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兒童性侵調查報告 營造支持受害者揭露的環境要件:關係、知識、機會 | 人本教育札記
支持兒童性侵受害者揭露的環境:關係、知識、機會

--本文刊登於人本教育札記386期
兒童性虐待受害者因為創傷帶來的身心影響、加害者孤立受害者的手段、社會的文化氛圍,眾多因素使受害者不容易說出自己的經歷。基於上述的困境,大部分兒童性侵受害者需要得到協助,才比較容易開展揭露的歷程。
一項研究分析了美國204名三至十五歲性侵受害者的司法訪談(forensic interviews),發現超過一半的兒童性侵受害者,因為外在的契機(例如兒童性侵為主題的學校演講及電視節目)而觸發他們的揭露。(註一)不少兒童性侵受害者則是因為父母、照顧者或朋友的提問,鼓勵了他們進行揭露。(註二)
為了支持兒童性侵受害者可以及早得到保護與復原支持,成人除了需要辨認兒童遭受性侵後的身心訊號,更需要學習如何營造安全的環境,支持孩子揭露。
可信任的成人
人際關係與可預期的支持,是性侵受害者決定是否揭露的其中一個重要關鍵。當兒童感知到身邊有支持及相信自己的成人,即使遇到困境,也比較容易說出自己的經歷,因為他們知道,說出來是有用的,說出來能得到接納與支持。
兒童在學習及成長歷程有很多憂慮,需要與信賴的成人一起探索、解決。許多遭受忽略照顧的兒童生活中並沒有這樣的對象,多數的憂慮他們必須獨自承擔、解決,而性虐待只是他們的成長歷程裡其中一項無法解決的憂慮。
即使受到足夠保護與照顧的兒童,在揭露性虐待經歷前,他們也必須評估照顧者的態度。如果照顧者平常就顯示出嚴厲或無法談論特定議題的態度,兒童有可能害怕說出來卻得不到回應。這樣的結果所造成的傷害不止於性虐待,而是對生命中重要人物信任關係的懷疑與毀壞,這對已受傷的兒童,是更難以承受的恐懼。
兒童性侵受害者需要有可信任的人給予支持,以減輕揭露時的負擔。成人與兒童之間關係的品質與內涵,是構成孩子能否感到信任的關鍵。
成人需要花時間和心思與孩子建立信任關係,這是長期經營的關係,也因這份長期累積的信任感,才能讓孩子遇到困難的時候,想起這位成人,並相信這位成人。
成人不能只期待孩子信任自己,更要理解兒童信任什麼特質的成人。不少研究透過訪問孩子的想法,整理出孩子認為值得信任的成人有哪些特徵(註三):
- 成人要願意聆聽孩子的感受和經歷,並給予適當的回應。
- 成人要在日常對話中,願意跟孩子討論沉重及敏感的議題。兒童會觀察成人的態度和價值,任何孩子覺得不合理的事情,例如同學霸凌、老師的不公平對待等,成人要主動關注、願意討論,並與孩子一起尋求解決方法。
- 成人要在互動中尊重兒童,傾聽兒童的心聲,並且接納與欣賞兒童的意見和選擇。
- 成人要在生活中優先考慮兒童的需求和擔憂。這讓兒童感到自己被成人重視,也才會覺得自己是有價值和值得被愛。
- 當兒童憂慮、恐懼、難過時,成人會主動陪伴,回應兒童的任何情緒,並在平日經常詢問兒童最近的擔憂及顧慮。
- 成人要遵守承諾,答應兒童的事情要做到。
- 讓兒童聯絡得到也十分重要。不論是定期見面,或是透過電話、電郵、社交媒體聯絡,成人需要提供給孩子可以聯絡的管道,並且需要保有一定程度的隱私,讓孩子有機會跟成人單獨對話。
