了教練的行為屬於校園性騷擾,但原因是缺乏性平意識,決定不予解聘而讓教練接受8小時性平教育。這位在2017年時已被說是缺乏性平意識而進行過性平教育的教練,在一年後再次被申訴、再次被裁定去接受8小時的性平教育。

前導篇:案例──親臉頰Just作風洋派,不是性騷擾,只是有性騷擾之虞

第二個案例是一位國中女老師,案情相當的單純:「我們接到檢舉是她會親學生臉頰或脫學生襪子,所以我們提出性騷擾檢舉。申訴人陳述說老師會親臉頰或是額頭、威脅不寫作業就親你。上課學生睡覺,她就脫學生襪子,會對班上某學生說媽媽愛你。那學生睡覺時因為是上課睡覺,她會走過去親他臉頰讓他醒過來。調查過程中小孩陳述說:『老師會叫我起來親我四五次,有點不舒服。』」

接著,馮喬蘭補充了老師的說法:「她的說法是,我以前會但這學期沒有。在西方說再見或見面時親臉頰,這是基本禮貌。老師說自從這小孩被親過臉頰,而且她跟他說了某某媽媽愛你,小孩就會自己修正遲到的問題。然後再度強調這是基本的禮貌行為。」

是的,正如前面所說的,案情非常單純──這名老師會在學生不願意的狀況下親吻他。

「那我們接著呢就來看看性平會的調查報告跟懲處狀況──結論是不構成性騷擾。第二,針對洋派作風恐有性騷擾之虞,所以必須加強性騷擾防治課程。然後說老師管教方式有違專業倫理建議學務處給予相當標準與協助。」馮喬蘭再度苦笑。

在擁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看似比起日本更加進步的臺灣,這些並不遙遠的真實案例都顯示了我們的法律實際運作上的困境。透過對這些真實案例的討論,我們將能得到怎樣的啟發與學習?以下,就是第三場次諸位與談人、評論人的時段了。

日本記者池谷孝司:「這教練還在教嗎?(嘆氣)」

從日本遠道而來的池谷先生表情以及語氣都非常富有戲劇效果。當他聽完了第三場次的兩個案例後,對頭一個案例表達了心中那無比的震驚:「這這這應該不對啊?不管事實認定的結果是怎樣,老師有承認他有不小心碰到學生不小心把褲子脫了,不管小心還不小心你就是不能去脫學生的褲子啊!」

短暫的發出內心的吶喊後,他回到長年採訪校園性犯罪事件的專業記者狀態:「在日本做這些校園性犯罪的調查的時候,我們其實很重視當事人老師承認他的行為到怎樣的程度,這當然跟他的藉口是不一樣的。最理想的狀況是不管老師說什麼,我們應該從客觀事實的佐證去認定他有沒有相關的行為。」

然而,在日本的校園中,很難有證據跟佐證的資料,很容易演變成以老師的說法、想法為主的情況:「那案例中這位老師也有很多種說法,他沒有完全承認自己做了什麼事情,當然有不小心碰到、不小心脫了學生的褲子,可是只要有脫到,在日本這樣的狀況就等於是完全是一件不對、應該被懲戒的事情。上一場次有提到刑罰相關的內容的部分,我們到底能不能用刑罰把犯罪人送到監獄去,還是用性犯罪的行政處分對老師做懲戒或解雇的處分,應該分成兩件事來看。」

池谷認為這樣不斷再犯的教練在日本是必須作出處分的:「只是我們不知道調查時到底有沒有把事實關係發掘出來,發掘到怎樣的程度?我看起來有種感覺是好像如果脫女學生褲子是不行的但脫男生的是沒關係的。那我也很不能理解老師的一些說法跟想法,就學生就是會打鬧會玩啊就脫褲子,好像這不是什麼大錯?」

而針對性平委員,他更強調:「『小孩說我覺得沒什麼不舒服的地方,所以性平委員會就不予以調查或處分』這想法就是一個錯誤!因為小孩的受害者通常不敢為自己發言或講出來,調查的人怎麼問是一個重要的關鍵,很遺憾在資料中沒看到他怎麼問,但我覺得當時詢問的方式可能也不是很好。」

池谷轉頭問道:「這教練還在教嗎?」馮喬蘭:「還在教。」

他嘆了一口氣:「這種人真的很多,真的。像龜井女士之前任職的國中也有這種狼師,不斷重複這行為但一直無法制裁他,終於找出事實要對他處分時,他就自請退休然後也拿到了退休金,從公立學校轉到私立學校還是在教學生。我們真的很希望打破這種狀況,不要讓這些人一直留在小孩身邊,對這案例我覺得非常遺憾,就是不上不下,沒有一個很好的結果。」

