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台日校園性犯罪,我們有幾個問題……

整理︱魏小由、王士誠   圖片來源︱Flickr   圖片作者︱Thibaut120094
 

人們普遍認為,台灣和日本的相似處極多。但人們這麼論斷時,恐怕都不會往黑暗面去想。比如校園性侵。

本次研討會,邀來兩位在日本校園第一線面對性侵案的工作者出席與談──共同社記者池谷孝司、NPO「防止校園性騷擾全國網路」創辦人龜井明子──當他們與台灣相關工作者的經驗兩相對照,我們就能明白台日的校園性侵狀況何等相近,而其間道理又何等類似,甚至連文化根源都可能相同……

研討會的第一場次,兩國與談人們針對校園性侵有眾多討論,歷時甚長。為求精簡且易於理解,以下將以幾個問題來整合與談人們的發言。

 

先進國日本竟然也大量隱匿校園性侵案件嗎?

日本通常被視為先進的已開發國家,在各方面都比台灣進步許多。但其實,在校園性侵方面,日本的嚴重程度或許不比台灣低。

「我不想讓他們擔心,大概會把這個祕密帶進棺材裡。」這是《被隱匿的校園性犯罪》中,池谷孝司第一次接觸到的校園性侵事件被害人智子說的話。智子傾訴這段過去時,剛從大學畢業沒多久,還是社會新鮮人,而高二時的痛苦經驗嚴重影響她後續的人生。雖然她外表稚氣、楚楚可憐,內心卻始終波濤洶湧,她逼迫自己壓抑痛苦的情緒,繼續升學、進入職場,儘管已年過三十,卻未曾告訴父母這段過去。

「我以為這個秘密會跟著我進棺材。」研討會中陳昭如舉出的台灣案例,小學的受害者說了幾乎一模一樣的話。

可能有人會質疑池谷和陳昭如說的都「只是個案」。但龜井的經歷就絕非個案了,她不只一次遇到學生向她傾訴這類遭遇:「我原本是在大阪的公立國中擔任教師,負責教授保健體育,在授課過程中,我和學生中間沒有隔著書桌,而是會有肢體接觸與心靈交流,所以除了教育之外我也會跟他們有一些分享。上課時學生會跟我說:『老師,那個某某老師好討厭喔,他都會講一些黃色笑話或做些不入流行為。』我聽了學生的話之後,才發現有些老師會對學生做一些類似猥褻的行為,說一些下流的話語,讓學生很困擾。於是我就很想知道學校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一九九二年,我透過認識的老師針對一百所學校做調查。有回覆卻的只有幾所。而我們的教職員工會,還警告我不要隨便做些有的沒的事。明明這些所謂的教職員工組織,應該是站在守護老師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環境的立場,但從他們嘴裡卻講出對現狀一點都不理解的話。我發現這個事情的嚴重性,他們恐怕覺得這樣做是都可以的。我深深感覺到老師教的都是在每個家庭裡家長非常寵愛的學生,家長放心把學生交給我們,我們卻無法保證一個安全可受教育的環境。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這天,有兩三位二年級女生來找我諮詢,她們是橄欖球社的經理。社團的指導老師對他們做了些讓她們非常不愉快的肢體接觸。我為了要讓學生在學校能有個安心學習的環境我就去跟校長報告了。可是校長的反應就是模稜兩可,想把這事模糊帶過,什麼反應都沒。」

因為這段經歷,龜井後來提早退休,成立了NPO來處理校園性侵案。而從她、池谷與陳昭如舉的例子裡,我們可以看到兩個台日共通的現象:受害者的沉默、組織的隱匿。

 

為何受害者沉默不語?

張萍在研討會上回應了那件大家都覺得奇怪的事:為何受害學生都不求助?

