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工作報告#1

上學不用靠運氣

兒童不應因走入校園而失去人權

處理申訴案

學校是個很奇怪的地方,常常是「法外之地」。人際關係是最重要的考量,其次是校譽。由於老師是「自己人」,學生是否受到傷害,老師是否違法,從來都不會是事情的重點。因此,每個體罰的老師,都被學校形容成是「認真」的好老師。要追究老師的責任?就會出現許多家長連署或送花挺老師;要解聘不適任老師?就會被指責成加害者。

淘汰不適任教師

立法大事記

這份大事記,紀錄的不只是法規的變革,更是每一個孩子受苦的故事和血淚。

1995年《教師法》立法,確立教師的專業自主角色,教師改為聘任,而不是由政府分發。同時,首度明定教師退場機制。然而,這當時所謂的進步法律,很快就備受挑戰。

就算有了機制(教評會),調查和決定的卻都是學校的老師、老師的同事;而解聘門檻,又高達2/3的人同意。於是,性侵學生屬實的老師,竟然透過教評會,這個應該讓不適任教師退場的機制,保住教職。而將學生打到屁股整片紫紅、住院的老師; 被社會局認定兒虐的老師;讓小孩睡半年陽台的老師..怎樣,就是淘汰不掉。

於是,一個個案件,就是得一次次的跑學校開會,要求調查、懲處,開記者會。有時要去學校拉布條,甚至向監察院陳情,才能慢慢處理,才能遊說國會進行修法。在法律中明文規定「禁止體罰」、將體罰納入解聘的理由、要求性侵屬實的老師要被終身解聘、違反兒少福祉被開罰的老師要被解聘、建立通報的責任和罰則;每一次推動,都是累積了數件的申訴案件和行動,才能夠往前推進那麼一點點。

為什麼淘汰不適任教師那麼難?在我們進行各項修法遊說時,教育行政單位竟然說,壓力很大,因為要面對教師團體。連國會也說壓力很大,要面臨教師團體疲勞轟炸。不過是要淘汰違法的老師呀!教師團體急什麼?我們以為,這修法是在保障用心的老師呢!

現在這份大事記紀錄的是已經完成的事。還有需要繼續集氣集力,努力行動,讓體制進一步更健全。

1995 8月9日
政策
《教師法》立法

《教師法》立法,確立教師職業的專業自主,並且將教師的聘用、解聘機制,首次確立在教師評審委員會(教評會)。

2004 11月18日
事件
人本舉辦記者會,揭發嚴重體罰案

人本舉辦「小孩受害,國家有責」記者會,揭發彰化縣馬興國小、苗栗縣西湖國中、彰化縣明倫國中老師因小事(返校日沒返校、頭髮太長、上課未帶膠水、玩弄走廊上的花籃等),罰學生做交互蹲跳、起立蹲下等動作,結果致使學生雙腿腫脹、血尿、送醫洗腎,住院多日,被診斷為「橫紋肌溶解症」引起的「急性腎衰竭」。人本教育基金會以協助提出國家賠償方式,處理此嚴重體罰案。

2005 8月5日
事件
人本遊說行政院長禁體罰

人本拜會行政院長謝長廷,遊說比照國際標準立法禁止體罰。

2005 9月7日
事件
「拯救兒童國際聯盟」拜會陳總統

國際民間最大兒童人權暨反體罰組織「拯救兒童國際聯盟」(Save the Children International Alliance) 代表多明尼克皮耶普雷托Dominique Pierre Plateau 先生在人本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朱台翔、執行董事史英以及執行長馮喬蘭的陪同下,拜會陳總統。其曾受人本教育基金會之邀來台,了解台灣的兒童人權和反體罰運動。