- 兒童也重視長久關係的經營。當兒童與成人認識越久,關係越深厚,這位成人較容易得到兒童的信任。成人也會更熟悉孩子的個性,更容易理解孩子的想法。
理想的狀況下,兒童需要有多位信任的成人可以聯絡。多數兒童在成長歷程裡都是從單純、封閉的家庭關係,漸漸拓展出去。從依賴照顧者開始,漸漸與不同的成人發展情感上的依附關係。這些依附關係是兒童未來生活遇見挑戰時的重要參照。兒童有不同領域信任的成人,較具有空間與彈性去處理遭遇的困難與挑戰。
在不同的人際脈絡下,兒童可能會有不同的困境和考量。例如遇到舅舅性虐待的孩子,他可能會覺得很難跟媽媽求救,因為揭露舅舅的行為,可能會使媽媽難過,他可能會選擇向家庭以外的成人揭露,例如思考和學校的老師或社區認識的家長求救,但前提是兒童的生活中有值得信任的成人。
可以提出憂慮的機會
「我沒有找到說出來的機會。」
不少遭受性侵受害的兒童表示,他們找不到適當的時機揭露。(註四)
社會文化及家庭的價值觀,也會影響兒童覺得是否合適談論敏感議題。兒童不容易在日常對話中提出一些尷尬、挫折、害怕被責罵、不常談論的話題。說出家內性侵的經歷,又更不容易。當家庭、學校、甚至整個社會都對家內性侵的議題避而不談時,受害的孩子只會感到更難開啟對話,甚至害怕說出來後會被污名化。
照顧者與兒童之間的依附關係,對兒童而言是首要的生存條件。照顧者談話的內容與意願也會影響兒童適應的方式。例如照顧者不願意談論任何有關性的議題,兒童會自然適應性議題是不可談論的環境,即使有知的需求或疑惑,也難以提出。
照顧者刻意忽略的話題,在兒童的成長與信念上造成影響。以潔晧遭受兒童性虐待的經歷為例,潔晧在結束性虐待加害者三年生活上的控制之後,回去跟父母一起生活,常提起的話題是:「為什麼我要和加害者住在一起?為什麼我不能住在原生家庭裡?」相同的疑惑重複提出,但潔晧的父母持續忽略這個話題,使兒童內化這段持續想要理解卻無法完成的對話為「父母不願提起這件事,即使這件事很重要,我也不應該再提起。」
許多倖存者就是在持續被忽略的環境中成長,沒有契機可以理解、談論性虐待造成的傷害,而必須延宕至成人之後,自行尋找適當的資源進行復原。
很多時候,兒童的揭露是因為外在形成的契機所引發。成人需要製造談話的機會,讓孩子有機會說出他們的恐懼和擔憂。成人持續的關注,會讓兒童知道成人期待跟孩子對話,而且在意他們的感受和安全。
- 多元的機會
兒童需要多元形式的關切。各種讓兒童表達擔憂的機制、正式及不正式的溝通管道,對兒童都是重要的保護因子。
在課堂中,兒童可以從老師和同學的對話中理解什麼是對與不對的事,並有機會與時間消化、反省自己的生活環境中合理或不合理的條件。
在家庭及教育環境中,成人隨時保持開放而密切的對話,不只促進兒童學習的動機,也是讓兒童表達擔憂與害怕的重要管道。在與家人聊天時,兒童可能不經意地談論自己感到憂慮或困惑的事,試探家人的態度,看是否能繼續談論這些話題。
談論此議題的時間與密度應有一定的質量,而且一定時間就會再次提起,這會讓兒童理解這些話題是重要的,而且可預期隨時提出相關議題都會得到回應。
- 直接或間接詢問
直接或間接詢問兒童是否曾經歷性侵害,為受害者提供了揭露的機會或理由。專業工作者直接或間接詢問,在部分兒童的理解中,可能是一個改變虐待環境的機會。