而第二個案例似乎又是第一個案例的相反情況:「……不會因為老師是女性就可以親吻小孩。不管她本人怎麼說,她也承認她有親小孩、周圍學生也證實老師有這樣的行為,事實非常明確,老師應該被處分,如果是在日本應該會被解僱。我也不能夠理解為什麼調查報告的結果會說這屬於洋派作風不予解雇。加害者為了脫罪總是找盡各式各樣的藉口,我覺得很不可思議是藉口很誇張,可是一直講一直講好像就變得有道理、被人接受了。」

池谷似乎難以理解調查小組的結論,又重複了一次:「這案件中事實是非常明確的,甚至學生也表達說老師讓我很不舒服。學生的感覺很明確事實也很明確,只是老師一直在找藉口而已,不知道為什麼調查小組會做出這個判斷?最後做出的結論是洋派作風不是性騷擾,卻又說這可能有性騷擾疑慮所以要建議學校舉辦相關研習課程。讓我們看起來覺得調查小組只是怕人批評所以不敢做出判斷。這種莫名其妙的判決越來越多,家長就會越來越退縮,我們很希望能有一些支援措施協助這些家長無所畏懼持續追求事實下去。」

調查小組、調查報告、性騷擾的通報時限,這些來自性平教育法的規定在池谷的眼中看來都是非常好的、進步的措施:「可是看了這個案例我會對於這個法的實際施行到底到什麼程度產生疑問,如果只是做了一個外殼卻沒有內涵,這樣是很可惜的,這老師還在教嗎?」

馮喬蘭:「還在教。」

池谷:「真的很可惜(残念です)。」

蕭昭君教授──看見權力的存在,以及它的濫用

蕭昭君教授的出場是戲劇性的,因為她一上台就發出了震懾全場的淒厲慘叫:「我從人本教育基金會寄調查報告給我以後,我就得了蕁麻疹!」

蕁麻疹的發作據說與壓力有關,而蕭昭君教授的報告內容看起來也就像她的哀號那樣,充滿一種「我真不懂你們為什麼要這樣搞?」的痛苦與無奈:「EDUCATION這個單字,我們的孩子來讀書都不應當有任何恐懼不應該擔心受怕,只要他擔心受怕,那就違背了教育。這一個調查報告很清楚的宣告在國中小場域,性別教育、性騷擾教育、身體自主權、法治教育,所有都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她提到,當人們談論性平教育時都是在談教育學生,但是老師卻缺席了:「我們教育工作者需要再教育。不是學習怎麼處理校園性騷擾的知識,而是要確定自己掌握很正確的觀念,我希望今天各位離開這裡時,對於權力,power這個字,有更敏銳的覺察。

為什麼這樣講?其實性騷擾最重要的,很多人把它看成好像只要有結婚就不會,可是沒有看見其實這是權力的濫用──是我濫用了權力、我比你大、我可以控制你、可以對你做性或性別的冒犯。很多老師覺得我們哪有什麼權力?你知道掌握權力的人永遠看不到自己有權力這件事,所以我們需要再教育、要去呼籲、提醒老師。」

她回到這份性平報告上:「這報告裡面應當是,教練其實跨越了不該跨越的身體界線,他讓學生恐懼,不管有意無意。只要這個行為存在,那麼那一個不舒服的權力,就在那個被碰的孩子。」

然而這個概念卻未必被每個人接受:「有人會為性騷擾教練說項,因為他教學認真。各位,這種話術我們常常聽到,他很認真、他帶隊比較嚴謹、這小孩就是受不了這種嚴格的訓練就告老師性騷擾,我處理過的都是用這種藉口,或是家長認為我的孩子沒事。所以怎樣?你的孩子沒事不表示別人沒事,我覺得這都是體育界性騷擾的溫床。」蕭昭君說這報告令她想到一個畫面:「你想像一個孩子體操技能非常純熟要代表台灣出賽,他可以為國家為家庭得到比賽佳績,可是比賽過程他其實是帶著被性騷擾性侵害的陰影出賽,你能想像這個嗎?我知道在台灣的小學有小孩就是因為這樣,他到了國中看到又是一樣的教練,就退出這隊伍了。」

