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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擴大連署

要公道!反校園性暴力!譴責台中市政府打假球,放水台中狼師黃校長!

台中爆發黃姓狼師涉及多起性侵案,台中市政府拒絕以公權力擴大調查,將為狼師建立脫罪SOP,讓狼師爽領退休金!面對盧市府的失職,只能由民間協助倖存者討回公義!

要求台中市政府:

►立即停聘黃姓狼師,避免回校教書,避免其他人受害
►立即擴大調查,是否還有其他受害人
►立即併案調查,以完整掌握黃師的慣用手法及脈絡!

立法院與教育部必須修法:

►「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自成年起算
►「權勢性交罪」加重其刑責
►退休狼師解聘後取消領退休金
►性平案件一律全面擴大調查,對象要包括轉學生與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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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犯罪,不是愛!

台中市黃姓數學名師長期在某「明星」國中擔任資優班導師,也曾私下開設補習班,每班人數超過百人,以學生跳級就讀第一志願為其績效,深獲同儕及家長肯定。之後,黃老師順利擔任該校主任且考上校長,前後擔任兩所國中校長共12年,並獲頒資深優良教育行政人員。然而今年4月,畢業多年的女學生(簡稱A生)向台中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舉發,自己在20年前被黃姓導師性侵,受害時間長達四年多,並強烈懷疑有其他同學也受害,要求性平會擴大調查。

解析台中名師的操控手法:

一、造神,並給予特權或禮物

黃老師平常會在班上講「信我者得永生」,就像在「造神」般,他說的話就是真理,同學們必須服從,不能有不同意見。他會送禮物給特定學生,也經常舉辦過夜班遊,甚至帶全班去加拿大畢業旅行。這在二十年前國中校園裡,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二、製造關愛假象,拉攏父母

當年台中市只有兩所國中有資優班,黃老師曾把學生帶到跳級升學,深獲家長信任。因此,當黃老師個別接送或帶學生去吃飯(大多是女同學),家長都不疑有他。黃老師曾對A生家長表示,由於A生的數學程度不好,週六下午要留下來個別輔導,讓A生覺得自己獲得老師的特別關愛,黃老師也曾送A生文具、項鍊、睡衣和哈電族電子辭典當禮物等等,家長非常感謝老師,甚至在A生國中畢業時送禮給老師,以表達謝意。

三、逼退假想敵、加強父母的信任,同時孤立小孩

A生與某男同學互有好感,黃老師強力介入,不僅禁止兩人交談,還向家長告狀,以此離間親子間的信任關係,讓家長更仰賴黃老師,藉以孤立A生。黃老師曾在班上諷刺A生與男同學「兩個人都拆不散,真是一對金童玉女」、「兩人不能交談,卻還能『眉目傳情、回眸一笑』」。男同學曾在考卷後面抄宋詞《釵頭鳳》給A生,意思是喜歡A生、但不能在一起,A生就回覆《釵頭鳳》後半首。黃老師看到後勃然大怒,整整罵一節課,大意是:「不要臉!我這麼辛苦班級經營,居然還把我比做惡婆婆,抄這首詞來諷刺我!」之後某次班遊外宿的夜晚,黃老師親自押著該名男同學親口對A生說:「我不是喜歡妳,是覺得這樣好玩」。男同學離開後,黃老師便以安慰為由擁抱A生,之後再手牽手走回房間。

四、利用獨處機會,以愛之名步步進犯

黃老師以加強數學為由,單獨留A生假日課輔,結束後先要求A生靠近自己,再伸手擁抱,要A生靠在他胸口上,接著說:「在輔導你的過程,我已愛上你了」、「我可以吻你嗎?」A生擔心拒絕後會被遷怒或冷落,不敢有任何反應。黃老師說:「這是我們的初吻,要好好珍惜,小心保護這段關係,不要告訴別人。」之後,一再利用課輔結束後,帶A生去保健室猥褻及性侵。A生擔心懷孕,問黃老師可否戴保險套?但黃老師以自己從沒使用過保險套為由拒絕。

五、刻意選擇獨立、無穿透性的空間下手

黃老師性侵害A生的地點包括國二教室、辦公室或保健室。但升國三後,教室剛好在警衛室旁,黃老師就將地點改為校史室、電腦教室等不透光的隱蔽空間。問題是,為什麼黃老師會有這些地點的鑰匙呢?

六、建立特別且獨有的關係,製造對方內疚感

由於A生覺得黃老師特別關愛自己,不敢不言聽計從。國三下學期的某次班遊,黃老師要A生晚上去找他,A生實在不想去,也不經意睡著了。事後黃老師很生氣,說他等了一個晚上A生都沒出現,他很像笨蛋。當時A生覺得,雖然不想過去,但這件事還是自己的錯,因為跟老師約好了卻沒出現。

七、試探口風,確保惡行不被揭露

即便是放寒假,黃老師也會打電話到A生家裡,關心A生在做什麼、心情好不好。黃老師很可能是在試探口風,藉以觀察家長是否知悉,或A生是否守口如瓶。

八、家人成為最佳掩護

黃老師接送A生時,黃老師的太太(同校老師)和小孩也都在車上。國中出國畢業旅行,黃老師趁著太太在自由活動時段,帶小孩及其他同學出去玩時,在旅館房間性侵A生。

九、老謀深算,避免留下證據

高中時,黃老師約A生去喝下午茶,實則是去飯店開房間。黃老師告知A生房號,自己先上樓,要A生在大廳等候片刻再上去。A生當時很猶豫是否要逃離,但因顧忌老師會生氣,不得不跟著上樓。黃老師很得意地說:「因為樓下有餐廳,別人看到我們,也會以為是來喝下午茶;而且是用現金結帳,不會留下紀錄。」並說:「這是為了保護我們兩個。」

十、威脅受害人以免脫離掌控

黃老師曾在班上公開說,他跟一個大六屆的學姐很好,知道學姐最喜歡吃哪家海南雞飯、哪家咖啡店的簡餐,也會一起去看電影,甚至還送16張CD當學姐的16歲生日禮物,但是,學姐升學後,參加社團玩瘋了、不理他,後來變得又胖又醜、大學考很爛,活該!這就是「離開他的下場」!

