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30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以管教之名掩護霸凌之行,
這份調查報告乃不義現址!

針對臺中市豐原高中輕生事件的霸凌調查報告,我們「完全無法接受」。
將公然排擠學生美化成師長善意,這種報告你們也寫得出來?千萬不要以為本案胡亂調查就可以草草結案,本案乃社會關注事件,更應落實調查程序,針對是否達到霸凌切實調查、綜合評估,才能真正給社會交代……
針對臺中市豐原高中學生輕生事件的霸凌調查報告,我們「完全無法接受」。我們呼籲相關調查單位本案千萬不要以為胡亂調查就可以草草結案,本案乃社會關注事件,更應落實調查程序、按部就班,針對是否達到霸凌切實調查、綜合評估,才能真正給社會交代。然而,八月中旬我們與家長收到的霸凌調查報告,不僅內容錯誤百出,連調查方法與結論都讓人瞠目結舌。
這些貶抑、排擠、騷擾、欺負、戲弄,就是霸凌
本次霸凌調查報告認定之中,首要有一大違誤,就是在於誤會:「只要有輔導管教之意思,即無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之可能。」這完全是錯誤解釋,就教育專業來說,只要還有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那就不符合管教目的。這樣的行為,就不能夠稱之為管教。本案學務人員針對甲生大量記過、隨處攔下要求盤查、要求驗尿、要求寫自白書、逼甲生拿出書包跟外套裡的東西自證清白,都是「濫用權力,以輔導管教之名行貶抑、欺負之實」,但本次霸凌調查報告不但未曾深究,還用輔導管教之說掩護貶抑、欺負之罪行。不僅輕率,其用意更可議。並違背一般論理之法則,有更正其認定之必要。將公然排擠學生美化成師長善意,這種報告你們也寫得出來?
不論是在本案校事會議調查報告,或霸凌調查報告之中,訪談紀錄都證實主任教官對多位同學說過:「甲生在他們那個時代,連一個痞子都不如,是個垃圾」、「離甲生遠一點」、「甲男是垃圾」。主任教官對學生灌輸此類言論,對任何學生而言都是極為惡質的示範,此類言論顯然承載「惡意」,在輔導管教上不會希望學生學習到此類貶低抹黑言論,對輔導管教只有反效果,絕大部份人遭受此類議論,都會造成精神上苦痛。可是在霸凌調查中,調查小組卻認定主任教官的行為屬輔導管教學生範疇,而且這些對話是「出於對其他學生的關心、出於善意才勸其他人離甲生遠一點」。明明是孤立,明明是排擠,明明就是歧視與分化,調查小組竟然用出於善意,合理化這些暴行。護航痕跡,未免太過明顯。霸凌事件不可切割評價
本會曾多次呼籲相關調查單位要完整看待孩子受害的過程,要用「集體」、「頻繁累積傷害」的概念來看待學務主任、教官、學務創新人力的各種違法、身心暴力、濫權等行為,因為霸凌是在描述受害者長期處於侵害行為中,無法以己力抗拒,導致感受生活充斥敵意,從而陷於無法逃脫的無力感。是故,霸凌的判斷需要綜觀所有侵害行為,不能拆分個別並分別評價,否則將無法看見受害者長期受迫的無助處境。但是,本次霸凌報告卻將調查內容以甲生遭遇拆分序號1至序號22之侵害行為,並個別判斷是否屬霸凌行為,此一認定方式並不能用於判斷霸凌。因為,正是每一侵害行為疊加,才使得甲生落入無處可逃的可怕處境。若以原霸凌調查小組之判斷方式,只要行為人夠有「創意」,每次侵害行為樣態都有不同,則即便長期欺負,都不可能成立霸凌。荒誕的問卷調查
本次調查報告最令人無法理解的,是竟然以全校各年級隨機抽樣及甲生班級全班普查之問卷調查來決定甲生是否有受到霸凌,調查小組認為可以據此客觀檢視學務人員的管教慣性(管教合理性和懲罰目的性)。無論是全校抽樣或者對甲生班級普查,其背後預設都是管教具有一致性,但是,教師霸凌是具有特定對象的針對性行為,不見得對所有學生都會遇見教師霸凌行為發生;教師霸凌具有特定脈絡性,在特定的時間、情緒、環境下才會發生,縱然全校的問卷調查結果為學務人員管教慣性傾向於合理,也不能據此認為學務人員對甲生的管教行為屬合理、沒有故意針對甲生施予懲罰之管教作為。若針對特定對象的不當行為,可以使用問卷方式由其他人決定受害人是否受不當侵害,則日後霸凌、性平調查也不必進行其餘調查程序,直接以問卷調查,多數決來決定受害人是不是真的受到性騷擾、受到霸凌即可呢?多項應調查而未調查、應判定而為判定
按照行政程序法,調查小組不應忽略任何可能對雙方有利之事項,就原霸凌調查報告之各點調查事項中,除了未對霸凌實質認定,亦在調查過程上有諸多未調查完備之事項有諸多瑕疵,例如學務主任放學攔下甲生,受調查時辯稱「有兩個身影從我後面故意繞過去…行為有點怪異,行跡有點可疑」,但是放學時間學生離開學校三五成群很常見,校門也不是只能由二人通過之窄距,又為何只有甲生放學時會被當作「故意繞行主任後面」?學務主任又辯稱:「因為看到外套鼓鼓的所以才攔查」,那是否就以往的違禁品攔查紀錄之中,學務主任一律都會將所有「外套鼓鼓」的學生攔下?否則主任的辯白根本就是無稽之談,但此等顯然前後矛盾,不足採信之證詞卻仍在霸凌調查報告中遭調查委員採信。像是這麼荒謬的調查瑕疵,還只是本次霸凌調查中的冰山一角,可見本霸凌調查報告的調查方式公正性、有效性有嚴重瑕疵。臺中市政府應主動介入,不再拖宕
臺中市豐原高中學生輕生事件的處理過程中,從事發至今市府的存在很「無感」,每一個階段都得讓受害者家長開記者會,學校才有動作,就連最基本的,家長想要依法拿到調查報告得開記者會,甚至期間還發生霸凌調查未完當事人學務主任就悄悄復聘,連教育局都沒有掌握,直到本會再次召開記者會後,學校才受教育局要求繼續開會決議停聘。昨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大動作發新聞稿宣稱:「無法接受」、「直接介入嚴審嚴辦」,但是,臺中市政府對於現在的結果無法接受,不就是你一路以來種下的放縱、包庇、違法亂紀的「因」而成的嗎?本會今日將協助家長依法提出霸凌申復書,要求重新調查,我們在此鄭重呼籲盧市長,千萬不要急著要給交代就胡亂調查,應落實調查程序、按部就班,針對是否達到霸凌切實調查、綜合評估,才能真正給社會交代。切莫急就章,否則後續加害人仍可以依法訴願、駁回懲處,最終被傷害的,仍是學生。對此,我們訴求:- 豐原高中應依法啟動申復程序,就家長提出申復內容,盡速重為決定。
- 霸凌調查應使相關調查完備,並能梳理全案脈絡,綜合判斷集體即持續行為違背專業倫理程度及惡性,來進行涉案人員不適任之判斷,勿切割行為,分別輕懲,並慎選調查委員。
- 臺中市政府應承諾公開對本案提出檢討與策進報告,對大眾交代體制失靈原因,相關人員之怠失,具體處置、改善之方式。



終結體制對兒童造成的暴力
教育與保護兒童是國家的責任,老師是代表體制執行公權力。
其暴力行為,並非只是個人失控、個人行為,他是透過國家體制對兒童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