「在孩子所處的環境裡,老師是一個有權力有地位的人,他們非常的崇敬跟相信老師。而他們也知道,整個社會的氛圍,包括自己的父母親,都是很相信跟尊敬老師的。發生事情的時候,大部分的孩子不知道可以怎麼辦。過去,性教育和相關的理解父權文化的教育,並沒有被落實在孩子的課程裡面,所以很多時候孩子不知道發生事情的時候可以怎麼辦。」張萍接著說出了令人難受的事實:「他會覺得,大家會選擇相信老師,而不會相信他。因為他是小孩、他只是個學生,當他覺得他的話不會有人相信的時候,他就不會求助。孩子常常不知道他要找誰,學校裡有很多很多老師,可是他不知道他可以相信哪個老師。」

學校該提供孩子支持,但學校卻往往讓孩子不知道哪位老師可信。張萍說了一個案例:「我們曾碰過一個案子,是台南的一所高職,有幾個學生來跟我們求助,他們都被導師性侵。透過警方追查,甚至找到十五年前的受害人,已經三十歲。而這個老師剛好進學校教書十五年。老師的電腦裡面有超過一千張裸照,但大部分的受害孩子都不敢求助。這群來找我們的學生,是因為學校來了一個新的輔導老師,其中一個孩子覺得這個老師是可以信任的,於是找了同學陪他一起去找這位輔導老師求助;講完之後,他的同學都說老師也對他們做同樣的事情。所以一次就是五個學生一起來找我們談。」藉此,可以知道孩子其實是孤立無援的。而孩子的心理負擔還不只這些。「有些小孩發生這種事情會覺得很羞恥,覺得自己很笨,才會被侵害;覺得自己是不是做錯了什麼,才會遇到這樣子的事情。當他們心裡面有這樣的認知,他們就不敢跟外面求助。再來,他們也會擔心被報復,萬一他說了對老師不利的事,會不會之後有很多可怕的後果?」

更令人心碎的,或許是張萍接下來說的:「我們也曾經碰過高職的孩子,沒有求助是因為她覺得第一次已經給老師了,所以必須當老師背後沒有聲音的女人。即便老師已經結婚,小孩都念大學了,即便老師在性侵她的時候,她都覺得很痛苦,可是她覺得她應該要忍受。因為她的貞操觀導致她覺得不能夠求助。」後來,當另一個學生舉發這個老師性侵時,老師帶著太太把這個孩子找出來,拜託她不要講出去,她也照辦。導致這個案子雖然性平成立、老師被解聘,在刑事訴訟過程,卻因為只有一個小孩出來說,後來不起訴。之後,這個老師就帶著不起訴處份書,要求回到學校任教。

在池谷的《被隱匿的校園性犯罪》一書中提到數個案例,也和張萍的觀察非常雷同,序言中亦提及「遭到教師猥褻,是兒童在校園中最難以啟齒的秘密。」「學童無法啟齒的理由包括『對象是教師(信賴關係、影響推甄)』與『不知道對方會做出什麼事的恐懼』。」周遭的人也常會造成二次傷害,典型的例子是檢討受害者,導致受侵害者先檢討自己,找不到可信任的人來協助,甚或擔心會造成家人的負擔。

受害學生的沉默,印證了張萍說的:「性侵害的本質就是權力的控制跟展現。曾經我以為受害者可能都是,穿著比較暴露、行為比較不檢之類的,充滿性別刻板印象的觀念。可是我在這十幾年來處理校園性侵的過程,我才發現:完全不是這樣。受害者共同的特質,在我來看就是文靜乖巧,很容易成為淫師的對象。」在權力之下,受害者就被消音了;甚至,有權的老師在下手時刻意選擇了容易消音的對象。

為何組織傾向隱匿案件?