當A生高三畢業時,不想再跟黃老師聯繫,黃老師便威脅要動用人脈讓她考不上教甄(當時A生被洗腦將來也要當老師)、要把她從資優家族除名等等。

大學開學不久,黃老師打電話給A生父親告狀,說A生竟然在大學的校門口坐上學長的機車,行為很不檢點。隔年的小年夜,黃老師打給A生的國中同學,抱怨A生忘恩負義等等,竟講了一個多小時。

受害者A的自白

我是民國86年起就讀於台中知名國中資優班的學生。從我國二開始,黃姓導師先以關懷學生、用心教學的形象取得我的家長信任,再以個別輔導之名義,介入我的人際關係,將我在班級中、家庭中塑造成孤立的狀態。最後以教師的權威逼迫我與他交往,並對我進行權勢性侵。

    黃師利用假日單獨補救教學的理由,迫使我與他在班級教室、保健室、校史室、電腦教室、班級出遊的旅館或他的車上發生性關係,並威脅我不得分手或公開此事,否則將會對我進行報復。黃師也相當了解學生的心態,利用學生乖順聽話、不敢反抗、希望獲得長輩肯定等心理,製造爭寵比較的情境,多次誇耀其他學姊或女同學對他有多麼親近、順從,或者在班級中大肆批評不願受他擺布的學姐,讓我擔心自己也遭到這樣的抨擊,從而不敢反抗。他以這樣的手法,脅迫我繼續與他維持交往關係。

    這樣的關係一直從國二下學期持續到我升上大一,期間長達四年多。在這之間我好幾次想要逃離,但黃師皆會以辱罵、詛咒、威脅未來會對我求職不利等手段,脅迫我繼續與他交往。直到我升上大一,決心不再與黃師往來,黃師便到我就讀的大學門口跟蹤監視,或在大學系所之留言板以化名留言謾罵,致使我心生恐懼,多年來需要接受心理諮商,且一直為焦慮症所苦。

    直到成年後進入職場,擔任教育工作者,成為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人員,方才意識到自己也是校園性侵的受害者,希望能為自己發聲。由於黃師已轉任台中市其他國中擔任校長,因此依循校園性平法,向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訴。

    性平調查期間,黃師對擔任我方證人的國中同學加以騷擾,逼迫其交出我的聯絡方式,否則便要到該位證人家中進行家訪。黃師也曾傳送訊息要求我的國中同學為他編製通訊錄,意圖得到我的聯絡方式。黃師更查詢到我家人的電話號碼,數次騷擾我的家人,要求與我們見面、並強調刑法已過20年追訴期,威脅家人不得公開此事。

    過程中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盡心盡力依法進行調查、對我與證人的身分進行保密,更以公文發函、電話聯繫等管道,試圖阻止黃師騷擾我們。然而黃師並不理會教育局的制止,持續對我的家人電話騷擾威脅,也造成我對自身安全的恐懼。

    由於身為性平調查人員對於行為人犯案特性的了解,我相當擔心除了自己以外,還有其他校友也可能是受害者。加上黃師任教多年,身為數學名師,當年更在校外開設每班上百名學生的大型數學補習班,接觸的學生來源非常廣泛。基於上述兩點,決定將此案委託人本教育基金會共同發聲。

    在此我也要引用黃師當年時常對學生說的話:「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希望藉由今天的行動,來鼓勵潛在的受害人勇於出面,為自己追求一個公平正義的機會,不讓真相繼續沉默。

一個沉痛的呼籲-A生父親的聲明

今天的記者會主角-當年的被害人,是我的掌上明珠,我從來不相信,她會被這位尊敬的老師給侵害,20年來她竟然都隱忍,將苦痛藏在心裡深處、深受折磨,作為父親我竟不能知曉,直到她今日勇敢的站出來揭發此一事件真相,作為父親我必須給予最大的支持。同時,藉此機會提供社會各界一些省思,請注意您小孩的親密接觸對象,小心不要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六月初,她因為提出一件性平申訴案,她問我說能不能出席,她說「這對我很重要,請原諒我沒辦法說明細節,但是這件事很需要爸爸幫忙。我從小到大很少主動拜託爸爸媽媽什麼事情,很多事情都不想讓你們擔心,所以我會開口的事情,就是很需要你們的幫忙,謝謝爸爸的支持」。女兒所提出的必然是大事,我當即說「好」,無論什麼事情我都願意為她出席委員會。但其實我並不知真相是什麼。

就在7月26日下午接近5時左右,忽接到她國中時期的黃老師打電話來,「他說想來拜訪我,有些事想當面說,我回答說在忙,不方便你來。」

接著,7月29日傍晚接近5點,黃老師再來電給我,我因為還不知道真相,也只能聽他怎麼說:「他說,8月3日教育局就要約談他,他希望不要在退休前留下遺憾,希望能跟我當面談談,從中化解誤會。接著他說,他有請教過律師,說刑事的部分有追訴期,但已經過了,行政申訴沒有追訴期,在事情沒有解決之前就不能辦理退休。他請我轉達我女兒了解,這件事如果鬧開了,進入訴訟,將來她的家庭婚姻、小孩很容易就搜尋到新聞事件,他們怎麼辦?將會受到嚴重影響的。」

其實我對這件申訴所知有限,但因對話中黃老師說「有請教過律師,刑事的部分有追訴期,但已經過了」,感覺到很疑惑,黃老師是不是做了什麼犯罪的事,他算算時間自己認為已經不可能再對他追究刑事責任了,因而有恃無恐,軟硬兼施,要誘導我們撤銷性平申訴案嗎?

