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6人本基金會新聞稿

是上學,還是身心虐待?

去年底甫開學一個多月,高雄市路竹高中國中部一年級陳姓導師就遭投訴:打頭、捏耳朵,甚至經常辱罵學生:草包、社會敗類、白癡、智障、賤、父母都沒在教、比狗還不如、混蛋傢伙等等。學校調查屬實後僅記申誡一支,而高雄市教育局竟然予以備查。

經本會擴大調查後,發現不僅於此:

  1.  嚴重體罰:
    除了打學生的頭、背及捏耳朵,也常處罰學生做拱橋、青蛙跳,還假借訓練體能之名要求學生每週一定要跑15圈操場,當週沒有完成的圈數要累計;若學生作業未完成或操場沒跑完,就處罰下課或午休時罰站,剝奪學生下課及午休的權利。此外,陳老師若下課時去打球,受罰者就得去球場罰站;陳老師若在某班授課,則受罰者得全部集中到該班罰站。陳老師共教四個班的英文,曾經有四個班級、近百位學生一起擠在同一間教室罰站,連走道都擠滿人,而這還是在防疫期間內!
  2.  精神暴力:
    (1) 經常沒來由地辱罵學生:「你各位真的都是草包啊」、「社會敗類」、「畜生」、「人性本賤」、「一定要來比賤的嗎」、「父母都沒在教」、「你媽的」、「白癡」、「神豬」、「豬頭」、「比資源生還不如」、「比狗還不如」、「混蛋傢伙」、「智障」、「爛傢伙」、「恐龍」、「死小孩」、「三八阿花」、「拖累這個社會」、「遇到你們真是我倒了八輩子的楣」…。
    (2)涉及言語性騷擾,例如:「說不定你三年之後就會搞大別人家肚子,不要破壞原住民血統好不好?」有男學生看起來精神不好,陳老師會諷刺:「昨晚是不是看A片?」還取笑女學生:「說不定你國三畢業典禮的時候,肚子就帶著一顆球。」
    (3)長期霸凌學生:「你這樣有資格領甚麼補助」、「我就不幫你申請了啊,你家可憐就可憐啊,笑死人」、「每天來這裡騙錢」、「丟臉的傢伙,我很少看到這麼不要臉的人啦!」、「帶賽這個社會」、「丟你們新住民的臉」、「憑甚麼下課啊你!你當我放屁啊!下課就找我罰站,你沒有任何下課時間啦!」
    (4)要求學生中午抬餐桶來回須在五分鐘內完成,還恐嚇:「只要時間內沒到,你就會被我修理。」

本會於去年12月先後發文教育局申訴該師體罰及羞辱學生,並向學校提出師對生性騷擾檢舉、師對生霸凌檢舉案,要求依《教師法》第22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5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20條規定,立即更換班導,並將陳老師先以停聘方式隔離,且禁止私下以任何管道接觸該班學生、或透過他人放話、討拍或求情,造成學生的身心畏懼,而妨害將來的調查進行。

不適任老師留在校園,會讓多少孩子帶著對暴力的認同或傷痕長大?

無論是肢體暴力或精神暴力都是反教育的做法。陳老師憑什麼領國家薪水卻長期濫用權力、傷害學生?難道不是這個沒有能力監督又師師相護的體制所造成?據了解,去年底學校教評會以學期快結束為由,決議不停聘陳老師,僅會更換導師職務,顯見學校只在乎老師的工作保障,完全漠視學生的受教權,這就是歧視!

暴力老師繼續留在校園任教,到底教會了小孩什麼?教會了「有權勢的大人就能任意壓迫小孩」、「等你們長大就能壓迫比你弱小的人」、「我很差勁,所以大人都可以打我、羞辱我」……

因此,我們來學校門口告訴每一個孩子:

你們有權利拒絕暴力老師!你們值得更好的老師!

學生不應因為走進校門就失去人權。為此,人本教育基金會訴求:

  1. 高雄市教育局應督導學校依法停聘及解聘陳老師,並禁止其私下以任何管道接觸該班學生、或透過他人放話或求情,造成學生身心畏懼而影響調查。
  2. 高雄市教育局應督導學校全面普查陳老師教導過之學生(包含畢業生、轉學生),以還原事件全部真相。
  3. 高雄市教育局應積極向學生宣導相關學權,並確保所有學生清楚知悉申訴管道及申訴程序;包括建立友善申訴機制、提供適足支持(例如家長的支持)、保護學生隱私、保護提出申訴之學生免於遭報復等負面影響。
  4. 高雄市教育局應追究校長督導不周責任。校長如果知情不報,則違法;如果不知情,則有失職守。
  5. 高雄市社會局應立即依據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開罰並公告陳老師姓名。
  6. 邀請每位關心教育的學生及家長致電
    【高雄市教育局謝文彬局長7995678#3002】
    【路竹高中盧正川校長6963008#100】
    要求解聘暴力老師。

終結體制對兒童造成的暴力

教育與保護兒童是國家的責任,老師是代表體制執行公權力。
其暴力行為,並非只是個人失控、個人行為,他是透過國家體制對兒童施暴!!