調查報告行禮如儀地完成了,卻未曾看見性騷擾其實內建著一種暴力:「我也懷疑另一個、人們覺得沒那麼嚴重的原因是男教練對男學生。如果是男教練對女學生脫褲子,可能家長或者學校關注度就不一樣,這就是一個異性戀中心的思維。有的男孩加入這遊戲,有的男孩覺得:『不,我不想這樣。可是在這種男性氣概文化下我連抱怨都不能,如果我抱怨人家就會覺得我玩不起。』

我覺得這事件再度提醒教育部要去思考說如果我們的身體接觸成為任何體育活動教學活動中無法避開的必然時,SOP是什麼?要不要跟學生講我為了做這件事情可能碰到身體?教學過程的標準程序可以怎樣細緻考量到性別差異跟身體自主權?」

然而,長年為性平議題第一線奉獻心力的蕭昭君教授說:「這訪談報告讓我最懊惱是說它該訪談未訪談,比如說訪談小孩的媽媽,為什麼不找小孩問看看,讓他們聲音出來?都沒有,我不知道為什麼沒有。還有就是說要不要體操隊抽幾個抽樣訪談?也沒有。然後與事件相關的師長找來做一個互相對證也都沒有。

每一個訪談結束都會寫調查小組的觀察,我蠻懊惱是他們會寫說這家長情緒起伏很大但對我們問的問題都能回答清楚、這家長情緒穩定這老師情緒穩定,我在想更重要的觀察應當放在你在這過程裡對性騷擾對行政處理的迷思,這才是更重要。我自己處理過國小、國中、高中、大學,我覺得調查委員除了找到真相以外,一個重要的教育工作是向著家長。」

性平教育法的本質是教育,卻常被誤會為是學校的刑法、殺人工具,讓參與其中的人也把自己當成幫兇看待,教師們也有種自己像是嫌疑犯的被害情緒:「像每次有體罰事件出來老師就說我就不要教了,各位我覺得,就是像這樣的時候,調查小組要去介入、要去問說你講的重要部位是甚麼?你講的不小心重點不在不小心,重點是這孩子本身可以覺得不舒服,他如果覺得不舒服你幹嘛碰我的時候,你就好好跟他說對不起、不小心碰到,可是老師的目的是要保護你。我覺得我們的學童可以分辨要保護還是什麼,而且你的一句對不起,那孩子會感受到。」

 

 

陳金燕教授──讓我們一起有勇氣去實踐、落實性平教育法

「其實男性的教練對男性學生,女性的老師對女性或男性學生,整個校園事件還有一個更幽微的性別議題在那裡。女老師碰男學生或男老師碰女學生好像都是最嚴重的,但男老師碰男學生、女老師碰女學生呢?在座很多是學校的老師,也許你在學校是有權調查的,那你可能要注意:我們是不是被這樣的迷思給框限住了?」

今天以評論人身分來到現場的陳金燕教授一出場便點出了這兩個案例中所潛藏更幽微的性別迷思,自性平教育法立法以來便身經百戰的她信手捻來,都有著性平法的脈絡:「這個案子屬於檢舉案,這是性平法特殊的規範,就是我們可以有檢舉人,不是只有受害人才能申請調查而已。它的事實描述就有三種騷擾的行為,第一個是疑似性騷擾譬如說親吻學生的臉頰、第二是會做言語性的騷擾學生、第三個騷擾行為比較是說會拿學生的鞋子,這是騷擾行為但不構成性騷擾,所以在調查報告中調查小組比較集中在前兩個行為而不是後者。如果從這樣角度來看性平會,基本上看起來表面效度都很好。」

「表面」,陳金燕教授再次強調:「因為後面的報告讓人覺得表面效度下的實質效度確實是被質疑的。它組了調查小組,調查也都完成了,好像看起來都很不錯,報告裡也寫說它引用了合理被害人的角度來處理──就是從被害人的角度來看有沒有被侵犯?有沒有被騷擾?有沒有不舒服?這屬於性平法當年對性騷擾作的一個重要定義。在有性平法之前,當我對某某人做了某個動作,他說:『陳金燕妳怎麼可以這樣子!?』時,我說:『唉呦!我沒這個意思啦你不要想那麼多。』就變成我沒有意圖,好像我就沒有要騷擾你,性平法把這個重新定義後,的確就可以從被害人的角度來處理。

報告裡把這立場呈現出來看似不錯,可是又說『雖然老師被檢舉的行為雖屬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之範圍』。

