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包庇事件簿 #1

來談陳正博案

在這個案子裡,校方的包庇行徑,簡直匪夷所思。

如今,司法雖已判決陳正博傷害罪,不得易科罰金、不得緩刑,
而社會處也認定他違反兒少權法裁罰六萬。
但以校方先前反應,我們幾乎認定,校方不會重啟處理。

2021年

發生了什麼事?

 

2021年1月12日,桃園龜山國小陳正博老師認為五年級的小耳症林姓男童 #回應點名的聲音太小,竟將林生兩度高舉放下,還 拖行三個樓層。在人本基金會與民代的關切下,校方不得不召開校事會議,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然而他們更熱衷得,卻是設法保住陳正博退休領錢走人的機會。

就算校方想要護衛自己人,但對待受了傷害的孩子,又何必如此刻薄?

不只將調查場地安排在事發教室附近,還不讓家長陪同。小孩事發後,連走進學校都有困難,這樣的受創情形,難道學校都不知道?也不考量?這種場地安排令人不得不懷疑,校方已將受害者當成『加害體制』者。尤其還用『避免家長干擾調查』這種莫名其妙的理由拒絕家長陪同調查。什麼叫做干擾調查?協助小孩將老師所做所為説清楚;將身體、心理受上的情況說清楚;將事發經過真相說清楚,是一種干擾嗎?校方所謂的干擾,恐怕是他們不想面對的事實。

即使校方惡意阻擋,但終於我們還是爭取到家長陪同。而孩子在數度幾近崩潰的強大壓力下,還是完成了調查。

之後,調查報告也載明了:『陳師在輔導與管教學生時,未能先了解學生行為之原因,且未能對學生情緒反應處以適切的處置,反而以不對等之身材及力氣將林生兩度舉起,以致學生心生恐懼,並且請假多日,不敢就學。』已具體指出陳老師以暴力傷害林姓學童,明確違反教師法禁止教師對學生體罰的相關規定,應依法將陳師移送教評會審議解聘或資遣。

每每想起這個過程,我們總是佩服家長與孩子的堅持,雖然他們常說是因為人本,才撐得下來,但我們知道,即使有我們的協助與支持,真正在受苦的,在承擔的,是他們。他們又何其無辜,不過上個學,就要遭此橫逆,不只遭受陳正博無理的暴力攻擊,還有校方無法無天的包庇。

令人匪夷所思的校事會議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出來後,校事會議以『陳師行為屬不當管教且有悔意』為由,不解聘,只送考核會。而考核會經三次審議認定『陳師行為是維護上課安全及學生受教權益,不予懲處。

試問,陳正博到處造謠抹黑學生家長,說小孩很差,說小孩有出言辱罵,說家長不理性,說家長是要錢⋯⋯這種無中生有,造謠生事的行為,到底校事會用哪一種心眼可以看到悔意?再請問,回答點名太小聲到底影響了什麼上課安全?影響了誰的受教權益?到底回答點名太小聲是如何嚴重到可以合理化老師的暴行?我們知道,陳正博逃過解聘,逃過懲處,可以安然退休拿錢,那請問,校事會議跟考核會,究竟出於何由,不惜做出違常決議,不惜讓一個小耳症的小孩暗自落淚,責怪自己,以為是自己小耳症,沒有聽清楚,沒有說夠大聲,才會『害』這一切發生。

在媽媽要求學校依法解聘陳正博時,丁校長責備家長把小事變大事,還說是刁難他,害他無法面對其他同事,還跟媽媽說:『小孩長大就會好。』『你非要把事情弄大為難我,這樣對嗎?』

過水教育局

 

當人本要求桃園市政府要督促該校依法解聘陳老師,應退回決議重新議處,並要求學校不可核准退休申請。教育局認為程序 沒有瑕疵、沒有疑義、會退回結果,請學校重新審理,但尊重學校決議、學校自行審酌。申請退休是教師權利,所以教育局無權主動瞭解處理。這種教育局,根本是過水教育局,公文過水來過水去,事情還是原樣。

而當社會局認定陳正博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裁罰六萬元,學校教評會仍決議不解聘,桃園市教育局仍未進行任何對校方的行政督導。

2023年

2023年5月11日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陳正博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三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及緩刑。

5月29日民事判決依國家賠償法龜山國小需賠償六萬元。

林媽媽激動哽咽的說:『兒子受到的傷害終於被看見了,不會因為他是小孩就沒人會相信他!不會因為他是小耳症就該死!』

現在,學校跟教育局,會用什麼方式和理由包庇陳正博?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我們主張

「教師違反兒少權法就要解聘」

「兒虐教師終身不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