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6人本教育基金會、師大學生會聯合新聞稿

【座談會】血汗訓練是成就競技還是毀掉運動?
─從師大事件與運動員田野調查談起

為深入了解台灣體育班制度下學生運動員的真實處境,人本教育基金會邀請16位曾為體育班學生,及一位現職體育班運動防護員進行焦點訪談。

受訪者跨足棒球、足球、田徑、籃球等多項運動,年齡層自18歲至39歲,以呈現了體育班制度長年存在的系統性問題。

訪談結果顯示,學生運動員普遍面臨過量訓練、缺乏科學化支持、運動傷害頻發,以及被迫犧牲學習時間的處境。更令人憂心的是,多數受訪者經歷過教練的身心暴力、言語羞辱與不合理體罰,甚至有性平事件也不少見。許多學生回憶,進入體育班並非「多一個選擇」,而是被迫走上「沒有選擇」的道路,長期封閉在競技環境裡,缺乏生涯規劃與多元發展的可能性。

 

體育暴力事件仍然層出不窮

近年來,學生在體育班或運動代表隊中遭受身心暴力的事件屢屢發生,監察院更在多份調查報告中指出問題結構性嚴重。早在2021年,監察院綜整高雄金牌教練長期性侵案,以及多所國高中體育班與住宿學校的性平事件,揭露學生年齡小卻長時間處於高強度訓練與頻繁肢體接觸的環境,容易產生對教練的特殊依賴,加上學長姐制度與成績升學壓力,使學生即便受害也難以通報。報告直指,監督密度不足、宿舍管理人力不符需求、缺乏性平教育及個別化選手管理,並要求各級主管機關落實訓練時數及出賽上限,以降低風險。

然而,事件仍一再重演。2022年台中柔道館發生7歲男童遭教練自行及指使學長重摔27次致死的憾事,監察院嚴詞糾正「將暴力合理化為體育教學」的錯誤價值觀。新北市同年也傳出游泳教練以浮板砸傷學生眼角膜,校方不僅使證據滅失,調查過程還有諸多違法的案例。

2023年,西螺國中羽球隊兩名教練長期辱罵學生「畜生」、「打三小」、「白癡」、「笨蛋」、「沒腦嗎」,並有拿球拍打學生,打學生巴掌,拿學生的頭去撞桌子等重大暴行,甚至強迫學生拱橋二十分鐘,跑操場一萬公尺、體育館二十圈,跑體育館樓下到樓上九十趟等以訓練作為藉口的體罰,但校方教評會多次拒絕解聘,最終縣府開專審會也僅以停聘輕放,突顯制度失靈。

2024年,青年國中籃球隊教練以曲棍球棒毆打傷學生,造成學生手臂瘀青、腫脹數周,校方卻僅以「輕微不當管教」帶過;同年萬芳高中合球隊發生總教練與外聘教練長期辱罵、霸凌學生,甚至指使學長姐集體欺壓學弟妹。

2025年,台南南英工商體育班教練劉秀媓更被揭發長期對學生辱罵及凌虐,會罰學生在宿舍跪整個晚上、平板支撐2小時、用穿過的襪子塞學生嘴巴、用洗馬桶的水管塞到學生嘴中灌水,以掃把、木棍打手臂、甩巴掌、用腳踹及踩、拿鞋子打臉、用碼表甩背跟頭導致流血等,情節駭人。台南市社會局已依《兒少權法》裁處36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

同年,社會矚目的師大女足事件爆發,教練周台英濫用權力霸凌隊員,甚至未經同意強迫抽血試驗,還以必修學分要脅退隊或威脅學生會無法畢業。儘管調查小組認定霸凌屬實並建議解聘,但教評會卻大幅降低處分,直到事件經媒體揭露才引起輿論震驚。

 

體育班制度創造剝削環境,並進一步使身心暴力成為常態

體育班的制度設計核心始終是為國爭光,過早將兒童推入高強度專項訓練,使大多數學生運動員在國中、高中時便放棄學業。許多學生選擇體育班,並非出於對運動的熱情,而是因為沒有其他選擇。