2005 10月5日
政策
禁體罰修正案正式開始立法程序

教育基本法禁止體罰修正案在立法委員管碧玲委員提案、33位立法委員連署下,正式開始立法程序,召開公聽會。

2005 10月20日
事件
人本呼籲儘速通過禁體罰修正案

人本在立法院請願室舉辦「要打到什麼時侯?請立法保護我們的小孩」記者會,揭發台中居仁國中體罰學生事件,向立法委員呼籲儘速通過《教育基本法》禁止體罰修正案。

2005 12月13日
事件
人本發表說帖,籲請立法院儘速審查法案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基本法》保障學生不受體罰、羞辱、忽視、剝削及身心虐待修正條文,遭國民黨洪秀柱、親民黨李慶安與台聯曾燦燈等立委反對,認為「零體罰」政策根本做不到,法案暫緩處理。人本發表說帖「請為孩子立法,保護他們的人格與身體」,籲請立法院儘速審查法案。

2005 12月27日
事件
連署近百民間團體呼籲立法院在本會期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

為孩子要個新年禮物「立法禁止體罰」記者會,連署近百民間團體呼籲立法院在本會期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保障學生不受體罰、羞辱、忽視、剝削及身心虐待修正條文。

2006 5月2日
事件
人本呼籲盡速通過《教師法》修正案

人本舉辦「維護教師尊嚴、保障學生人權,請立法院讓不適任教師離開校園」記者會,揭露屏東縣兩嚴重不適任教師案:仁愛國小教師黃太民開設補習班,策畫大考作弊,卻被學校復聘; 東勢國小朱桂珍打學生耳光至失聰,學校教評會卻配合朱師否認不予處置、協助退休。人本呼籲立法院儘速通過教師法修正案,以維護教師職業尊嚴,保障學生在校人權。

2006 12月13日
政策
《教育基本法》「禁體罰條款修正案」三讀通過

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禁止體罰條款」修正案,明訂老師不得對學生體罰。

2008 1月3日
事件
人本呼籲應有機制杜絕體罰

人本舉辦「把小孩當人看|從中城國小虐童案談起」記者會, 花蓮縣中城國小教師林玟妝以鋁棍連續毆打學生兩日,至屁股大片瘀青,並被法院判定傷害罪。基金會呼籲,應有機制杜絕體罰,包括連續體罰之教師應去職;連續發生事件應懲處教育行政、撤換校長,整體汰新校園文化。

2009 2月25日
事件
人本要求立即修法解聘性侵老師

人本舉辦「老師性侵放假領半薪?!學生受害痛苦無人問」記者會,四起校園導師性侵申訴案,除了一位被羈押中,其他三位都還在擔任教職,沒有任何人被解聘!要求立即修法解聘性侵老師。

2009 9月10日
事件
人本要求花蓮縣政府撤職對教師性侵案知情、卻不處理的校長和主任

人本舉辦「校園性侵斬不斷,你們有罪!」記者會,花蓮某教師長期性侵多位國小女學生,遭法院判決有期徒刑54年。基金會要求花蓮縣政府撤職知情多年、卻不曾處理的學校校長和主任。

2009 11月
政策
立法院通過修定《教師法》第 14 條

立法院通過修定《教師法》第 14 條,新增「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這是首次只要學校調查確定有「性侵害行為」即可解聘教師。

2010 1月9日
事件
人本舉辦「校園師對生性侵害案例研討會」

人本舉辦「校園師對生性侵害案例研討會」,要求各界重視。分析校園師對生性侵或性騷擾學生的案例。

2010 8月30日
事件
人本與田秋堇立委召開記者會,要求修法處罰包庇隱匿「性侵害」的行為。

人本與田秋堇立法委員聯合召開「隱匿無罪?──不通報校長, 拿他怎辦!」記者會,要求修法處罰包庇隱匿「性侵害」的行為。

2010 10月8日
事件
人本呼籲性平法第36 -1條修正案本會期通過。

人本舉辦「視若無睹,也是罪行」記者會,要求遏阻隱匿,呼籲性平法第36 -1條修正案本會期通過。

2011 11月
政策
《教師法》第14條新增兩款教師不適任樣態

《教師法》第14條新增兩款教師不適任樣態:「性侵經判刑確定」、「校園性侵害事件未通報致再度發生;或有偽造、湮滅、隱匿校園侵害事件者」

2013 6月8日
事件
人本與北市議員徐佳青召開記者會,指出執法不力

人本與台北市議員徐佳青召開記者會,建安國小梁姓教師多次違法體罰,每次都進輔導期,只要輔導期結束又繼續體罰、辱罵小孩。且梁師被要求退休後,教育局還協助梁師繼續留在學校,讓她符合申請月領退休金條件。