我將電話內容轉告女兒後,她認為應該鼓起勇氣告知我真相,遂在8月2日晚上將整件性平申訴案經過告知我夫妻,其中就明白說出黃老師在她國中時期對她如何霸凌,阻隔圍堵她跟同學間正常交流學習,甚至對她「利用權勢性侵害」,我驚訝的問她,黃老師有得逞嗎?她勇敢地對我說:是的,就在國中二年級下學期開始。當下,我不敢再深入追問她那些傷痛事,她每說一句就是傷痛一次,我只能沉靜地聽她敘說不堪往事,作為一個未盡責的、失敗的父親此刻心情是相當疼痛且沉重的,這些事她竟然能夠埋藏在心中毫無表露的獨自隱忍20年,作為父親,我卻無知且無能為力,還糊裡糊塗的對那可惡的狼師說些感謝尊敬的話,真痛心疾首。

今天,我後悔莫及,我要沉痛的指出,我被那披著羊皮的狼給欺騙了20餘年。在他當年教學認真的假面之下,他就是20餘年前在某國中教資優班數學的黃老師(導師),如今他經歷了幾任國中校長,現今則是臺中市某國中即將退休的黃校長。他是老師、他是校長,同時他也是一個道道地地的狼師。

我有以下呼籲:

►當男老師對你的女兒太好時,請注意警覺性,不要有單獨補習的機會。

►當男老師對你的女兒開始指正她跟男同學講話太頻繁時,他可能是另有目的。

►當男老師對你的女兒挑撥與同學間交流情感時,他是在圍堵你的女兒,造成她只有男老師可談話談心,這些都是危險徵兆與訊號。

如果妳曾在國中時期,受教於這位黃老師而有類似的遭遇,請跟妳可以信任的管道反映處理。

這不是個案!受害學姊的心聲

這是一篇聲援A生學妹的聲明,我也是狼師的受害者之一。當我看到新聞稿中描述黃師的手段,我看得非常地驚悚,因為跟對我的手段八九分像,只是我受害的歷時沒有這麼長久,性侵程度不太一樣。看了學妹勇敢站出來的聲明稿,我非常地佩服,也滿懷愧疚歉意,因為我的隱匿與姑息似乎磨練了狼師的手段,因為他用在學妹身上的手段佈局更嚴謹,令人背脊一涼。

⮚ 以資優之名製造關愛拉攏父母/給予特權或禮物拉攏學生:

根據新聞稿的推估,我應該是比學妹大N屆的學姊,但我不是資優班的學生,而是黃師補習班的學生。當年他的補習班必須要通過考試才能進去補,能夠考進去對家長和學生而言就是一種『肯定』,對我這種不是資優班的學生,考上就是一種『殊榮』。至於吊車尾考進去的我置身在這樣的補習班裡,其實是蠻辛苦又自卑的,最害怕上課被叫起來問問題出糗的窘境。在我國二有天補完習的晚上天黑等公車,黃師表達關懷順路載我回家。數次順路的載我回家建立了友誼,擁有不要被叫起來回答問題的特權,而且他一直灌迷湯讓我覺得:『只有他看見我的優秀,也只有他可以讓我更優秀。』他也用同要的話語去對我爸媽説:『你的女兒有資優生的資質,我可以協助她跟資優生一樣。』,所以他獲得了我爸媽的信任,他幾乎每天早上接我上學與接送上補習班,製造特別關愛的現象。然後時常送我窩心關愛的卡片,投其所好的小禮物到大禮物(像是漫畫大全套之類的),然後帶我去吃大餐。對於家境不是很好又沒見過什麼世面的我,能脫離搭公車擠公車的日子、又可以得到爸媽從未給過的『有錢人家才可能擁有』的禮物和生活品質,就這樣掉進他的誘騙中,常常下課就是去找他閒聊或是問數學,漸漸地我在國三跟自己班上的同學也疏遠了,跟他的關係更緊密了。

⮚ 兩面手法孤立小孩,加強父母的信任:

當我的成績表現越來越好,他會不斷地對我説我是他難得一見、既聰明又外表姣好的女生,然後他一方面對我爸媽讚賞我資質很好,但另一方面卻說我外表姣好『招蜂引蝶』的特質和天真爛漫的個性,很容易被男同學追或騙,所以他會特別幫我爸媽留意,完完全全加強父母的信任。在每次我的成績退步之際,讓我爸媽覺得我就是想交男友造成,讓我們的親子關係劍拔弩張,然後他又會對我說『有時候家並不是避風港,他們並不了解你』的話拉攏我且離間我跟爸媽的關係,現在想想就是兩面手法。然後他也曾讓我在假日可以參加他資優班的在校課輔甚至過夜出遊,對於我爸媽而言可以跟資優班一起根本是殊榮。依舊是兩面手法,對資優班的學生說我是很優秀的學姊,但是又會在一些情況下讓我陷入『啊學姊好像也沒有很厲害嘛』的挫敗,而且他們資優班緊密的家族制度,根本不是我這個『平凡的外人』可以打入的圈子,操弄著我的孤立跟強化對他的依賴。