另一個大家有共鳴的問題,就如池谷在現場的觀察:「剛剛龜井女士有提到她因為站在學生和家長的立場而被工會成員、其他老師譴責。像這樣的事,學校的管理階層,甚至是老師的同事們反而是站在保護壞老師的立場。我看到現場好多老師在點頭。」他語音一轉:「這其實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校園性犯罪很大的特徵,就是相關組織的隱匿行為。

而隱匿,與人們想像的不同,有時未必是出於護短或任何惡意。陳昭如就說:「我認為某些老師抱著心存僥倖的心態,認為絕對不可能發生,所以忽略。『我們學校絕對不可能發生這種事』『我們是績優學校,我們是大都會的學校,我們是信譽良好的學校,我們老師都是一流的,所以我們絕對不可能發生這種事。』這是我常常聽到的一種說法。

但是性侵害的發生,這與這個學校良窳與否,一點關係也沒。欺負學生的老師是不是績優老師?這兩者也完全沒有關係。

舉個最明顯的例子,我在《沉默》這本書裡面,訪問了一所聽障學校。學校裡有個老師說他看到學生手語打有性侵發生,但他覺得不可能,才小學耶。第一個反應是驚訝,然後否認覺得不可能,第三個反應就走開了。也不是說他錯,但這就是警醒度不夠,你如果多走過去多問一下是不是發生什麼事,也許就可能救了三十個孩子。」

猶如張萍所說:「(發生校園性平事件後)學校通常的反應會是,校譽最重要、校譽最優先,所以能夠隱匿不報、能夠吃案,就盡量隱匿不報;但校譽應該要建立在學生的安全之上。學生受害就不可能有好的校譽。而過去隱匿不報,只能依照兒少福利法裁罰三千元,對學校其實無關痛癢,並且不見得會被舉發,所以吃案的狀況其實非常嚴重。

老師的部分,通常都會以同事間彼此的關係和諧為考量的重點,因為學生是小孩子,所以他的感受、他的遭遇好像沒有那麼的重要。可是同事呢,我們都是成年人,不能因為小孩子的事情而影響到我們的情誼。所以很多時候,老師都會選擇不相信孩子的投訴,選擇相信他的同事。」張萍對隱匿文化下了一個評論:「隱匿包庇的體制文化,其實都是大家一起去促成建立起來的,而不是一個單獨事件。」

在《被隱匿的校園性犯罪》一書中,也探討了隱匿的問題。在書中,龜井分析:「因為是『絕不可以發生的事』,所以『沒有比較好』。既然如此,就『當作沒發生』吧!」這一段簡短的分析,清楚的呈現了微妙的心理機轉,以及制度讓教師組織產生的潛文化、潛規則。

 

隱匿案件的老師,都是師師相護的「壞人」嗎?

無論是陳昭如、張萍,或是池谷、龜井的說法,都讓我們想起那句話──說不定也是台日共通的──師師相護。

其實,事情遠遠沒那麼單純。陳昭如指出:「我認為台灣,也許日本也一樣,普遍存在一種非常保守的貞操觀。在座可能百分之八十的人也許都有這樣的心情:發生這些事,到底要不要報告校長?到底要不要通報?通報會不會害了孩子,讓他以後結不了婚、交不了朋友?」她舉了幾年前轟動一時的南部特教學校集體性侵案為例:「有學弟欺負學姐,校長覺得既然發生這種事,那不如讓他們結婚算了。我這幾年一直在反芻,我覺得我不純粹的用『可惡』這樣的字眼來形容這個校長。因為有可能,這個校長是真的為了孩子好。因此他想,為了兩個都好那結婚就算了嘛。有些事情可能在道德的模糊地帶,我們可以輕易地貼標籤,罵這人可惡這人壞蛋,但他有些背後的心理因素我覺得需要被理解。一味的責罵、扣帽子我覺得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

她接著說:「校園的沉默結構還有最大一個原因是:老師大部份很恐懼很害怕,不知道怎麼處理。」她將這個問題分成兩部分來談:

第一個是法令上不知如何處理。陳昭如曾經在一個大約有兩百位老師的校園性平研討會演講,她問大家有多少人完整看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零。為什麼大家覺得自己不用看?明明規定要看卻覺得不用看?是因為覺得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她說:「一旦學校出現任何性平事件,你的經驗值不夠了,你不知道該怎麼辦,翻箱倒櫃找資料、問朋友問同事打電話到教育部教育局,唉呀怎麼辦呢?」