研究發現當醫生在診間直接詢問兒童是否曾經歷性虐待時,通報性虐待的比率從7%大幅增加至31%,增加了4倍。(註五)
在諮詢兒童及青少年想法的研究中,兒童及青少年認為學校和兒童機構的成人需要明確詢問他們是否有任何擔憂,而不是等待兒童向成人求救。(註六)
許多幼兒在經歷性虐待而發生明顯的身心變化後,在父母直接詢問下發現性虐待的事實。
許多兒童會努力抓住初次揭露的機會,進行部分或不清晰地揭露,而這樣的揭露在足夠支持下,也會促進之後更完整的揭露。
成人也要注意,即使孩子最初否認自己受到虐待,成人也應持續觀察孩子是否有曾經受虐待的身心訊號,並為兒童營造其他對話的機會。
- 匿名揭露
匿名揭露是一個性侵受害者感到安全的方式,讓隱藏的痛苦得以安全地得到聆聽。
眾多兒童、青少年及性侵受害者表示,匿名揭露是一個重要的機會。兒童及青少年認為匿名揭露有很多好處。例如可以練習說出遭受性侵的經歷,但過程不會感到害怕和擔心被污名化。同時,匿名揭露讓孩子不用即時面對所有的後果,包括司法程序或家人的反應。(註七)
我們在《蝴蝶朵朵》的性侵防治課程或演講後,也常常在課後交流及學員來信中,收到不少匿名揭露。國外的校園暴力或兒童性侵害防治工作坊,也常在回饋表單收到兒童的匿名性侵揭露。(註八)
不少人或許會擔心匿名揭露是否讓成人錯失即早協助受害者的機會,不過研究指出曾揭露過一次的兒童及青少年,有更大機會再次揭露。(註九)揭露性侵是一個歷程,匿名揭露對許多受害者是更公開揭露前的第一步。
支持匿名揭露的方式很多,例如課堂的問卷調查、性侵防治教育課程後的匿名提問和回饋表單、兒童的求助諮詢熱線、網路平台的匿名表單等。要注意不同年齡層兒童的溝通需求,例如用詞應該簡明,不使用專有名詞等。同時溝通的平台也要追上時代的步伐,活用網路或手機的應用程式,使兒童能透過各種可能的管道接觸到資源。
兒童性侵害的資訊及教育方案
不論是學校、家庭、電視或網絡的兒童性侵防治資訊及教育,都為受害者提供重要的保護概念及揭露契機。
一項關注兒童性侵受害者揭露歷程的研究,發現當中24%的受害者是因為教育方案觸發了他們的揭露。(註十)
兒童性侵害的資訊及教育方案,不但能幫助兒童及青少年認識性侵害,更有機會幫助受害者克服部分揭露的阻礙。
除了兒童性侵防治課程,關於性教育、兒童個人安全、兒童權利、尊重及關係等資訊及教育內容,也是觸發兒童揭露的重要支持。針對國小年齡層的兒童,學習辨認不適當行為、強調伸張個人權利的課程,更有助促進孩子揭露。(註十一)
一些兒童性侵受害者因為缺乏對性、性侵害、身體界線等概念,他們可能不知道自己經歷的是虐待。當受害者認識到兒童性虐待的類型、誰是加害者、兒童性誘騙、性猥褻與親密照顧的差異時,會幫助受害者理解到他們曾遭受的經歷,是一種性虐待。(註十二)
遭受兒童虐待的倖存者在成長歷程裡,會試圖適應高壓力、不合理的環境,以得到更多的生存機會。這過程,會很自然的將加害者不合理的行為「合理化」,造成受害者可以分辨常理的對錯,但無法分辨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對錯。舉例來說,經歷家暴的兒童,在成長歷程中可以從外界資訊中理解動手打人是不對的,但是若沒有人幫助他改善家內的虐待狀況,兒童為了適應生存,自然會發展成「打人是不對的,但我父母打我是有理由的。」這樣的雙重邏輯,即使在一般人身上也是常見的。