⮚ 利用獨處機會,以專寵之名步步進犯:

因為接送的關係、加強數學學習的藉口,製造很多獨處的時間,時常言語暗示他教過這麼多學生,只有我能超越那些資優生擁有這樣的『專寵』,然後也因著他對我的專寵,我一個普通班學生的畢業成績才這麼亮眼,我才這麼輕易地考上第一志願。

利用上了高一要繼續拼進高二資優班為由,他繼續幫我個別加強高一數學先修。非常常提到上次擁有這個專寵的大我O屆的學姊,後來上高中參加音樂社團,不懂得珍惜忘恩負義,從此就過得很慘,成績不但變得很糟,然後又變得既胖又醜。另外常常會提到其他愛慕他的女學生,以皇帝嬪妃的比喻製造專寵的尊榮,就在這種擁有專寵的讚美與失寵的詛咒之間,我就這樣被精神操弄著,從國三到高一發展著這種弔詭的關係。

在車上他就把他的右手放在我的腿上開車,讓一切顯得自然,然後也是在某個契機吻我說『這是妳的初吻,要好好珍惜』『我們的關係是超越師生與男女情愛…』之類的話。之後會利用補習班教室、假日的訓導處、過夜出遊房間的獨處時間親吻、摸我的胸部、大腿,或是利用他的下體磨蹭我,然後跟我說這在有情意的男女之間是很自然的事。即便後來覺得厭惡也不敢跟我的爸媽說,因為我覺得一旦我說了只會掉進『是你女兒招蜂引蝶陷害我』的羅生門裡。

最糟的情況是他裸露他的下體企圖進行物理性侵入,但是因為我班上同學曾經遇過露鳥俠的經驗,讓我覺得露鳥就是很噁心的行徑,我無法把這個行徑跟平日寫著情愛小卡的他做連結,當下拒絕了他。但日後他轉攻為守,即便上了高中持續獻殷勤接送,還會帶我去大飯店一樓的自助式餐廳用餐。現在比對A學妹遇害的歷程,他應該在等我16歲之後用,再到飯店樓上開房間吧?!只是在那之前我就脫離他了。現在想來他也是有謀略的,因為16歲以前的性侵即便是當事者有意願也是犯罪,但16歲以上當事者的意願就可以被納入考慮,而他也收藏著每次我對他關懷小卡的感謝情意回信,這根本就是在佈局『兩情相悅』的證據,現在想來真是毛骨悚然。

⮚ 脫離魔掌:

其實上了高中我漸漸意識到關係的詭異,我也受夠了他強化我家人對我的監控。因為我上了高中有社團活動,還參加大學舉辦的營隊,他常以我參加活動會疏於課業,又會在男女校聯合社團活動或營隊活動中『招蜂引蝶』,強化我爸媽對我的不信任跟管教變嚴格,在自我意識抬頭跟管教高壓的情況下我時常在他的車上跟他大吵,他可能也意識到我不是當年那麼好操控的小女生了,又或者他已經物色好下一個專寵了?!所以我就順利斷了跟他的關係。

但我媽一直覺得我忘恩負義,甚至幾年後聽說他生病住院,我媽還強迫我要去醫院探望他,我跟我媽大吵後隨便拿一本書寫上『祝早日康復』叫我媽拿去,但我內心想著是『禽獸去死』,但現在想來真後悔,我應該親自去拜訪他,然後當著眾媽媽的面『感謝他顧功課顧到上下其手』揭開他狼師的身份。

其實在我上大學後也曾經在國中母校後面的餐廳遇到他跟一群學生吃飯,當時就很想去給他翻桌,警告學弟妹們他是狼師,但是我卻什麼也沒有做…。看著學妹書寫的受害歷程實在非常心疼,因為其實我有機會可以揭發他的行徑,但我卻沒有什麼實際的作為。而當房思琪事件發生,我只是害怕地擔心著被別人聯想到當年的我。直到我現在四十多歲一把年紀了,理智地告訴自己這兩年多的過程只是我人生的二十分之一,每當我多充實快樂地活過一年,分母變大就可以讓這個痛苦的佔比更小了。即便如此,但身體還是不自覺地直冒冷汗、手指顫抖地打字著,直到剛剛我先生安慰我說:『面對事情就是解決它,我們無法逃避。面對壞人我們就是要讓他得到該有的懲罰。沒關係,我們都這麼老了,沒有過不去的坎』於是這回我必須有勇氣地挺勇敢的學妹一把!至少我離這個傷痛比較久遠,而我也多麽希望這個傷痛僅止於我跟學妹和那個大我們兩屆的學姊,就我們三個人就好了,不要再多了,好可怕…

⮚ 對黃老師的喊話:悔改讓你自由!

我強烈呼籲黃老師還是選擇悔改吧!悔改才會讓你自由,對身邊的人傷害最小,也讓受害者自由。悔改的第一步就是「承認罪行」,畢竟你都60好幾了,人生再活也沒幾年了,你自己上數學課最常說「過程重於結果」,即便你因隱瞞而規避了法律的懲戒,但你所剩的生命過程難道要活在罪惡感跟被世人無限想像下的指點嗎?倒不如承認你的罪行開始贖罪吧!把律師費省下來好好給妻女有尊嚴地生活,畢竟她們跟你都是獨立的個體,她們沒有必要承受你躲罪的指點,也為她們做一件值得她們尊敬的事吧!

台中市府的無能失職,學生與家長只能自救!