第二個是自己的恐懼與害怕。曾有老師在演講場合向陳昭如表示,學校老師有人情壓力,如果通報同事性侵學生,而「他如果沒事(沒做這件事)的話,我們以後還要一起上班耶!」對此,陳昭如的反應是:「考量你自己的校園人際關係竟然要重於學生的被害。這樣對嗎?」

同樣的道理,她認為個人當然會有自己的貞操觀,但不能因此害孩子繼續被欺負;老師們當然可能一開始不熟悉法令,但不能因此臨時抱佛腳然後不知怎麼處理案件。正如她說的:「校園環境跟一般工作場合真的不一樣。但我還是要說的是,各位老師,你們的職責除了傳道授業解惑,保護學生也是你們的職責之一。不要認為你的工作不是來教性平,這就是你們的工作之一,只是這不在你的『技術性的工作』裡頭而已。」

如何破除隱匿性侵事件的體制文化?

看起來,隱匿性侵事件與其說是組織腐敗或個人道德敗壞,不如說是體制文化使然。但體制文化如此抽象,我們該如何對抗?

對抗體制文化的困難,池谷說得很清楚:「在日本,關心校園性暴力這個議題的人非常少。現在最熱門的兒童相關話題是爸媽虐待小孩致死的事件。日本現在考慮針對此而修法。為什麼這個話題會這麼熱?因為父母是案件加害者,是『個人』,我們很容易去譴責一個個人。所以日本針對父母虐待小孩的事情,打算要修法。我認為校園性犯罪基本上不是個人行為,而是組織的行為,要對組織做一些譴責、做一些糾察是困難的,所以大家比較消極,所以這話題在日本不是這麼的熱。」

龜井更指出與台灣相當相似的日本教師文化:「日本的教師有沒有想自主地去學習或瞭解校園性犯罪的相關法律或內容?我覺得應該是沒有的。日本有所謂的兒童福祉法,很多地方層級也有兒童保護的法律,但很多老師對這些法律也都是不清楚、不瞭解的。事實上這些內容、法律,在老師們大學或在受師培時理論上都有教過,可是大家對這些問題重要性的認知非常低。」

池谷補充日本的現況:「所謂校園性犯罪相當於教師在校虐待學生。但這樣的想法,在日本沒有普及,大家不認為這是一種虐待,這可能也是一個問題點。感覺起來好像這些事件都是別人家的事,跟我沒有關係。所以只要一發生、一談到父母虐待小孩,大家都很激憤、非常的關心,但老師虐待學生,大家好像就是旁觀者。剛剛有提到,很多這種犯罪案例如果不去管,就會重複發生。」

印證於日本的情況,可知體制文化之所以難以扭轉,是「認知」問題;就校園性侵而言,教育工作者對此的認知尤其要緊。張萍當場建議,可以從兩個層面來建立教育工作者的認知:

「一個是不舉報會面臨什麼樣的代價或是風險。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六條很好用,就是若知情不舉報,再發生性侵害事件,最嚴重要免職。這是非常大的代價。」

「另一個方向是談舉報的正面意義。如果舉報出來,依法縣市政府要給予心理諮商、法律扶助,各種資源會來協助這個小孩,走他的復健與討公道之路。對這小孩來說,很重要的是他不再是一個受害者的角色,他可以展示自己的力量來為自己討公道,他可以成為一個有力量的人,這對孩子來講非常有意義,可以破除成為一個一直是被害人的角色,為他將來的心理諮商的路有重要的效果。」

陳昭如則直指校園體制文化的源頭:「體制文化的問題是從師培體系開始就灌輸相當強烈的以和為貴、階級、以及不要多事的氛圍。要回答這問題,應該不是我們坐在這邊討論,應該是教育部官員要設法。」

 

台灣有什麼法律在處理校園性侵?

