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宜昕 / 高雄辦公室
面向孩子,我們在同一陣線
一直以來我們的形象就是鏟奸除惡。那些性侵的、肢體語言暴力侵犯的、侵害兒童權利的,不適任教師,都是我們『剷除』的對象。不是要他人間蒸發,而是防範再度侵害。
甚至,我們推動制度修訂,讓鏟奸除惡,可以有程序可循,進一步防堵漏洞,維護學生基本權益。
這些,跟教育的距離,若近若遠。我們常說,這只是兒童基本人權維護,還稱不上教育。教育是要啟發人的心智,讓人們對文明對知識對生命的熱情,可以延續發揚再創造。淘汰不適任教師,這只是維護教育環境的基本圍籬。
然而,對於教育的追求與渴望,也會讓我們思考,那些不是太奸太惡,甚至排不上奸或惡,只是因為專業、權利意識不足,出於自身對教師角色的認定(或侷限)而進入相關程序,面臨調查,以及懲處的教師們,是不是有什麼方式,可以協助他們,面對眼前難關,重建對自己與專業的認識,產生勇氣與信心,而能在教師的位置上,發揮教育美好的影響力。
今年九月,我們剛有個機會,從高雄奔到花蓮,和學校校長主任當面提出,我們檢舉該校老師教學不力的主張。為什麼當面,就是希望可以具體討論想法,而既然校長、主任願意見面,開六、七小時車,也是要去。
我們是不確定校方初始是否以為『跟我們談談就可以了事了』,不過要切實走完成程序,這是處理的基本門檻。我們特別要來溝通,這個程序對被檢舉的老師,其實有意義。
在課堂上拉扯學生、大聲謾罵,以歧視語言開學生玩笑、在課堂上使用錯誤資訊等等,這些行為為什麼錯、為什麼要調整、要如何調整、是否願意調整、等等,都是程序處理過程當中,當事老師要面對的挑戰。而且不是他個人責任而已,辦學者也就是校方,也有相當責任要使老師有所覺察與改變。校方至少要從不漠視做起。所以,程序不可能省。
老師極可能不是出於惡意,不是以傷害學生為樂,但他確實造成學生壓力。老師也可能不是刻意使用錯誤資訊,但他專業不足確實影響教育。他的行為可能不構成解聘,但也不是記過懲處就完成改善。我們今天協助家長申訴,目標也不是為了解聘,而是為了還給孩子一個正常教學的老師。
在這些與學校及老師的溝通經驗裡,我們總能感受到善意,校長或主任會說,原來我們真的是來協助學校及老師的,原來我們願意給老師改變的可能。對我們來說,這些從來不是願不願意的問題,而是教育的本質。身為孩子身邊重要的大人,我們可以選擇讓孩子們目睹大人犯錯後的強詞奪理,我們同樣也可以展現給孩子看見,大人也會搞砸,但我們會為了想要越過不會而努力,這些姿態才足以豐富孩子的價值觀。
只要我們都是面向孩子,看見孩子,疼惜孩子,自然我們的方向會相同,自然會在同一陣線。這樣的陣線,不會只發生在跟校方的溝通上,也可以在被申訴而需要協助的老師。這,又是另一篇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