在8月17日公開披露本案後,人本陸續接到許多熱心民眾提供資訊,現已有前後橫跨十年的學姊及學妹,同意對黃老師提出性平申訴。

遺憾的是,當我們代學姊提出性別事件調查檢舉書時,台中市教育局主管竟稱:「要有受害時的年級及班級等資訊才能受理。」我們很驚訝,一個全台中市校園性別事件的主管,竟然連《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最基本認知「疑似發生性別事件就應該通報、檢舉或受理」都欠缺,我們還能期待什麼?還是說,台中市府其實就是找藉口刁難,不想立案受理?在處理資優班性侵事件短短兩週時間,我們發現台中市政府嚴重無能及失職,列舉於下:

一、台中市府沒有將黃校長停職,只叫他請假迴避

若教師涉有校園性侵害案件,學校應依《教師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服務學校應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暫時予以停聘並靜候調查。」黃校長雖為行政職,台中市府仍應比照前揭規定予以暫時停職。但台中市府只有叫黃校長請假,不要再進去學校。結果,黃校長根本不甩,不但在五月份出席學校的母親節感恩活動,甚至在六月份全程主持畢業典禮,還在七月份以學校電話騷擾性別事件的證人。

二、台中市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黃校長一再騷擾證人和家長

對於受害人跟市府反應黃校長騷擾相關人員,市府稱:已經去電警告。結果呢?相關人等還是繼續被黃校長騷擾。莫非台中市府也暗自希望本案件被黃校長順利搓掉?才會對於制止黃校長的騷擾舉動如此消極?

三、台中市府拒絕擴大調查,企圖掩蓋案情

本案從黃校長的手法老練,可知受害人不可能只有一位。無論受害人或本會一再呼籲台中市府要擴大調查,找出更多受害人,給予心理諮商等協助,但台中市府就是不為所動,企圖讓案件僅止於此。難道市府跟黃校長的交情,比還原真相、比學生的安全還重要?

我們擔心現職國中可能有受害人

黃校長到現任職國中第二年、即104年間,建立了「數學小助教」制度,我們擔心他是否會利用此制度接近學生並下手,如同之前的「資優家族」。此外,曾有事發國中畢業生至該校探望黃校長時,發現他是「空間的觀察者」:因為黃校長帶她繞校園參觀時,曾解說哪裡可以做什麼事、哪裡可以看到什麼或看不到。我們很想知道,台中市政府是否有督導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製作安全地圖,並公告周知呢?

請支持倖存者,讓真相拼圖重現

由於台中市政府嚴重失能,拒絕以公權力擴大調查,只能由民間團體透過媒體及熱心民眾,協助倖存者出面討公道。本會呼籲:

►家長部分:請不要恐慌。請相信孩子、傾聽孩子、支持孩子,不要隱匿、漠視或不以為意。因為你的隱匿、漠視、避而不談、或率爾和解的作為,就像是對孩子說:「這是你的錯;這是羞愧的、不可告人的事或:你的感覺不重要…。」反而會造成嚴重的二度傷害。如果你有困難,請來電人本教育基金會或全國113專線。

►給倖存者:如果你碰到了,請告訴自己:這不是你的錯!你可以不只是受害人。如果你願意,你可以選擇主張你的權利,不管是要為自己討公道,或者是要保護其他孩子,我們都願意協助。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9條,政府要支付你的心理諮商、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這些權利都是支持你前進的力量。

►給重要他人:如果是你的親友受害,請告訴他不是他的錯。如果事發不久,請立刻陪同他去醫院驗傷蒐證(事先不要洗澡)。請接納他的所有情緒,相信他、支持他;不要否定他的感受,也不要責怪他。

最後,要感謝所有轉寄訊息或分享貼文的熱心朋友,你們的行動確實促成了受害人勇於站出來,這是一個善的循環,讓我們繼續努力,為所有的孩子建構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

要全面擴大調查,才能終止傷害

根據專家研究:兒童性誘騙,是利用信任的犯行

長期從事兒童性侵防治的作家徐思寧在〈兒童性誘騙:偽裝成善意的惡行〉專文中提到:每個孩子都期待得到師長的喜愛。然而,兒童性侵加害者卻利用孩子這份純真的期待,以「關愛」之名,引導兒童進入性侵的圈套。
不少兒童性侵受害者在回溯性侵的歷程時,都會描述加害者起初對自己的寵愛及給予自己特別待遇。孩子無法預料,師長及成人的關愛,卻是性侵加害者常用的加害前奏。
兒童性誘騙(sexual grooming)描述了性侵加害者以各種控制及操控手段,與孩子建立信任,製造機會與孩子發生性互動,並使之正常化的行為。
一位童年性侵受害者說:「在這段經歷裡,信任扮演一個關鍵的角色。信任使我順從,使我無視所感到的疑惑。要不是這份信任以及加害者持續經營的尊重,一切事情將無法發生。」
兒童性誘騙通常是一個漫長的歷程。加害者往往會緩慢地展開他的佈局。過程牽涉心理的操控、幽微的互動、漫長的計畫。這是成人經過精心計算和預謀的行動。
在性誘騙的初期,加害人會意圖讓受害者感到互動是舒服的。他會製造機會與孩子接觸,透過與孩子建立情感連結與信任關係,取得孩子的順從。然後加害人會慢慢把行動升級為侵害行為,並操控受害者的心理狀態,使受害者對性侵保持沉默,同時以控制的手段維持性侵的隱密性,避免性侵被發現。