對抗,甚至扭轉體制文化固然是治本的方法,但對於眼前嚴重的校園性侵事件,不是緩不濟急嗎?陳昭如在研討會上就引述了教育的數字:「全台灣各級校園,每一天發生一點二起性侵事件。」每天有超過一位學生遭到性侵,這十足驚人,也就讓人不免想起那個看似理所當然的概念︱治亂世,用重典!既然持續有人受害,不就代表我們的法律有問題,沒辦法嚇阻潛在的加害人嗎?那就加重處分啊!

事實上,處分確實是加重了。

「我們之前就透過案子,透過處理這些案子來推動修法。因為如果只是處理案件,是沒有辦法保護到每個小孩的。」人本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多年來處理了大量校園性侵案,她很清楚地知道,法律是防止加害人下手的重要工具:「所以我們在處理案件中發現過程有什麼問題,我們就會去修那個部分的法律。」她指出了兩項重要的修法:

  1. 成立不適任教師資料庫,登錄曾有性侵、性騷擾行為的老師,供各校聘任時查詢。
  1. 促成所謂《教師法》的「狼師條款」,凡犯性侵害經審判定讞的教師,一律解聘。

民國九十八年底,張萍處理的一個性侵案中,兩個沒有依法通報的校長與主任被監察院彈劾。「彈劾案年底通過,九十九年開始全國通報量暴增。」張萍說:「從那時開始到去年,每年有大約五十個性侵、性騷擾的老師被解聘。這是我們處理個案所引發的一個效應。」

與談人之一、清華大學謝小芩教授肯定張萍的說法:「法律去執行推動了以後,我們發現在執行的過程當中有相當多的細節需要去顧,就像剛才張萍講的,我們就知道去修什麼才有效力。」她更提起自己參與《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經驗:「性平法是二○○四年正式通過施行的,陸陸續續一直都有修訂。主要修什麼?很重要的就是在修性平法第三十六條,罰則。」謝小芩回憶訂立性平法之初:「一開始我們其實想像力很有限,雖然我們之前也做了一些校園性侵性騷擾的處理。教育部在一九九九年,就已經有一個叫做『大專校院中小學性騷擾防治』的辦法,我們就在做性侵防治了。但即便我們過去有一些零星的經驗來做性平教育法的修法,可是我們的想像力還是非常有限。」光是憑空設想,法律很難符合現實;當性平法施行後,發現許多漏洞,使得性平法很難落實,所以「在陸續修法的過程當中,最主要修訂的就是第三十六條的罰則。也就是當你不配合什麼的時候,那就有什麼罰,這樣才會有效。」

性平法的罰則,還不只針對性侵加害者個人。「有對學校的處罰,然後(性侵)行為人如果他不配合執行(性平會決議)等等也有處罰。然後學校校長或學校財團董事怠於職守,也有懲罰。」然後,謝小芩提出了人人都關切的那個問題:「所以這個罰則一直加一直加,到底有沒有效?」

有的。謝小芩引用教育部公告的數字:「民國九十八年修法,然後在教育部的統計裡面,就是一○一年校園性侵調查屬實的就有2491案,並且通報案例增加。」

圖片來源/Flickr Creative Commons 圖片作者/Carodean Road Designs

法律越修越嚴,為什麼性侵仍然沒有絕跡?

通報案例增加、每年有犯案者被解聘,這些都是加重罰則的具體效果。但讓人不安地,校園性侵始終沒有絕跡──每天還是不只一位學生受害啊!為什麼?我們當然可以認為原因出在處分還不夠重。但一直加重處分,什麼時候是個頭呢?

或許,我們該來探究另一頭──校園性侵問題的源頭,究竟是什麼?

