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有安全的學習環境
淘汰不適任教師
個案統計
人本教育基金會自 1987 年成立以來,便持續處理校園內違法事項之個案申訴,包括體罰、辱罵等不適任教師問題;以及強迫課輔、能力分班等校方違法問題。
所謂的個案申訴處理,其內容包括:掌握整理案件事實面貌、與當事人會談、與當事學校及教育局處溝通、出席相關會議、進行必要拜會、結合相關資源等。個案工作除了處理教育現場問題、督促政府體制責任外,有另一部分的工作是照顧受害者及其家人。校園受侵害的兒少,在現行制度中,基本上得不到充分支持。
根據最近三年的統計,我們每年平均處理約1100件校園申訴案,安排15-25場記者會。

申訴個案報導
台北市民權國中學生跳樓案
2018年我們召開了一場記者會,布條上寫著,『以生命控訴』。
十三歲的小奇,上國中98天,就從家中頂樓跳下,與世界說再見。這98天,他有站不完的罰站,有寫不完的罰寫,被導師認為是個麻煩,被生教組長吼罵。而他的校長,朱毋我,在眾人面前對他說!『你有病,為什麼不去吃藥。』
這孩子,不過是個妥瑞的孩子。這孩子,是個喜歡打籃球、喜歡吃、有好吃食物就會忘記煩惱的孩子。這孩子,是我們台灣的孩子。


豐原高中霸凌案
今年二月臺中市某公立高中發生甲生自殺身亡案,學生在網路留言替甲生抱屈,明示暗示甲生在校被人盯上,而學校及台中市教育局卻用最快速度發布新聞稿,將甲生自殺原因歸咎於個人行為及家庭因素,並說家長不追究此事,企圖混淆視聽⋯⋯
原住民實驗小學-剪刀戳眼事件
今年三月底,花蓮某原住民實驗小學爆發師對生霸凌案,其中最嚴重的受害者M生,遭主任肢體和言語霸凌長達半年多。代理老師H無意間得知,幾經波折,好不容易還給孩子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

孩子不該受語言暴力
2019暑假期間,我們以網路問卷,向中學生詢問他們校園裡的人權落實情形,「言語暴力」便是其中一項。本問卷參照《兒童權利公約》,以及教育部所訂立的《學校訂立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認為言語暴力包括侮辱性言語、貶低或剝奪人性尊嚴的言詞、以及意圖使對方放棄權利的嚇唬、威脅或恐嚇。


可知最常見的言語暴力樣態依次為:
1. 貶低能力(國中33.3%,高中21%,高職24.3%);
2. 侮辱與嘲笑的話(國中27.2%,高中15.3%,高職18.6%);
3. 威脅(國中26.5%,高中12.2%,高職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