倖存者打破沉默,為自己發聲

A生是在進入職場、擔任教育工作者,並成為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人員後,才意識到自己也是校園性侵害的受害者。她希望能為自己發聲,因此在今年4月提出校園性別事件調查申請書。
然而,在調查期間,黃老師(校長)數度騷擾證人,例如傳訊息要求A生國中同學編製通訊錄,意圖拿到A生的聯絡方式,並數次去電A生家人任職處所騷擾、要求見面,並強調已經問過律師:「本案已超過20年刑事追訴期」,甚至威脅如果把事情鬧開,A生就會被搜尋、影響婚姻與家庭等等。即便台中市教育局已經要求黃老師(校長)不得再接觸或騷擾當事人,都沒有任何作用。

要全面擴大調查,才能終止傷害

三年前,人本基金會揭發台南市某國小數學老師張博勝性侵26名女學生,經過台南市教育局擴大調查,共找到41名受害人;今年7月,人本陪同倖存者揭發另一國小數學名師尚志剛,經台南市教育局在其任教的兩校擴大調查後,共找出11名受害者,遺憾的是尚志剛老師之前也曾經在台中兩所學校任教,但台中市政府卻沒有擴大調查

老師與學生之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讓學生很難拒絕老師的要求,而在此事件當中,我們更清楚的看到,所謂「名師」,更可以輕易利用師長權威,誘導學生進入性侵害的陷阱。本案在資優名師的光環下,加上受害人本身也是資優班學生,要面對可能被對方模糊焦點成師生戀,或面臨被對方騷擾、抹黑的威脅與壓力,出面控訴的壓力比一般生更大,需要更大的勇氣與決心。

為什麼臺南能,臺中不能?

台南新市國小張博勝老師及勝利國小尚志剛老師性侵害學生事件爆發時,台南市教育局不但將新案併案調查讓調查人員完整掌握行為人手法及脈絡,還全面廣發普查信、擴大調查範圍,因而順利找出數十名倖存者。

台中資優班黃姓導師性侵學生事件,台中市政府卻遲遲不擴大調查。甚至在本慧8/22送學姊的調查申請書時,故意刁難說:「沒有年級和班級無法受理。!」在人本承辦人開罵、指出違法後,才不得不受理!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只要有人檢舉,市府就該受理。提供一個電話號碼自稱「擴大受理檢舉」、根本是個笑話!到底擴大了什麼?難不成沒有擴大受理、就可以不受理嗎?台中市教育局也太混了,別再玩文字遊戲了!

盧市長自稱媽媽市長,
做媽媽的怎麼會讓教育局胡搞至此呢?
做媽媽的怎麼會對女兒受害無感呢?
如果不肯主動擴大調查 ,被動的設100支電話都沒有用的!

不懷好意的建議-A小姐的再次聲明

111年8月27號,台中市政府發布新聞稿,引用本人在8月17日記者會所述:「教育局在過程盡心盡力依法進行調查」,如今回想起來是一場天大的騙局。

從一開始教育局在今年四月接獲本人檢舉後,竟然未依教師法將涉案校長停職,反而讓其到校上班,並使用該校電話騷擾證人與本人家屬。

而教育局始終未能對此進行說明,僅一再以讓校長留職停薪靜待調查,來混淆大眾視聽。同時本人在四月申請調查時,已敘明要求教育局擴大調查,徹查黃校長歷年所教過的所有學生。

然而教育局無視本人之請求,直到新聞曝光後,才在8月27號新聞稿提出即將進行普調,若市府高度重視此案,何以到今日才主動告發、同意普調?過程諸多措施,皆在保護加害人、傷害受害人。因此,我沉痛地請求台中市政府,捍衛受害學生的權益,徹底對每一所黃校長任教學校的每位學生進行問卷普查,與民眾站在公平正義的一方,不讓真相沉默。

公民號召令:同樣「看不下去」的民眾出聲

盧市府打假球!庇護狼師!為狼師建立脫罪SOP

根據本會多年處理校園狼師的經驗:「A生絕不是唯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然而台中市府非但沒有主動擴大調查、反而處處包庇、放水黃師!案件爆發後,市府3次打電話「建議」當事人到法院提吿,甚至幫忙約好律師;當事人當下立即拒絕:「不同意進入刑事訴訟」,但台中市府竟然別有用心,大動作到地檢署職權告發,目前本案的受害者於刑法已經超過追訴期,市府早就清楚現階段法院不會受理,此舉是企圖幫加害者取得社會的無罪證明、藉此混淆視聽!即便已經有不只一位受害者,我們的市府仍然不願主動處理,還想方設法幫狼師解套!甚至如此嚴重的事情,我們在主流媒體上也看不到!

「狼師不是不存在,而是台中市府選擇不去看!」

台中市府打假球、放水狼師

黃老師在今年4月被檢舉時,身分為大○國中校長,依法由台中市政府受理。但市府沒有停職黃校長,只叫他自己請假、不要進去學校,結果,黃校長依然出現在學校的母親節感恩活動,還在6月主持畢業典禮,甚至多次用學校的公家電話騷擾本案證人及家屬,台中市府在知情後也視若無睹,沒有任何作為!

台中市府執意包庇、責任甩鍋給基層

8月1日起,黃校長因退休不成,回任原校-大○國中教師,台中市府叫黃老師申請留職停薪,仍然沒有要求大○國中依據教師法停聘黃老師;甚至在新案出現後,不交由台中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併案、由原調查小組繼續訪談(以利原班人馬掌握性侵事件行為人的慣用手法及脈絡),反而將新案交給居○國中受理(附件一),把處理黃老師的責任轉給基層國中承擔,且刻意迴避併案處理的壓力,其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台中市府是狼師的幫兇

在案件於本月17日爆發後,市府不僅不甩受害人呼籲擴大調查的心聲,上週還多次「建議」當事人到法院提吿,甚至已經幫忙約好律師。在受害人明確拒絕之後,台中市府竟然大動作宣稱將到地檢署依職權告發,此舉動當然沒有違法,但移送檢調只是煙霧彈,市府早就清楚現階段地檢署不會成案,用假動作來遮掩市府的包庇與失職,並危害了目前的調查,罔顧本案刑事責任已經超過追訴期,甚至企圖幫加害者取得社會的無罪證明、藉此混淆視聽!
市府不擴大調查、不停聘、不併案,才是包庇,才是畫地自限!

