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版日記六之四

天氣涼爽 2022/10/01

有道是日月如梭,轉眼之間,又到了交日記(月記?)的時候;而改版上架(明年一月一日)的日子,更是迫在眉睫了。我們既然心中急苦,就來惹事生非──先來考問上次改版日記留給您的題目:找找看,哪一篇是共舞的演練文?

想問什麼共舞,共什麼舞嗎?就知道貴人多忘事;謹簡答日:意思是札記的紙本版和網路版,要能相互呼應,相得益彰啦!現在公佈題目答案:正是上期的「香港失去了靈魂?」一文,沒錯,就是排版有誤的那篇 (有讀者反應,特此感謝)──沒發現兩頁誤置嗎?就知道貴人事多忙嘛!

閒話少敘,言歸正傳,先說這個月的新進度:繼上個月得到多位專家首肯擔任各主題的主編,現在,我們也邀到了幾位專欄作家,包括:陳建院士(前副總統)、李佳燕醫師(傳家家醫診所)、楊力州導演(拔一條河等紀錄片)、張玫女士(偉門智威管理合夥人) 諸位,藉時將每兩個月與您紙上相會──這種心靈的約會,可不是隨便誰能有的機會噢!

這是紙本的新氣象,那網路版呢?攤開早前規劃好的網站架構,我們忽然發現,這個網站的長相,怎麼看就只是紙本內容加了一些所謂「共舞」的文章,沒什麼網路的特色,不能呈現網路版應該有的架勢,好像只是把紙本搬上網路,並沒有網路版的主體性。

有人說:不是說要共舞嗎?怎麼還講主體性?要統一了,竟然還講獨立?看起來,這場改版會議,就要走向哲學討論了。果不其然,有人說:雙人探戈的兩人,是要男的像男的,女的像女的,還是要把兩人弄得看不出性別?

接著,就有人提起森小的美術課,當時討論的一個問題是:逹利既然是超現實主義者,為什麼還創造「雙眼畫」(註),刻意製造立體效果,要讓畫面看起來更有現實感?最後的結論是:超現實的題材,看起來越現實,給人的「超現實感」越強烈;同樣的,看起來越「像真的」的畫面,其超現實的內容,才更讓人震撼。

所以,網路版要越不像紙本,才更能發揮共舞的效果;這麼一來,原先的規劃就得打掉重練了。重練倒也不難,但又和基金會官網犯衝;於是兩天一個會,沒完沒了地開下去。

終於,好不容易把官網搞定,大家額首稱慶之餘,正在喜不自勝的時候,卻有人翻出之前自以為「倒也不難」的打掉重練過的網路版;沒想到,一看之下,就發現這仍然是紙本札記的內容重組,根本沒有「打掉」,也談不上重練,改變的只是外表,骨子裡….

看來,經過官網重整的歷練之後,大家的眼力已經不同了;原先看不出來的,現在已經昭然若揭了。然而,您知道眼高的下場是什麼嗎?沒錯,就是更手低,手更低了。

這回踼到的鐡板是真的又硬又厚,要突破的是思想的慣性,要置換的是項上的人頭,是說腦袋啦,才能更跟上新的時代。

那麼,腦袋怎麼換?鐵板怎麼破?那就──敬請期待下期的「改版日記6-5」。

註:把一個「實體」在兩眼中各自呈現的畫面,刻意畫下來,成為視角差異微小的兩幅畫;請觀者兩眼分別各看一幅,再把兩眼的視覺影像在大腦裡合起來,就可以感覺看到「立體」的實物。

 

八月,板橋高中學生會向服儀委員會提開放便服、解禁拖鞋遭否決,新聞一出,網友反對穿拖鞋的聲音居多,多數認為「穿拖鞋不會在家裡穿就好」,對啊,為什麼學生非得在學校穿拖鞋呢?或是說,為什麼板中學生需要花這麼大的力氣爭取在學校穿拖鞋的權利,現在學校不都已經很自由了嗎?

跟上服儀解禁的浪潮,越來越多學校開放學生在校內穿便服,多數通過的學校都會有附加條件,例如要求學生攜帶學生證解決不便管理(怕有外校人士闖入)的問題,當便服越來越容易爭取時,為何學生偏偏要談「便鞋」?

探究爭議的要點,板中學生會提的是「刪除鞋襪規定中,禁穿拖鞋及涼鞋」,指出學校不能禁止學生穿拖鞋,但學校反駁的原因除了擔心學生容易受傷外,還引用教育部的規定「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穿著拖鞋或打赤腳」。從文意上看來,板橋高中的規定比教育部的服儀規定嚴格許多,畢竟教育部還容許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可以穿拖鞋,也因如此,引發學生不滿。

這讓我想到師大公領系林佳範教授在〈制服與教育──從威權到民主〉一文所提「校方法治教育落後,才使學生費力爭制服(註)」,意思是學生應該是學習法治教育的主體,而非僅僅只是被校規規範的客體;哪些時間可以穿拖鞋哪些時間不可以,有沒有機會先透過先討論再來設下規範呢?

回想學生時期有哪些「正當理由」可以穿拖鞋,可能是下雨天、颱風天到學校時鞋子全濕的時候,會用拖鞋當替代。也可能是腳受傷,不便穿鞋便穿拖鞋。如果校方僅只是單方面禁止穿拖鞋的話,就等同抺煞掉校園中公共議題的討論空間,就如同林老師所說的「這種威權的管制心態本身,更是一種反教育」。

讓我們回到便服、髮禁的爭議,當老師內心覺得這肯定會出大亂子急忙阻止,而忽略,不禁止學生穿拖鞋時,真的會有學生每天都在學校裡穿拖鞋嗎?髮禁解除後也沒有每位學生都把頭髮弄成爆炸頭或是漂成視覺系,但我們總會有些「萬不一」的擔心,就陷入「不禁止」就等於「鼓勵」的單向思考裡。

我想大多數的人都會有種在學校穿拖鞋怪怪的感覺,但「覺得怪」不能是禁止的理由。畢竟我不會因為吃壽司當午餐很怪就禁止其他人吃;但我們可以先來想:為什麼我們對於在校園內穿拖鞋有種怪怪的感覺、為甚麼有些人覺得穿拖鞋不尊重他人,有些場合禁止穿拖鞋這又是為什麼…。

不規定學生不能穿拖鞋,不等於鼓勵學生穿拖鞋,而是學生可以決定自己甚麼時候適合穿什麼。套用林佳範老師所說「教育在給學生增權(empower)而非削權(dispower)」,沒有給予學生對於公共事務討論的空間,而單方面覺得學生心智不成熟所以要禁止並不是個好作法。

註:文章當時談的是開不開放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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