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有安全的學習環境

淘汰不適任教師

個案統計

人本教育基金會自 1987 年成立以來,便持續處理校園內違法事項之個案申訴,包括體罰、辱罵等不適任教師問題;以及強迫課輔、能力分班等校方違法問題。

所謂的個案申訴處理,其內容包括:掌握整理案件事實面貌、與當事人會談、與當事學校及教育局處溝通、出席相關會議、進行必要拜會、結合相關資源等。個案工作除了處理教育現場問題、督促政府體制責任外,有另一部分的工作是照顧受害者及其家人。校園受侵害的兒少,在現行制度中,基本上得不到充分支持。

 

根據最近三年的統計,我們每年平均處理約1100件校園申訴案,安排15-25場記者會。​

申訴個案報導

打開包庇事件簿

#01-桃園陳正博案

2021年01月12日,桃園龜山國小陳正博老師認為五年級的小耳症林姓男童回應點名的聲音太小,竟將林生兩度高舉放下,還拖行三個樓層。在人本基金會與民代的關切下,校方不得不召開校事會議,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然而他們更熱衷的,卻是設法保住陳正博退休領錢走人的機會⋯⋯

#02-台中陳淑妍案

臺中市崇光國小陳淑妍老師在2009年就因違反兒少法遭開罰,當年只遭記過懲處。2022年11月陳師再度遭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開罰違反兒少法重罰十六萬元,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位被二度開罰兒虐的教師,這一次教育局及學校仍想草草了結嗎?

台北市民權國中學生跳樓案

2018年我們召開了一場記者會,布條上寫著,『以生命控訴』。

十三歲的小奇,上國中98天,就從家中頂樓跳下,與世界說再見。這98天,他有站不完的罰站,有寫不完的罰寫,被導師認為是個麻煩,被生教組長吼罵。而他的校長,朱毋我,在眾人面前對他說!『你有病,為什麼不去吃藥。』

這孩子,不過是個妥瑞的孩子。這孩子,是個喜歡打籃球、喜歡吃、有好吃食物就會忘記煩惱的孩子。這孩子,是我們台灣的孩子。

豐原高中霸凌案

今年二月臺中市某公立高中發生甲生自殺身亡案,學生在網路留言替甲生抱屈,明示暗示甲生在校被人盯上,而學校及台中市教育局卻用最快速度發布新聞稿,將甲生自殺原因歸咎於個人行為及家庭因素,並說家長不追究此事,企圖混淆視聽⋯⋯

原住民實驗小學-剪刀戳眼事件

今年三月底,花蓮某原住民實驗小學爆發師對生霸凌案,其中最嚴重的受害者M生,遭主任肢體和言語霸凌長達半年多。代理老師H無意間得知,幾經波折,好不容易還給孩子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

孩子不該受語言暴力

2019暑假期間,我們以網路問卷,向中學生詢問他們校園裡的人權落實情形,「言語暴力」便是其中一項。本問卷參照《兒童權利公約》,以及教育部所訂立的《學校訂立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認為言語暴力包括侮辱性言語、貶低或剝奪人性尊嚴的言詞、以及意圖使對方放棄權利的嚇唬、威脅或恐嚇。

本次調查結果,有54.8%國中生、35.9%高中生與 46%高職生,表示曾受過或聽過老師的言語暴力。2016年本會的問卷調查顯示,聽過老師言語暴力的國中生為 21.2%;兩相比較,比例明顯提高許多。為使學生在填答時有具體的參照,本次問卷在設計上條列了9種言語暴力類別,並各有示例。調查結果如下表所示:

可知最常見的言語暴力樣態依次為:

1. 貶低能力(國中33.3%,高中21%,高職24.3%);

國中生
33.3%
高中生
21%
高職生
24.3%

2. 侮辱與嘲笑的話(國中27.2%,高中15.3%,高職18.6%);

國中生
27.2%
高中生
15.3%
高職生
18.6%

3. 威脅(國中26.5%,高中12.2%,高職19.2%)

國中生
26.5%
高中生
12.2%
高職生
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