承認自己遭受虐待是一件令人恐懼的事。在大多數的狀況下,人們會試著否定自己曾經遭受虐待的可能性。
承認虐待可能代表著自己的照顧者有疏失,或做錯事情,而這樣的可能性,或許會使倖存者對長久依賴的親情關係感到失望甚至破滅。情感上的依附關係,對任何一個兒童都是至關重大的,因此認清一段重要的關係具有虐待性質,無論對兒童還是成人,都是重大的心理危機。
許多倖存者也會出於本能地將受虐經歷視為秘密,因為將這些事實揭露亦會造成重大的心理危機。對部分倖存者而言,將虐待經歷化為語言或文字的過程,可能比起受到虐待的經歷更令人恐懼,而兒童性侵的相關知識,會幫助受害者釐清自己的經歷。
受害者也可能因為缺乏機會學習如何跟他人溝通虐待議題及概念、難以找到適當的語言去描述或命名自己的經歷,增加了求救的難度。
另外,不少受害者在知道另一位兒童性侵受害者的故事後,才意識到原來不是只有自己經歷這些事情。澳洲皇家調查委員會也發現,不少性侵受害者在看到媒體有關性侵害或加害者指控的報導,或是閱讀到另一位受害者的故事,給了他們揭露的動力。(註十三)
我們在推廣性侵害防治演講時,潔晧常以自身經歷為例,說明兒童性侵害的嚴重性,也因為這樣的演說,時常促發台下的成人倖存者在會後向我們進行匿名或正面的揭露。這樣的揭露歷程是健康的,常常將倖存者的生命帶入下一個階段。
當兒童與父母或身邊重要的成人一起接觸到兒童性侵的相關資訊時,更是協助受害者揭露性虐待經歷的重要支持。
這些外在的契機,讓兒童與父母有共同關注(joint focus of attention)性侵害的脈絡,促使揭露的對話有機會展開。例如兒童與父母一起閱讀繪本《蝴蝶朵朵》時,兒童與父母不但共同關注性侵害議題,雙方更共同建立討論性侵害議題的共享語彙、脈絡、價值與回憶。在這共享的框架下,兒童向父母揭露虐待的經歷時會相對容易。這更可以幫助父母在往後的時間,透過回溯他們共同看到和聽到的內容,與孩子再次討論性侵害議題。(註十四)
朋友的支持
澳洲一名性侵倖存者十九歲畢業離校後,向最好的朋友說出自己在學校的性侵害經歷。在朋友的鼓勵下,他第二天便告訴父母自己的經歷。(註十五)
眾多研究像顯示,青少年傾向與同儕揭露性侵害的經歷。性侵受害者的朋友和手足,很多時候是支持受害者向父母揭露或向警方報案的重要關鍵。
不過,隨著年齡增長,兒童越重視保密作為友誼的一部分。青少年向朋友揭露後,可能因為受害者要求朋友保守秘密,也可能因為朋友不知道如何提供幫助,使受害者的揭露不一定能停止性虐待繼續發生,或受害者依然沒有辦法得到適當的支持與保護。
青少年也可能為了保守好友遭受性虐待的秘密,結果造成一連串的身心壓力及創傷反應,超出身心負荷。這位青少年可能為了減輕身心的負荷,選擇向另一個同學說出某同學受到性虐待的秘密。同儕間保守秘密的結果,可能引發青少年團體之間連鎖的身心壓力。
澳洲皇家調查委員會指出目前的兒童性侵防治教育,缺乏教導兒童及青少年在聽到朋友的性侵揭露時,應如何提供支持。為了支持青少年的揭露,澳洲皇家調查委員會建議學校的性侵預防教育,應包含以下資訊:(註十六)
- 朋友可能或曾遭受性虐待的跡象
- 如果朋友揭露遭受性虐待(或糟糕的性經驗),可以如何幫忙
- 性侵受害者的支持服務
- 如果知道或懷疑朋友遭受性侵,我想給予支持,有哪些服務可以協助我支持朋友?