併案且擴大調查,才能還原真相

過往人本基金會陸續向台南市檢舉新市國小張博勝、勝利國小尚志剛兩位國小老師性侵學生案並要求擴大調查時,台南市教育局立即督導四所學校全面寄發普查信給在校生及畢業生,在擴大調查下,順利找到數十名受害人,並將新案交由原調查小組併案訪查,全面了解狼師的犯罪手法,順利還原真相,做出調查報告,因而解聘狼師。由於有部分受害人尚在追訴時效內者,便將案件移送台南地檢署交由檢察官偵辦。以尚志剛案來看,從檢舉到移送法辦,事隔一年半,其中最重要的偵查基礎,就是擴大調查後找到的時效內的受害人。
兩個月前,人本基金會函請台中市府普查尚志剛老師在台中任教的兩所學校是否有受害人,教育部也轉知要求,但台中市府不為所動。今年8月10日人本去電台中市學生事務室查詢,市府稱「收到人本的公文後,有再請兩校處理,兩校也已回覆,目前函復人本的公文在簽核中,因此都不方便多說,一切等公文。」但到現在沒有下文!
至於本案我們兩次函請台中市府及市長要擴大調查,台中市長及市府依然不為所動。台南能,為什麼台中不能?是要包庇黃老師嗎?

倖存者鼓起勇氣站出來,台中市政府卻持續扯後腿

連倖存者都勇於面對傷痛、站出來舉發,台中市府的種種表現能讓人安心嗎?對於擴大調查這麼簡單的事都不願意立即去做,還拖拖拉拉的,倖存者能相信你們調查報告真的會客觀、公正嗎?沒有擴大調查的具體行動,光是設一支電話就能取代「普查信」嗎?如今市府宣稱的擴大調查,會只侷限在居○國中嗎?第二位檢舉的學姊是其補習班學生,補習班和其他擔任校長時期的學校呢?要不要擴大調查?

亡羊補牢,猶未晚矣

根據已經出面的兩位倖存者的陳述,我們可以看到黃老師的魔掌根本就是到處試探,並且沒有暫停過、受害人應該還有很多。我們甚至擔心黃校長在大○國中推動「數學小助教制度」、數學營以及夜讀,甚至帶學生出國時,有沒有學生可能受害?
我們想問,當倖存者冒著被曝光的風險,要求黃老師不要再去打擾證人及家人,召喚其他受害人一起站出來,不要讓真相沉默,而我們的市政府,又為倖存者做了什麼呢?

對不起,我們遲到了-同班同學的聲援

#是的,我相信!

2022年8月17日,當我收到國中群組傳來的新聞連結,二話不說,立馬轉貼給OOO,然後,我們在不需要確認當事人是誰的狀態下,開始聊起過往的種種,回憶中一切的不合理,現在又合理得不讓人質疑!

但不對啊,身為法律人,在現有僅存的證據下,我不是應該去質疑事件的真實性嗎?但我沒有,因為我/我們從來就不是單純看熱鬧的鄉民,我們扎扎實實在那樣的環境裡活過,對我們來說,那是回憶,是成長的歷程,很多事情不言可喻。

如果這世界上,有人能證實本案的是非黑白,我想,除了當事人A女及黃某,剩下的,就是我們這29人。

畢竟,在歷史上我們就是參與者,但我們能做的,也僅是依循過往的點滴,憑藉對A女及黃某的記憶,站出來告訴大家,是的,我們相信A女所說的都是真的!但這遠遠不夠,所以,才有這場記者會,希望同樣身為受害者的你/妳,能勇敢的站出來,讓正義得以伸張,就算,這是一場遲來的正義。

我們兩人是A小姐的同班同學,代表班上將近20位同學,佐證她的遭遇。我們班大部分的同學,都是兩週前才知道國中發生這起性侵案,但是我們都相信A小姐。

國中的时候,黄老師很常接送小姐回家,大部分的時候都是單獨接送,常有同學看到A小姐坐副駕。國二的時候,我們在另外一個校區上課,學生會自己蒸便當,或是由家長送飯,但黃老師會特別買便當給她。黃老師長期只對她單獨課業輔導,時間地點是假日無人的校園,從國二持續到高中。而跟她講話的男生就會被特別約談-當時有一位學生寫詩詞的上半部,她回填下半部,那男生就被黄老師公開責備,還被逼著解釋這只是一場「打賭」。這件事情之後,再也沒有男生敢跟A講話。因為這些事情有違常理,而且特別只針對A小姐,所以我們聚會時都還會聊到,因此到現在都還記得。

當時,所有家長都很信任黄老師,而學生回家也傾向只說好的事情,如果指責老師,可能反而被認為是自己顽劣。黄老師管理班级的方式又很善於製造恐懼,加上同學不敢接近A,造成A在當時孤立無援,無法求救。

A小姐在上個記者會公布的信件,清楚指出黄老師對她根本不是一般學生。而我們也可以佐證國中种種蛛絲馬跡,這都顯示本案件的真實性。因此,我們才會代表班上將近20位同學,證實這起性侵案。

記者會前,張主任曾經這麼跟我說:「能夠被黃某點名、討厭,是光榮的勳章,值得驕傲!」但我想說的是,如果時間可以重來,請還我一個不需要反抗、能夠快樂生活的國中三年吧!還記得進入法律系的第一堂課,教授曾經這麼問:「你們為什麼要念法律?」我的答案是:「因為…我想保護我的家人、朋友,免於傷害,就算只能事後彌補,也要為他們討回公道!」現在,我們來了,為了我們永遠的同學,我想說一句:「對不起,我們遲到了!

