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3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昨日(5月2日)有台北市某國小知名羽球隊的家長指出,賴姓羽球教練竟以棍棒責打學童臀部,造成大片瘀青。且就受害學童所述,總共有九名學童被打,以前也曾遭教練施暴,顯然賴教練的暴力行為長期、普遍發生。此事引發民眾譁然,也迫使臺北市政府出面回應會將教練停聘、進行調查。
該校有羽球隊教師對學童施暴前例,且當時該校包庇不適任教師
111年9月,該校體育班導師,同時也是這次事件中的羽球隊的總教練李姓教師,對素不相識之學童推打、打巴掌、拽拖致學童身體有多處抓傷和紅腫,內心的創傷需透過心理諮商修復。事後經家長提告,被臺北地檢署起訴傷害罪和強制罪,目前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學校調查時,李師不但否認動手打人,更主張是因為學童態度不佳、在玩危險的遊戲,李師企圖合理化自己的暴行,犯後態度惡劣。但其實李師的辯解都有證據拆穿,監視攝影清楚記錄李師的施暴過程,並顯示被打當下,受害學童根本沒有在進行任何遊戲(李師介入前也只是在玩擊掌的遊戲)。即便證據明確,學校調查小組仍以:「事發起因係基於教師維繫學童校園安全之義務」、「教師已深刻反省」等藉口,認定本案不需由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是否不適任,只要成績考核懲處就好。這個調查結果,顯然是在包庇對學童施暴的教師。
教育局當初對學校的包庇消極不處理
本會要求教育局審視調查報告內容違法不當,要求學校重啟調查,嚴肅處理李師施暴行為。但台北市教育局竟然不問內容,只看程序,只願回應「符合程序」來放任校包庇。即便後來本會向國教署檢舉北市府不作為,國教署也發文建議北市府「要斟酌『全部陳述』調查事實及證據」,北市府還是不理會本會及國教署多次建言。
如果北市府當時聽勸擴大調查,就可以避免現在再有孩子受害
前案的李師,是羽球隊名師,執教十多年。當時事件中,只因為學童回話說:「你找我嗎?怎麼了?」就讓李師覺得學童不夠恭順,李師因此情緒失控,對完全不認識的小學童施暴。如此乖張、暴力對待學童的李師,自然很有可能也會對羽球隊的其他學童下手。我們更擔心,羽球隊會不會已形成對學童暴力相向的惡習。為了釐清,本會於111年12月20日函文台北市教育局,檢舉學校的調查包庇不適任教師外,也要求教育局要針對李師體罰事件擴大調查,通知所有曾被李師訓練過的羽球隊學童,並告知申訴管道、相關輔導協助。但北市無視本會的建議,只制式回應「學校業依相關規定處理在案,請查照。」打發本會及國教署,對學童安全毫不關心。
要是當時北市府願意用多一些心思保護學童安全,處理學校包庇並擴大調查,其實有很大的機會避免再有學童受害。北市府當時的消極作為,也是學童持續受害的遠因,現在又有學童被打得這麼慘,北市府難辭其咎。
請台北市政府認錯悔改,並擴大調查處理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當時處理李師案,只看程序不看實體內容,縱容包庇;面對學童可能被暴力對待的危險,也不願擴大調查。這種消極作為,是怠忽職守,更是視學童安全如無物。
台北市政府作為主管機關,展現出輕視、容任學校包庇暴力惡師的態度,自然會助長不適任教練和教師的氣焰,使其更加有恃無恐地對孩子暴力相向。從李師暴力案的包庇不作為,到現在發生賴教練虐童案,更可以看出主管機關怠惰,危害甚深。
本會嚴正要求:
- 應立即逐一調查該校羽球隊的學童是否曾受暴力或不當對待。若有,應立即依法啟動不適任程序處理各該施暴者。
- 對本案或其他師對生暴力、不當行為個案,北市府不能僅審查程序,更要對內容實體審查。
- 立即提供受害學童輔導諮商資源,協助創傷療癒。
- 調查校方是否有知情未通報、未處理。同時檢討追究校方在保障兒童安全上的疏失,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20240516更新消息
2024年5月2日,有民眾揭露台北市某國小知名羽球隊,學童遭該隊賴姓教練打至臀部大片瘀青,不只一人,更不只一次。然而該校受訪時,竟說這是個案,已經很久沒有發生。
但這並不是第一次發生,本會需要向公眾報告:
- 該校羽球隊的教練並非第一次對學生施暴,而且之前的施暴情形非常嚴重。
- 當時本會曾建議北市府及該校,要擴大調查,但建議被置之不理。要是當時有調查,有機會避免現在再有學生受害。
所以,本會發布上述新聞稿,揭露該校羽球隊在2022年就有推打、打巴掌、拉扯學童的前案,施暴者不但是總教練,學校處理不公,北市府更沒有積極處理,才會一再有學童受害。
同時,也為了讓大眾知道前案施暴的嚴重程度,本會在取得當事人同意, 變色、臉部打馬賽克等去識別化後,提出影片證據,要求北市府這次務必要擴大調查該校球隊學生是否曾遭暴力對待。
但本會沉痛呼籲,希望未來不要再有孩子受害,換來的不是北市府打算進行擴大調查,而是聲稱本會「疑有揭露受保護兒少身分資訊之行為」的公文,並要本會在五日內說明。
即便影片看不出受害者的長相、校服或姓名,本會也從未指出學校名稱。
本會先前向北市府檢舉而受受虐待、身心暴力對待時,從未獲得如此迅速有迅速的回應。但當本會克盡公民團體責任,監督政府要求保障兒童時,確忽然獲得這麼「有效率」的待遇。
本會要再次呼籲市府,比起處理揭發事實(而且未洩漏兒少資訊)的人,更應該用相同的效率和強度,去處理在校園中頻頻傷害孩子的教練和老師,這才能真正的保障兒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