如同受訪者所說:「通常在國中時就會放棄學業」、「高中連英文A到Z都背不出來」、「很多人是因為沒有選擇才來念體育班。問大家喜不喜歡自己的運動,沒有人喜歡。」

這樣的「無退路」設計,使學生完全依賴教練,形成權力高度不對等的結構。教練一旦違法,就能以升學、出賽、就業等要素箝制學生,導致侵害更易發生。

受訪者也談到:「家長去處理可能會影響到之後的盃賽。」、「懲罰性調度,發現打不了球就只能轉學」、「而且要承擔禁賽。」、「高中的總教練就會常常拿一個同學的例子說我會讓你沒球打。」、「可以讓學生連畢業後也被徹底封殺」。

在教練握有高度權力,學校把體育班特殊化,不僅合理化暴力,處理上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這種狀態下,默許多駭人聽聞的暴行,發生在受訪者的身上如:「用熱溶膠或藤條打人手、屁股,打到棍子斷掉」、「打巴掌、用踹的」、「半夜會叫學生起來撐一個小時、接著再找一個人揍和踹」、「拿鋁球棒尻學生頭到流血」、「辱罵在場上做不好,是不是想當妓女,後再帶到牆後踹和打耳光」。

即便如此嚴重,受訪者申訴時還是總看到校方的放任:「學校或校長常放給教練做」、「對教練的不合理管理不會干涉」、「不會干擾團隊」、「向學校申訴,也不知道為什麼學校沒有訪談我提出的證人,就直接不成立了」、教練被同學寫申訴單,學務主任說開會讓學生跟教練講,學生去講完後之後比賽就被換下來」、「覺得身邊的人都覺得是教練的風格和苦口婆心」、「從小長大的環境就是知道你應該要聽教練的話,教練的話就是正確的」。

在上述的環境中,就不難想像為何離譜的案件會不斷發生。

台中某國小棒球隊41名學生遭性侵、桃園青溪國中棒球隊多屆學生遭性侵或性騷擾的案例,以及師大女足案中,多年對學生強迫抽血案等,都可以看出制度壓迫的惡果。

這次焦點訪談,再次提醒社會:體育班制度下的結構性壓迫,正使得許多學生在追逐獎牌與榮耀的同時,付出健康、學習與人格受辱的巨大代價。這些真實經驗顯示,台灣迫切需要檢討體育班制度,並推動以學生權益為核心的改革。

座談會合作籌備過程中,師大學生會會長黃莨騰也表達感嘆:女足案只是整體體育環境強調長幼有序、服從和權力控制的一個小點。處理案件的過程中,發現體育教練的權力範圍可說是無遠弗屆,影響學生求學,一路到在運動產業求職的發展。但我們也同時發現,很多教練他並不是為了要造成學生傷害,他只是不知道怎麼好好跟學生互動。教練需要知道不打罵,但學生還是可以有動力、有毅力撐過訓練的撞牆期的方法。那現在,就是一個我們可以好好學習替代行為的時候了。

 

綜合師大女足案等過往嚴重個案,以及本次焦點座談報告,對於體育文化改革,我們提出以下呼籲

  1. 要求體育班落實訓練專業化、科學化和防護參與程度:規定體育班必須使用運動科學與防護資源,培訓教練,改善「土法煉鋼」的訓練模式,才能落實訓練時間的減少。
  2. 保障學業與多元發展: 確保體育班學生有足夠的學習時間與品質,提供多元的學業輔導與技藝課程,並加強生涯規劃。
  3. 建立透明的申訴與監督機制、經費透明化: 杜絕體罰、霸凌與性騷擾,建立學生信任的申訴管道,並強化教練的倫理教育與監督機制,並公開體育班經費使用明細,對於有不當收費的情況設立明確罰則。
  4. 改革學長姐制度: 消除不合理的學長姐制度,學校對於學長姊制必須要有效處理和輔導,提倡健康的同儕關係。
  5. 取消以競賽成績對體育班的績效評比,改以「運動專業及專業倫理」作為主要評比: 取消過往體育班的設立和補助以「競技成績」為主的標準,以教練及體育班的在運動專業及專業倫理作為評比,包含「訓練專業化」、「提升對運動的喜好與內在動機」、「運動科學、運動防護參與時數」、「學生多元發展輔導及保障機制」、「經費透明化」、「不當對待或違法倫理情形的申訴及處理情形」為評比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