 

  •  師生權力關係

其中之一當然是張萍談過的,性侵是權力的控制與展現。謝小芩很同意這個說法,並且進一步提醒:「即便在大專,學生已成人,都還存在非常明顯的權力關係。因為老師還是掌握學生的成績、獎學金以及學位授予,還有學生畢業以後求職,老師是不是寫推薦信?這其實充滿了權力關係,即便是都已成人。」

謝小芩舉了一個案例:一九九四年某天,台師大校園出現噴漆,指控某位教授性侵學生。但當時法律不完備,也沒有可以遵循的調查程序,加上社會氛圍,那位受害學生只能沉默。沉默久了,她終於受不了,就以噴漆的方式對外發聲;但也因此,她受到極大的社會壓力。而涉案的教授最後辭職了事,還享有退休金。並且,教授的配偶告受害學生通姦罪,判決成立,該生還要賠償。「在那個年代,過程當中,很多團體,像婦女新知、女學會,很多社運團體幫忙,譬如說有揭開校園性侵害遊行等等,也有辦公聽會。」當時的這些力量,後來逐漸促成了台灣的各種性侵、性騷擾法規,但這是後話了。

 

  • 教師專業倫理

現場,謝小芩就著這個案例提醒大家:「我講的還是在職的大學生,都沒辦法發聲,更不要談中小學兒童在面對這樣的結構的時候能做什麼。當我們回顧時,總是會不寒而慄的在想說在中小學有多少這樣的事情?」這是一個權力的結構,在當中的權力者即使沒有意識,也擺脫不了自己身有權力的事實。對此,謝小芩表示:「瞭解老師跟學生之間的權力差距,老師是有權力的這件事,就是老師專業認知要有的。有了這個認知,才會在面對學生的時候更戒慎恐懼,然後把守護學生的安全與受教權。這是做為教師專業倫理最重要的、最優越的一個考量,一切在這個考量下都要退位。」

言下之意,教師是有職業倫理的,而其中最要緊的一部分就是認知到自己的權力,並依此保持與學生的關係。「就好像心理師、醫師、律師,他都不應該跟他的顧客有任何超越職業的關聯、的關係,專業的關係,老師、師生之間也是這樣子的關係,老師應該要有專業。所以呢老師維持跟學生之間的職業倫理的關係、專業關係是老師專業的一部分。」謝小芩說。

龜井也提及在日本,也有許多因為師生間的權力關係意識偏低導致的問題。她說:「師生之間劃出明確的界線是非常重要的。」在龜井的NPO有專門提供教師們的研習教育,透過課程來讓教師們明確認知:師生之間有權力關係存在,就是教育和被教的存在關係。

 

日本的校園性侵法規如何?有沒有值得台灣借鏡的?

看樣子,台灣的校園性侵相關法規確實越來越嚴謹,也有一定成效,但對於無感於權力關係、沒能建立專業倫理意識的教師們,法規似乎就碰到了它的極限。

池谷就表示:「我非常覺得台灣的法律走得非常先進,已經制訂很多相關的法律了。日本還沒有像性平教育法這麼好的法律。可是有這麼好的法律存在,卻好像很多人對這個法律不關心,或對它的內容不瞭解。」他停頓了一下,然後說:「在日本有句俗話是我們雕了佛像但沒有給它精神。好不容易,明明做了很好的東西但沒讓它發揮效益。」池谷的評論,很能指出事情的要點:防治校園性侵,法律固然重要,但真正的關鍵並不在那裡。

關鍵是什麼?昭如的經驗很能回應這個問題:「我在好幾個演講場合都講過,我去學校的性平研習講課,大多數參加的老師是在滑手機不然就是在睡覺。如果大家不認為這是一回事,不認為自己有需要花時間跟力氣去處理的話,即使上面的人一再大力疾呼,是沒有太大用處的。」

佛像要有精神。支撐校園性侵相關法規的,是教育工作者對權力、對專業的自省與掌握,那才是真正的精神所在。

 

王士誠/人本教育札記主編

魏鈞培/人本教育基金會專案企劃

 

本文出自人本教育札記3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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