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Team Taiwan體育能量爆發,於奧運、世界棒球12強接連奪牌,政府更宣布體育部將於 2025 年 9 月掛牌成立,但體育環境除了獎牌,還有很多需要關注的地方。

全民運動是體育界重要推動的方向,而兒少體育在其中自然有重要性。然而,基金會長期以來協助的案件中,學校運動隊、體育班中體罰或霸凌等不當管教事件層出不窮,並且已有多起嚴重案例遭監察院糾正、彈劾。

且相比起校園的教師不當管教事件,體育訓練中的暴力對待事件,不但往往更直接、更嚴重,且當事人幾乎都難以出面指控。這個情形,使得事件一再被隱匿而持續擴大。

本會認為需要盡可能讓各方及大眾能夠看見其中結構問題,所以透過記者會、研討會、公聽會等方式不斷說明,這其中主要的原因,包含了:

一、體育班普遍忽視學生學習,造成學生受教權實質被剝奪。
二、教練不當掌握學生升學管道,學生難以發聲。
三、訓練中的暴力被系統性的包庇和忽視,導致傷害不斷複製,成為文化。

實際案例

臺師大女足抽血案

2024年11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競技系教授周台英被指控,以畢業學分強迫學生擔任國科會研究計畫受試者,進行抽血、試驗,並將受試者費收走⋯⋯

台中柔道館

新聞報導,七歲男童被柔道教練與學長輪流重摔27次醫師宣告腦死,立即引起社會群情激憤,追究教練責任。有人站出來說,柔道不是這樣教的;柔道總會說:那個教練沒有執照。似乎,發生這樣的事,只跟教練有關,只跟證照有關⋯⋯

上述案例發生的處罰,如果發生在普通班,難道不是嚴重的體罰、羞辱,甚至是霸凌嗎?

為什麼只因為是發生在球隊、體育班裡,就輕易的被「訓練」給合理化?

遭到終身解聘的不適任教育人員,為什麼還能當球隊志工、繼續經營運動俱樂部、甚至當協會理事長?

難道體育生是被視為次等學生嗎?體育界是法外之地嗎?

「任何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均不可原諒;所有對兒童施暴的現象都可預防」
——兒童權利公約第13號一般性意見

現有法規
的不足

我國對於體育、兒童參與運動的保護和處理,仍然有許多漏洞和不足,並且縱使多年來這麼多嚴重案例曝光,仍未能形成充分的處理機制和教育系統,反而是暴力儼然已經深植體制,成為某種文化。

在這樣的狀況下,僅想透過民間各項運動協會自行管理和處理,顯然是無效且漫長的,更何況當這關乎兒少的身心安全的保障、兒童基本權利時,整個國家自然有主持的義務,主管機關自然是第一首要。

我們建議:

1. 明文禁止運動或體育訓練中的暴力

在《國民體育法》明文禁止身心暴力,以此法源建立不適任教練處理機制、防範機制和訓練規範。由國家宣示對於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可容忍,對體育訓練中的暴力劃下明確的界線。

2. 對兒少的運動和體育訓練工作者,要有兒童權利基本認知、安全知能的訓練和認證機制。

運動教練必須要具備教練證方能進行指導,且要包含安全訓練及專業倫理,尤其與兒少工作的運動教練,要具備兒童權利基本認知和安全知能,這樣的培訓和認證機制不應放任各協會各自為之,而應由政府主動建置。

3. 不適任體育人員,要有絕對的退場機制,和有效的查核。

必須建立查核機制和查詢管道,讓曾被學校認定不適任、經社會局以違反《兒少保法》開罰,或是其他不適合與兒少工作的前科,都不得再擔任其他如運動裁判、協會行政人員甚至是帶隊志工、自由教練等可以再與兒少接觸的職務。

4. 所有保障措施和要求,皆應涵蓋非特定體育項目。

上述所提到的規定,縱使有所不足但仍具備一定規範效果,然而僅侷限於特定體育團體,也就是單項運動協會。而其他只要非屬單項運動的體育從業人員,就完全不受相關法規的規定。

關於體育班制度,我們有五大訴求:

一、確認兒少發展:權責清楚,系統承接

運動部與教育部對體育班學生的責任分工是否清楚?當孩子在訓練場受傷害時,是否有明確的橫向通報與支援流程,能及時協助家長與學生?

二、兒少需安全:不適任者,應即時退場

我國是否建立完善的教練查核與篩選制度?過去曾有前科者仍能轉場任教,體制如何把關、列管與淘汰高風險教練,保障學生不再反覆受害?

三、兒少需專業:教練教法,應具兒少知能

面對兒少身心特性與發展需求,現行教練培訓是否具備足夠的敏感度與專業?是否應建立兒少專長加簽制度,讓教練具備對應的教學能力?

四、兒少需支持:發展彈性,不該績效至上

體育班評鑑、補助制度是否仍以比賽績效為主?是否已有評估學生身心健康、學業兼顧與參與普及等指標,作為資源分配與教學調整的依據?

五、兒少需保障:舉報無懼,保護不漏

當學生選擇揭露受害經驗,是否有匿名舉報與庇護機制?學籍與運動資格是否受到保障?主管機關是否建立跨部會追蹤與統一處理平台?

相關文章

文章來源:人本教育札記—現代父母的教育顧問,一手掌握教育心思維!

👍【歡迎訂閱我們】https://reurl.cc/VNv4QA

 

台灣畸形的體育文化,問題的根源到底在哪裡?要改變這樣的情況,需從哪些層面著手?而身為父母的你,想讓孩子健康開心地學習運動,需要注意什麼?
一般看來,林雅雯的體育路是順遂的⋯⋯但出身體育班的她卻說:「以我個人而言,其實不支持體育班。」 為什麼呢?
處理了一件體育申訴案後,相似案件就源源不絕地冒出來?甚至有不少人在看到申訴案後才第一次發現,原來自己的遭遇是不合理的,而且,居然還能申訴?
對於台中柔道事件中,教練要求學長多次重摔小學弟,學長也都照辦,我完全不意外。在體育班內,即便被摔到吐,也不會有人管,假如有學長姊出來關心,下一個被摔的一定是他(她)!
你做過螃蟹步嗎?你可以試著想一下你腳要蹲到像馬步一樣那麼低,然後滑行。這動作平常可能從球場的底線到另一頭的底線,做一組。但今天教練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是十幾、二十趟以上。
我是一個15歲的青少女,沒有很喜歡讀書,在思考升學之路時偶然間對籃球起了興趣,但未曾有過任何籃球隊的訓練經驗。媽媽知道我想清楚方向了很高興,努力幫我找到了一所在台南的高職願意收我……
我以前就讀鼎金國中的體育班,練羽毛球。教練基本上都是正常的訓練,會藉訓練之名處罰我們的都是學長。只要講話冒犯到他,或者他看你不爽,就可以直接處罰你。他會叫你趴在地上作平板撐,或者做蛙跳等各種累人的動作。
我真的受不了了,所以我要說出來。 我很喜歡運動,但我非常很討厭體育生總得要看教練臉色的潛規則。 這不是我不尊重教練的意思,相反的,就是因為包含我在內的大家都太「尊重」教練了,尊重到都沒有基本判斷能力了!才會讓事情演變到現在這個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