同班同學致教育部長的公開信

教育部長您好!相信您已有耳聞,近日台中市爆發了國中資優班導師性侵學生的嫌疑案件。我們是案發當時被害人A女的國中同班同學。我們彼此之間回憶當年在學狀況與導師的言行,互相比對之後拼湊出更多證據,讓我們相信A女的遭遇,即是:當年我們的導師真的性侵了同學。


在心情震撼之餘,同學及家長們也密切關注台中市教育局的處理進度。然而,台中市教育局近日的處置方式,讓我們相當憂心,本案是否能站在被害人的立場,妥善維護其權益,並公平公正地進行調查。


以下是我們的兩個疑慮:


第一:教育局在四月接獲被害人申請性平事件調查之後,並未依《教師法》第22條將疑似加害人停聘,也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第9項將其停職,讓疑似加害人得以正常上班、出席各項校內外活動,並且以校內電話持續騷擾證人與被害人家屬。而在此案經由媒體揭露之後,教育局堅稱已暫緩校長退休,讓其留職停薪,卻始終無法解釋從四月到現今,何以未能對疑似加害人依法停聘、停職,其用意令人費解。


第二:教育局違反當事人意願,逕行將調查資料送請地檢署告發偵辦。在地檢署取證調查過程中,幾位被害人均將面臨更大的曝光風險。又,因案件事發年代久遠,地檢署無論掌握多少相關證據,針對超過追訴期的犯行,依法也只能作出不起訴處分,無法將疑似加害人繩之以法。台中市教育局在過往的校園性平案件中,未見有如此處理方式。若此例一開,未來台中市、甚至全國之校園性平案件,是否一律送請地檢署告發?對於後續的校園性平案受害者,究竟是造成有利或不利影響,民眾心中自有公斷。


以上兩點,加上疑似加害人長年擔任台中市國中校長,在台中市教育局內部擁有強固的人際網絡,致使我們必須以此公開信,對於教育部長提出訴求,懇請守護台灣教育的大家長,能夠督導台中市政府,對本案做出公平公正的處遇。

是誰洩密?台中市府查不查?

網傳「現在是秘密調查,人本洩密」,本會回應如下:
本會歷次記者會公布的內容,都是由當事人提供且授權使用,公布時也做了個資隱蔽,何來洩密?真正有保密義務卻洩密的是台中市府,違反秘密調查的是黃老師(校長)!

這不是毫無根據的指控

日前,黃老師發布的聲明中提及「在4月下旬接獲告知遭在廿多年前的學生指控當年利用權勢性騷、性侵」、「至8月16日終經性平會調查委員約談,始知申請調查人為廿多年前本人任教國中班之A女」。

然而,A生是在4月18日向台中市府提出申請,5月5日市性平會才開會受理,黃老師竟然會在4月下旬就知悉?!不但 #比性平會委員更早就知道,而且還 #清楚得知是二十多年前的學生?!不僅如此,在證人L男接受性平訪談後,黃老師就開始去電、發訊息騷擾,甚至威脅要家訪;另一證人-A生的父親接受性平訪談後,黃老師也緊接著致電A生父親、告知已過刑事追訴期。

這些難道只是巧合?

A生發布的聲明已指出,她在4月提出申訴之初,對教育局是全然信任的,是黃老師一再騷擾證人們,她也向教育局多次求助無效,才於八月初請求本會協助。(教育局對A生說會去電並發公文警告黃師,請拿出證據,否則就是欺騙。)

現在該追究的應該是:

究竟是誰把A生和證人們的個資洩漏給黃老師,讓秘密調查變成不秘密?

塵埃未定,全案未竟

111年9月2日,性平會同意調查報告及懲處建議,黃校長予以解聘、永不錄用,且沒有退休金。
針對個案解聘狼師是第一個程序,但加害者後面還有所謂申訴翻案的機會,後續的處理是否公平正義,依然需要大家持續關心。

我們肯定性平會做出的決議,但同時也知道,後續仍有相關程序還須完成。希望市府能慎重處理,並要能顧及實質正義,也就是要:
  1. 繼續擴大調查(包括三所學校和一所補習班)。
  2. 併案審查檢視並持續調查問題。
  3. 積極改善性平環境,市府要積極作為保護受害者,讓潛在受害者願意站出來,提供心理諮商資源給受害者。
  4. 請大家持續關注該案接下來的程序與加害者申復問題。
臺中黃姓教師性侵案的處理過程中,充分顯示出臺中市政府一開始就沒有依法處置。從A小姐人四月申訴開始,一直到八月底,臺中市政府不僅沒有依法停聘加害者,還任憑加害者在校園裡趴趴走,取得受害者個資,對證人及受害人家屬恐嚇。直到社會民間聲音集結後,盧市長才急著處理。

請臺中市政府不用急著給交代,急著給所謂的個案結果。因為還有其他受害者,必須要併案調查。用同一個調查小組,梳理加害脈絡,才能釐清面貌,找到應該處理的事項。

也再次呼籲盧市長,千萬不要急著要給交代就不願意併案調查,本案不因為解聘了當事人就可以結案,應該要擴大調查,才能防範未然並還給更多受害者正義,真正給社會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