2013 6月27日
政策
《教師法》第14條新增兩種終身不適任的行為,同時提高解聘門檻

《教師法》第14條新增兩種終身不適任的行為:「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以及「體罰或霸凌學生」;並修改不適任樣態「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為「行為違反相關法令」。同時提高解聘門檻,解聘「體罰或霸凌學生」、「教學不力」、「違反相關法令」三樣態的不適任教師,需經教評會三分之二出席、三分之二同意。

2014 4月22日
事件
人本要求建立教師專業評鑑制度,並健全不適任教師之淘汰機制

人本召開「淘汰不適任教師,刻不容緩!」記者會,要求建立教師專業評鑑制度,並健全不適任教師之淘汰機制:
1.遭社會局處認定「對兒童身心虐待」並開罰者,應解聘。 
2.修法改變教評會組成代表,降低校內人士比例。 
3.修法阻止不適任教師以退休避責。

2015 11月5日
事件
人本呼籲應廢除法規中,允許以體能訓練進行的管教措施

人本召開「假訓練,真體罰」記者會,國北教大附小教練處罰學生爬兩千多階,至學生雙腳筋膜發炎、無法行走。學校調查結果竟稱教練行為是體育訓練,並非體罰。人本痛批荒謬調查包庇體罰,並呼籲教育部應廢除教育法規中,允許以體能訓練進行的管教措施,嚴禁任何會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體罰行為。

2016 5月20日
政策
「上下樓梯」加入教師違法處罰措施參考表中

教育部修改〈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於附表教師違法處罰措施參考表中,加入「上下樓梯」。

2016 12月8日
事件
人本要求立法院修法,讓社福機構聘用人員時可事先查詢資訊

人本召開「性侵學生慣犯當育幼院院長?」記者會,七年前就因性侵學生遭解聘的狼師,竟改任育幼院院長。人本要求立法院修改目前〈不適任教育人員的通報與資訊搜集辦法〉,讓社福機構聘用人員時可事先查詢;且兒少安置機關有查證的義務,否則會受罰。

2017 5月25日
事件
國教署計畫在各縣市教育局處設置「專審會」

國教署計畫在各縣市教育局處設置「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專審會)」,設有調查和輔導,引進外部審查委員,讓不適任教師退場。人本基金會在「10大教育團體大串聯,汰除不適任教師為頭號任務」記者會發言表示,相較於再設立外部機制,應明確訂立只要老師有嚴重體罰、涉犯兒虐或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等違法行為,就應進入教評會。

2017 6月28日
政策
新增專審會機制設置各主管機關

國教署修改「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新增專審會機制設置各主管機關。學校在處理疑似教學不力樣態之不適任教師時,可向各專審會申請,由專審會進行調查或輔導。

2017 11月16日
事件
人本揭露台南有十多件校園未積極處理

人本召開「師師相護沒完沒了,校園暴力何時休止?—請給台南學生友善安全的正常教育環境」記者會,揭露一年來受理十多件台南校園申訴,包括體罰、虐待、不當管教案件,學校和教育局卻可以不認定是體罰或不當管教,甚至沒有任何處分。

2018 3月13日
事件
人本對教育部提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結論意見之具體行動建議。

人本召開「體制暴力何時終結?! 」記者會,對教育部提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結論意見之具體行動建議。其中包括:教育部應修正教師法,將「體罰行為」( 不論其結果是否達到造成身心嚴重傷害程度) 列入當然解聘事由;學校應將「體罰為當然解聘事由」全面列入教師聘約條款。

