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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皆生而平等, 不因血統、性別、年齡、階級等等而有差別待遇;
凡人身皆受保護,應免於傷害與侵犯;
凡心靈皆得自由,應免於威脅與恐懼!
舉辦兒童人權主題書展、播放主題電影、街頭快閃-邀請民眾「與孩子立約」、邀請親子相關處館、園所與機構共同響應、園遊會擺攤
臺北市臺北捷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臺灣銀行桃源大樓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台電公司輸變電工程處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林口發電廠幼兒園、育平幼兒園、桃園市北區國稅局教保中心、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
透過講座協助家長理解過動兒特質及學習如何陪伴孩子,支持孩子發展潛能。
持續邀請社會大眾與孩子們立約。單純地出自對小孩的愛,與對小孩的成長與發展的無條件的關切,讓每天都是不打小孩日!
在人本的父母成長課程裡, 我們讓父母重新認識自己、感染豐厚的生命態度,發展出愛自己的能力; 我們讓父母清楚看到孩子的面貌、不再和情緒糾纏不清,發展出愛孩子的能力; 我們讓父母找到成長的支援系統,持續地開拓眼界拉深思想,發展出自主創造生活的能力。我們也錄製了【父母百寶箱podcast】,陪伴爸媽在教養路上不孤單。
今年三月,法務部對民法第1085條家長懲戒權提出修正案,明定「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我們肯定法務部實踐家庭零暴力,保障孩子不受身心暴力對待。
暴力對待孩子,會使家長更懷疑自身的教養能力,又無法真正協助孩子發展能力,使家長陷入負向循環,持續放大育兒的無力感。修法表明任何人不得對孩子進行身心暴力,並創造好的育兒空間、支持系統,提供積極協助,就是在協助每個家庭發展能力、驅除無力感、成為有效能的快樂父母。
去年《落實家內零體罰,政府該做什麼事?》國際座談記者會中,我們公布〈家長育兒教養需求問卷〉網路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有近8成家長(77.7%)的受訪者贊成家內零體罰,只要政府能提供友善育兒措施支持家長。家長需要的是:
– 完整良好的托育系統
– 提供育兒喘息服務
– 增加親子友善空間
– 以及政府應建置親職支援系統及協助父母強化親職能力
我們也提醒政府,應借重日韓經驗,以及持續維持跟社會大眾對話。韓國於2015年首度立法禁止家內身心暴力,當時未刪除家長懲戒權規定,仍可採取「適度的體罰」,造成韓國仍發生多起重大兒虐致死的事件,直到2021年才修法廢止懲戒權的規定。日本也在2020年修法明定親權(懲戒權)不包含體罰,同時附帶要求政府於兩年內研究檢討是否廢除父母懲戒權之規定,並應公開報告。在政府研究過後,於2022年修正廢止懲戒權。我們期望政府參考量兩國修法經驗。如果保留懲戒權,將會使得家內暴力有容許空間
修法是台灣社會往更為成熟的方向前進的第一哩路,政府要持續對話並照顧家長的需求!讓家長和孩子都能夠在安全、安心、良好的環境中,持續發展。
談到教養,人們常把我們主張的「以人為本」誤以為是「只以小孩為本」,而且從不打不罵延伸成「什麼都不能講,什麼都不能管,也不能有所期待…」。
於是,有志調整親子關係的爸爸媽媽,常常舉步維艱,如履薄冰,深怕自己成為「不人本父母」。同時對於內心那股「委屈」「不平」,也不知如何擺放,好想要說一句「不玩了啦」。但看著有點萌芽的親子親密關係,又捨不得走回頭路。
這路,該怎樣走下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