當你看到這句話,是不是性騷擾就成立了?我看到這裡覺得說很好啊,但最怕的就是Yes, but,它就寫一個but!它認為不成立的理由是因為檢舉人說的跟小孩子說的好像兜不太起來。那小孩可能說不太清楚、檢舉人因為是局外人,但是當事人同意了,調查小組也已經認定它是屬於不受歡迎且具性意味,完全符合性平法第二條對於性騷擾的定義,然後它居然還可以有個『但』字出來!」

「昭君老師看這篇報告是有蕁麻疹,我則是真的很想撞牆。」陳金燕教授顯得一臉痛苦:「我翻來覆去想說我這邏輯哪裡讀錯了?當然最後只能說,它是我們的訓練、整個調查小組的訓練以及在做認定時、還有中文,真的邏輯訓練的不夠好,才會有這樣的報告出來。怎麼可能是屬於這範圍但不成立?這調查結果自相矛盾,矛盾事小,最大事情是它不合法。」

然而,這不是結束,陳金燕教授指出報告中另一個不合法:「什麼雖屬洋派啦~恐有這個之餘啊~讓她接受四小時的性平教育。唉,各位知道嗎?依性平法第二十五條,行為人接受性平教育有一個前提──調查屬實!你調查不成立就表示調查不屬實嘛對不對?我邏輯有沒有錯?既然不屬實你憑甚麼叫她去接受性平教育?」

一份表面上看來工工整整的調查報告,經過陳金燕教授的評論後,如同池谷先生所形容「雕了佛像,卻沒有賦予精神」的情況便暴露無遺。

徒法不足以自行,每個案例彷彿都在驗證這句話,但陳金燕教授最後說到:「池谷先生講說我們明明有這麼好的法為甚麼還有這麼多的事情?我們很遺憾,就像明明有刑法但還是有很多人犯罪、告訴大家不可以闖紅燈還是有很多人闖紅燈。

法在那邊,但沒有法更可怕。至少我們今天在座的大家都要有一個道德勇氣──我們要讓這法可以真正的落實、可以真正的遂行。當身為調查人員的你、身為老師的你在性平會裡,你要去保護學生時可以拿這法去保護。可是當你根本不想做這事情時,法在哪裡都沒用。所以我想很重要的是我們從這樣的案件到底可以學到甚麼?

我常跟我學生談一個很重要的事情,作為老師的我要以身作則,作為老師的我自己,我要呼籲我的學生,跟我一起要有道德勇氣去實踐,做為今天的評論人,我要呼籲也邀請在座所有人,我們一起發揮我們的道德勇氣,讓台灣有這麼進步的性別平等教育法,讓它可以落實跟實踐,謝謝大家。」

 

QA篇──或許不是你的Why但是我們每個人能做的How


Q1:性平委員很多被認為爛缺沒人想擔任,造成跑來擔任都是被派出來而且可能不具備性平意識的老師,講師有甚麼建議?

陳金燕:「我為什麼不願意去擔任性平會委員?」「我為甚麼覺得那是一個爛缺?」「好像我看到很多人是沒意願的。」當我們去質疑別人有沒有意願時,我覺得很重要的一件事|我們先回來問問我們自己願不願意?而不是去質疑別人願不願意。

如果你願意你積極表現出來,你就是會在那位置上,那也是有可能的。所以我個人對這現象的看法是回過頭來從我們自己先想──「我們自己是不是覺得它是一個爛缺?」「我為什麼會覺得它是一個爛缺?」再來想「別人為什麼會覺得它是一個爛缺?」如果,我不覺得它是爛缺,我為什麼還要在意別人說它是個爛缺?還是我真正在意的是「因為別人說它是爛缺,我去了我就是別人眼中的爛缺?」

其實我們在意的是別人對我們的評價。我們的自我肯定是來自於別人還是來自於自己?在座的都是老師,一定學過道德發展論,我們是不是在比較高層次的道德發展階段還是比較低層次的道德發展階段?有利可圖我才去?會被獎賞我才去?還是我做的這件事情、我做的判斷、選擇,是符合某種程度的價值判斷,因為它是值得的?我們身為教師,我們擁有教師的證,我們是否,對得起我們擁有的教師的這個頭銜?謝謝。

 