2019 3月14日
事件
人本與立委召開記者會,揭發有兩件申訴案件中,教評會認定不合理、解聘不適任教師之表決門檻過高

人本與立法委員李麗芬、張廖萬堅聯合召開「為什麼不適任教師淘汰不掉」記者會。揭發兩件申訴案件中,教評會認定不合理、解聘不適任教師之表決門檻過高:新竹建功國小教評會調查特教班老師體罰時,縱使老師明確承認動手、餵學生喝辣椒水,仍認定沒有體罰。以及西苑國中教師陳鴻明長期毆打、霸凌學生至社會局認定兒虐並開罰。學校調查證實確實有體罰和霸凌,但是兩次教評會皆未解聘,僅記陳師一支大過。人本要求不適任教師解聘,應有明確認定基準。

2019 3月29日
政策
立法院通過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立法院通過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其中新增第81-1、105-1、105-2 等條款,明訂不適任兒福人員樣態,以及未盡主動查證義務罰則。

2019 5月10日
政策
教師法修法,在若干類型之不適任樣態,教評會決議門檻下降。並將教師專業審查會正式入法

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法修法,在身心虐待、傷害、體罰及霸凌類型之不適任樣態,教評會決議門檻降低至2/3出席、1/2同意, 且校外學者專家委員人數增加(但校內委員仍可過半)。並將教師專業審查會正式入法,除了教師專業事務外,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 專審會可處理校方或教評會處理不當的案件。

2019 11月25日
事件
人本呼籲教師法應明確禁止教師對學生之言語暴力

人本召開「 拒絕校園言語暴力! 國家要扛責」記者會,揭發多個校園教師對學生辱罵、吼罵、威脅、言語霸凌等錄音內容, 呼籲教師法應明確禁止教師對學生之言語暴力

2020 4月29日
事件
人本指出〈專審會運作辦法〉中委員組成規定竟讓教師代表過半,有作假之嫌疑

人本出席「反對專審會作假,公民要求保護孩子」記者會,指出〈專審會運作辦法〉中委員組成規定竟讓教師代表過半。除了要求教育部檢討過去專審會的運作,要求:
1.輔導不適任教師經費應由不適任教師個人或所屬教師團體買單
2.專審會成員應維持1/3教師代表,且應有具兒童權利專業者
3.專審會及調查小組應有專業調查人員
4.校事會議的調查小組應備外聘專家學者
5.明確訂立調查小組之調查程序、方法、解聘標準

2020 6月28日
政策
教育部訂定〈教師解聘辦法〉及〈專審會運作辦法〉

教育部訂定〈教師解聘辦法〉及〈專審會運作辦法〉。〈教師解聘辦法〉中明訂《教師法》14條中各項不適任樣態之認定基準和程序。設立「校園事件處理會(校事會議)」調查和輔導體罰之不適任教師事件。〈專審會運作辦法〉訂定專審會在審理「體罰或霸凌」以及「不當對待兒少經《兒少保法》裁罰」類型不適任時,專家學者、法律專家或兒福專家擔任委員應過半。並且建立建立專審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

處理體育界積弊

難道學體育的孩子跟一般人不一樣,理應無條件地承受不合理的對待嗎?難道只要換作老師或教練,就可享有不被質疑與要求的特權……(看更多)

而這些「甘願」受罰的學生們,即便教練已經不在了,卻仍然表現某種對暴力的依存心態,似乎少了暴力,就只能度過失敗的人生。……(看更多)

學長弟制根本就是大人們操控學生的手段,那些教練、學務主任、教官,躲在制度背後,洗淨雙手,坐收實利……(看更多)

教練叫學生做違法的事情,學生不敢不服從,其實是正常的。我覺得教練下的指令就像病毒一樣,你的中樞神經會瞬間停止……(看更多)

才國小的孩子,只要喘不過氣在游泳途中站起來,劉教練就會大力舉起浮板,瞄準,朝孩子的頭丟過去……(看更多)

致力特教與司法改革

善意,都必須要真正站在孩子的立場,設法理解他的認知模式、語言模式、表達模式、以及身心壓力,才能有所發揮。而不是只站在「辦案」的立場……(看更多)

而這些「甘願」受罰的學生們,即便教練已經不在了,卻仍然表現某種對暴力的依存心態,似乎少了暴力,就只能度過失敗的人生。……(看更多)

學長弟制根本就是大人們操控學生的手段,那些教練、學務主任、教官,躲在制度背後,洗淨雙手,坐收實利……(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