營造安全的環境
成人的能力是保護兒童免受性侵害的關鍵。成人需要從兒童的觀點,營造一個兒童感到安全的環境,讓孩子可以在得到支持與接納的關係中,安心地敘說自己的擔憂與所有經歷。安全的環境不只是感到安全的物理空間,更重要是兒童在這環境內可以找到可信任的成人,可以有說出憂慮的機會、可以學習性教育及性侵害預防知識。
營造友善的社會氣氛也是安全環境中的一環。當兒童在不同的生活環境中,都能感受到成人積極保護兒童的態度時,也營造更多適當的機會敘述兒童內心的疑慮。這些溝通的時機,都是成人及早發現兒童需要協助的重要機會。
註一:Malloy, L. C., Brubacher, S. P., & Lamb, M. E. (2013). “Because she’s one who listens”: Children discuss disclosure recipients in forensic interviews. Child Maltreatment, 18:4, 245–251.
註二:Royal Commission into Institutional Responses to Child Sexual Abuse. (2017). Final report: Volume 4: Identifying and disclosing child sexual abuse. Sydney: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p. 158.
註三:Royal Commission into Institutional Responses to Child Sexual Abuse. (2017). Final report: Volume 4: Identifying and disclosing child sexual abuse. Sydney: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p. 158-160.
註四:Reitsema, A. & Grietens, H. (2016). ’Is anybody listening? The literature on the dialogical process of child sexual abuse disclosure reviewed. Trauma, Violence, & Abuse, 17(3): 330-340.
註五:Lanktree, C., Briere, J. & Zaidi, L. (1991). Incidence and impact of sexual abuse in a child outpatient sample: The role of direct inquiry. Child Abuse and Neglect, 15: 447–53.
註六:Moore, T., McArthur, M., Noble-Carr, D. & Harcourt, D. (2015). Taking us seriously: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 talk about safety and institutional responses to their safety concerns. Report prepared for the Royal Commission into Institutional Responses to Child Sexual Abuse. Sydney: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p. 49.
註七:Ungar, M., Barter, K., McConnell, S. M., Tutty, L. M. & Fairholm, J. (2009). Patterns of abuse disclosure among youth. Qualitative Social Work, 8(3), p. 353.
註八:Royal Commission into Institutional Responses to Child Sexual Abuse. (2017). Final report: Volume 4: Identifying and disclosing child sexual abuse. Sydney: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p. 161.
註九:Staller, K. M. & Nelson-Gardell, D. (2005). ‘A burden in your heart’: Lessons of disclosure from female preadolescent and adolescent survivors of sexual abuse. Child Abuse & Neglect, 29: 12, 1415–1432.
註十:Payne, M. L. & Hansen, D. J. (2002). Factors influencing children to self-disclose abuse. Clinical Psychology Review, 22: 2, p. 280.
註十一:Sorensen, T. & Snow, B. (1991). How children tell: The process of disclosure in child sexual abuse. Child Welfare: Journal of Policy, Practice, and Program, LXX: 1, p. 14.
註十二:Malloy, L. C., Brubacher, S. P., & Lamb, M. E. (2013). ‘‘Because she’s one who listens’’: Children discuss disclosure recipients in forensic interviews. Child Maltreatment, 18:4, p.250.
註十三:Royal Commission into Institutional Responses to Child Sexual Abuse. (2017). Final report: Volume 4: Identifying and disclosing child sexual abuse. Sydney: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p. 161.
註十四:Jensen, K. J., Gulbrandsen, W., Mossige, S., Reichelt, S., & Tjersland, O. A. (2005). Reporting possible sexual abuse: A qualitative study on children’s perspectives and the context for disclosure. Child Abuse & Neglect, 29:12, 1395–1413.
註十五:Royal Commission into Institutional Responses to Child Sexual Abuse. (2017). Final report: Volume 4: Identifying and disclosing child sexual abuse. Sydney: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p. 164.
註十六:Royal Commission into Institutional Responses to Child Sexual Abuse. (2017). Final report: Volume 4: Identifying and disclosing child sexual abuse. Sydney: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p.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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