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服儀都違法,淵明校方別說謊;怠惰卸責別再有,主管機關硬起來

體罰服儀都違法,淵明校方別說謊;
怠惰卸責別再有,主管機關硬起來

針對雲林淵明國中遭爆有違法的服儀規範,甚至有多位教師對學生體罰,今(25)日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雲林縣議員廖郁賢,與臺灣青年民主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一同召開記者會,踢爆雲林縣教育處對於教育部要求提交的調查報告遲遲未交,最後僅以一頁 A4 紙呈現;更揭發行政機關未公開的完整入校報告內容,顯示校內高達五成的學生曾遭體罰。

王婉諭表示,淵明國中今年二月遭到民間團體爆料後,校方不僅將校規加上密碼,甚至表示「只是學生都習慣理平頭」直到規定揭露後,才發現當中不僅存在髮禁,甚至還限制女學生的內衣顏色;王婉諭也提到,針對體罰的部分,民間團體收到多位校友、在學生表示「多位教師都會體罰,甚至準備各式打人工具」,面對這樣的指證歷歷,淵明國中教務主任竟還稱「體罰都是早年的事情」,完全否認校內存在這樣的問題。
 
對此,王婉諭痛批,早在去年六月,行政院兒權小組的兒少委員,就曾向教育部和雲林縣政府投訴此案,當時雲林縣府竟回覆「校內規定完全合法」,教育部則四度發函,要求雲林縣府督導學校改善違法狀況,卻遲遲沒有得到正面回覆。
 
直到受到媒體關注後,教育部終於在 2月20日 組成專案小組進行督導,並且要求縣府入校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然而王婉諭也揭露,這份改善的報告,雲林縣府始終不願意提供,導致報告遲遲過了近一個月才完成,篇幅僅有一頁A4紙,內容更對校內情形輕描淡寫,雖然服儀規定已經確實修正,卻沒有說明到底校內體罰的確切情況為何。
 
雲林縣議員廖郁賢指出,他取得三位專家學者和督學入學後,所進行的完整調查報告,從完整內容可以知道,有七成學生曾聽過校內老師會體罰,且從開學至今,有近五成學生被用棍棒、藤條打過;更有近三成學生被以特定動作處罰,像是拱橋、交互蹲跳,更別提近四成學生表示曾經歷「少一分打一下」。體罰一直都是現在進行式,而非如校方澄清,都已經過去了。
 
廖郁賢表示,他在3月17日收到的1頁 A4 調查報告,只用兩點帶過體罰部分,提到「確實有未落實正向管教的情事,函請校方立即改善」卻隻字未提問卷結果,以及多名老師被點名體罰一事,明顯有避重就輕的嫌疑。廖郁賢也呼籲,針對體罰事宜,縣府對於調查報告中被點名的老師,應全面調查、依情節懲處,不應輕放;督導校方則應依相關法規執行,並明確訂定時程,若屆期未改善,則應依《私立學校法》55條處分。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副理事長何蔚慈指出,上個月揭發淵明國中體罰的狀況後,校方出面時指稱,不知道這些內容是從哪裡聽來。然而,今日雲林調查報告出來,不僅直接證實了上個月青民協所發布的所有內容,甚至體罰情形還比掌握的嚴重。
 
何蔚慈表示,看到這樣的結果難以置信,「不能體罰」是學校不應該踩的紅線,青民協嚴正譴責淵明國中校方長年以如此違法的教育方式來管教學生,而主管機關雲林縣政府對於學校如此習以為常的體罰慣行,竟選擇長年包庇、縱容。雲林縣政府應該立即針對報告內有提到的老師,全面進行徹查、懲處,不應再縱容、包庇,讓更多青少年的人權受到最嚴重的威脅。
 
對此,青民協也提出三點訴求:第一,淵明國中校方說謊嚴重違反教育法規,已經符合私立學校法 55 條的要件,教育部對於學校如此違法的行徑,應給予最嚴厲的制裁,並追究校長、學校行政階層的責任;第二,應對於這次報告中點名的老師啟動不適任教師程序進行明確懲處,並擴大調查,務必讓仍在以體罰作為管教手法的教育人員,得到相應的懲戒及處分;第三,淵明國中作為一年領教育部 8000 萬補助的代用國中,教育部不應讓如此荒謬的事情仍然在校園中反覆發生,應更積極督導主管機關針對體罰情事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則指出,根據雲林縣109年度國民中小學落實正向輔導管教與教學正常化情形問卷調查結果,淵明的體罰事實明確,有學生會因為不及格被罰交互蹲跳、做拱橋,甚至有學生表示老師差十分就打一下,體罰的工具包含棍棒、藤條、板子!顯然暴力對待在學校是很普遍的狀況,校方不會沒有責任。
 
馮喬蘭坦言,校內的教評會已經明顯無法處理校內體罰的情況,縣府和教育部應該要積極介入處理。人本去年也曾拜訪雲林教育處邱孝文處長,要求調查嚴重體罰及髮禁、服儀問題,至今未收到任何回覆,顯然教育處有怠惰、失職之處。
 
馮喬蘭更質疑,雲林縣府根本是把孩子的人權和受教權放在他們的利益後面,面對地方上明顯不同步的教育方針,教育部應該要拿出更積極的作為,馮喬蘭直指,雲林張麗善縣長在去年九月還帶頭宣示「雲林零體罰」的教育方針,那怎麼會放任淵明國中有這樣的違法行為?
 
最後,王婉諭提到,校方違法事證明確,行政機關不應該再層層相護,並且再次呼籲,教育部和雲林縣府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不應該放任孩子的權益受損!

聯合發稿單位: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

雲林縣議員廖郁賢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終結體制對兒童造成的暴力

教育與保護兒童是國家的責任,老師是代表體制執行公權力。
其暴力行為,並非只是個人失控、個人行為,他是透過國家體制對兒童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