Q2:池谷先生對男生互脫褲子在教練口中被說得理所當然感到很驚訝,是自己覺得驚訝?還是日本普遍對這是驚訝的?因為台灣的確很多人認為男生的身體被摸一下沒關係。

池谷孝司:男生互脫褲子或脫學生褲子這件事我當然是覺得很奇怪,可是我相信不論日本或台灣大家對這現象應該都覺得很奇怪吧?所以我想案件中重要的是對事實的認定。剛剛記者問我怎樣讓加害者願意來談甚至承認錯誤?我舉的例子是北風跟太陽的故事,就是一開始我們必須打造出一個讓加害者也願意開口的環境,包含我願意去聆聽他講的有的沒有的莫名其妙的藉口,讓他也願意來談我們才有機會發覺真相。但是我們也不是聽他講,自己也必須做一些分析判斷,知道他講的到底合不合理。

研討會的來賓當中有些人會成為調查委員,那第一次訪談是最重要。我們第一次訪談必須要盡量去收集越多越好的資料,因為到了第二第三第四次其實就沒有機會了。一但你發現任何蛛絲馬跡或掌握到任何線索一定不要鬆手,像剛剛調查報告當中有非常多線索跟尾巴可以抓得到。我想如果委員們真的有心想要去追究這事情,就不會是剛剛的結果。非常遺憾,我希望大家都要抱持絕對不要放過這些人的心態,謝謝。

 


Q3:想請教蕭老師為什麼調查小組會犯下這麼多的錯誤,怎樣培養出有能力的調查小組?

蕭昭君:這問題應當問教育部不是來問我耶,可是這樣講也很不負責任。我比較想的是從我的位置出發可以做甚麼。我也不太知道為什麼這些案件裡面的調查小組會犯下這麼多的比如說邏輯上的錯誤什麼的,或許就是時間很趕或者有一種文化,這文化就是雷聲大雨點小、討厭啊人本幹嘛要來檢舉,我們就呼嚨一下。

很多人想說要怎樣培育出有真正調查能力的調查小組?就學習,就像我們做研究一樣,誰跟誰有紛爭不是都找來然後問一問人證物證這樣?沒有多麼難。但我真的覺得調查小組要學習的是認知程序正義非常重要,沒來開會、請假,記錄報告就不能有他的簽名,這是我在小學裡面經常發現到的。

怎樣培育出有調查能力的小組?或許我們的工作坊其實是有必要拿真的案例、調查小組怎麼問問題然後彼此間的那個對話,可是我們好像都沒有那個東西……抱歉我沒辦法回答。

馮喬蘭:這一題不容易,我們彷彿有方向,就去學習去了解去檢視嘛。我們去設法學會邏輯思考、設法學會有同理的能力,彷彿條列出來都是我們可以努力學習的事情。但是可能有些事情有些文化因素也好,讓我們沒辦法真的有信心跟勇氣去揭發隱匿、打破沉默,我想這是一個蠻大的功課。只是我們有性平會與調查小組的機制是逼我們非面對不可。那我也蠻相信如果我們可以有更多機會透過具體案例慢慢檢視,可以建立出依稀可以突破的方針跟方向。

蕭昭君:我不是不回答提問,那些提問都很重要也都是很大的問題,小女子我無法回答,所以我只有一句話說──我們每一個人永遠不要低估自己,你從你的位置出發你都可以找到見縫插針的地方,沒有一個人天生就是會調查的。那我一個小小的建議,希望各位離開時不要認為好像行為人都會是錯的,在我晚近這幾年,至少處理過的有兩個案子都沒有成立,而且都圓滿。調查小組不是一開始就認定對方不好,你怎樣去說服讓行為人跟檢舉人對整個程序正義有理解,我覺得是重要的,請大家繼續努力。

 

李昀修/人本教育札記執行編輯

 

本文出自人本教育札記361期

社會賢達共同支持教育轉型正義,小英總統蒞臨人本募款餐會

人本教育基金會年度募款餐會「聚賢會」今日(10/19)順利舉行。蔡英文前總統親臨現場,與陳建仁前副總統、立法院多位委員、教育與人權倡議者、藝術家、以及公民團體代表、各界及社會賢達,共同為「教育轉型正義 全民抗網保孩」等工作籌募資金,現場氣氛熱烈,昭示教育改革信念堅定,能量持續。

強迫抽血惡師免解聘!?台師大血汗學分,教育部置身事外?

去年 11 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競技系教授周台英被指控於國科會「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研究計畫中,以畢業學分強迫學生擔任受試者進行抽血、試驗,並且將受試者費收走,甚至對不願配合的學生實施精神壓力與排擠行為。現經臺師大校園霸凌調查小組認定成立周師有七項霸凌行為屬實,對三成立,建議應予以解聘,並兩年不得再擔任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